学习陈燕萍法官心得体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陈燕萍学习心得”。
大家好:
我是民二庭的***,今天我来交流一下学习陈燕萍法官先进事迹的一些心得体会。自从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以来,全国法院系统甚至全社会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个人通过学习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深深为其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十四年,模范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甘当一名“真情为人民,公正建和谐”的平民法官所感动,其事迹可亲可敬可学。作为一名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法官,陈燕萍同志的事迹值得我们广大法官特别是我们广大女法官学习,这对于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实践“三个至上”,构建和谐司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学习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我个人而言主要有如下几点感受:
一、我们要学习陈燕萍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古人云:做官先做人,做人是人生的基石,也是做事和做文章的基础。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坐标,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人,是摆在每个法官面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纵观古今中外,大凡贪官污吏,并不是知识、水平和能力欠缺,而是大都在做人上出了问题。陈燕萍给我们树立了怎样做人的光辉榜样,陈燕萍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名利所惑,用一颗公正的心和一片爱民的情,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的思想转化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忠实地履行着审判职责,造福一方百姓。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用爱心调解纠纷,用公心裁判曲直,用善心救济孤寡。
二、我们要学习陈燕萍法官忠厚善良的优良品德,陈燕萍对党和国家有忠心,对人民群众有爱心,对弱势群体有善心。陈燕萍以平民法官那份忠厚善良的赤子之心,爱民情怀,根植群众,心系百姓,在小案小事上用真心、真情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神圣誓言,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对人民群众常怀“感恩”之情,用爱心营造良好地调解氛围,从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张笑脸做起,让打官司的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三、我们要学习陈燕萍法官诚信本分的优秀品质。陈燕萍用自己的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群众的信赖。老百姓说:“把案子交给陈法官,我们放心。”语言虽然朴素平实,但这是群众对平民法官陈燕萍的最高赞赏。“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陈燕萍法官就是在小案小事上以身作则,取信于民,用公心和真情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得到老百姓信任。陈燕萍法官在基层法庭默默无闻工作十四年如一日,努力做好本职审判工作,难能可贵。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把全部身心放在为人民群众办案上,才能避免差错,提高调解率,实现“案结事了”,最大程度地让群众满意。
四、我们要学习陈燕萍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调解能力,调解作为传统的纠纷解决方法和结案方式。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社会基础,符合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心理特征,被世界誉为“东方经验”。调解是中华民族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独创的传统文化遗产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正如陈燕萍所说,“调解优于判决,信服胜过屈服”,一语道破了调解作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和丰富的文化内涵。陈燕萍法官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纠纷解决文化的实践者、传播者。我们要像陈燕萍那样,既要做到“案结事了”,还要做到“案结人和”,通过调解纠纷解心结,修复被纠纷损害了的社会关系,消除隔阂,化解社会矛盾。陈燕萍同志作为一个基层的普通法官,15年来办案3000多件,无一例错案、无一例上访、无一例投诉。看似偶然,其实必然,因为她身上闪现了一个共产党人宝贵的“三为民”精神。
一“为民”,以民生为大。“对普通百姓而言,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所以件件都是大案要案。”陈燕萍的这句话,体现的正是“以民生为大”的思想。显然,基层法官,常年面对的多是家庭琐事、邻里矛盾或婚嫁纠纷,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当事人个体来说,却是不得不面对的大事。处理好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处理不好,很可能一辈子都疙疙瘩瘩甚至反目成仇。所以,陈燕萍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个小案件都当成大案要案来处理。
二“为民”,多为百姓着想,实行“能动司法”。作为法官,恪守法律的程序和原则,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但如果只是简单地“就案论案”,也可能会导致人民群众因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司法程序的不适应而丧失应得的权利,导致诉讼成本过高甚至给人民群众造成新的伤害。陈燕萍的可贵,就在于她不仅是一名合格的法官,更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她善于深入调查取证,指导群众取证,并严格审核证据,从而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掩盖的事实不会主动浮现出来,要对百姓还以公道,就要想方设法把它挖出来。”这是能动司法的体现,更是多为百姓考虑的体现。
三“为民”,促进群众和谐,调解优于判决。在陈燕萍所办的案件中,有70%是调解结案的,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率超过90%。对一名资深法官而言,依着法律条文判决比调解容易,因为调解需要付出几倍于判决的努力。陈燕萍认为,下达一个判决,容易固化一对仇人,因此她希望通过真情调解处理每一个案件,尽量解决每一对矛盾。她坚信,随着矛盾一一化解,社会必然越来越和谐。在一些人调解无处下手之时,陈燕萍却看到了“可乘之机”——“赡养案件还会有亲情,离婚案件还会有旧情,邻里纠纷还会有乡情,欠款纠纷还会有友情,交通事故还会有同情。” 这些“情”,就是她坚信调解可能成功的基础,与其说是她慧眼独具,不如说她真心为民。法律是刚性的,法律也是有温度的。法律不仅仅体现着惩罚,还可以帮助人。
陈燕萍用她的一腔热情和真诚,以她的“三为民”精神,让人民群众体会到了法律的温暖,为构建和谐社会献出了独特的光与热。
陈燕萍同志的先进事迹,不仅仅值得广大干警敬佩与学习,更值得我们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对其先进的工作经验、高尚的道德情操予以推广,真正做到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断自我鞭策,自我促进,提高业务能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社会认可,让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官!
最后我想借恩格尔法官在就职仪式上的一段演说来结束我今天的发言:我希望能够有效,有序地主持庭审,使其不但成为一个能够作出公正判决的法庭,同时也能让所有出庭的人感受到公正和客观;
我希望我能永远牢记,最重要的案件就是我正在审理的案件,因此,我必须做到精力高度集中;
我希望对自己的法律知识永不感到满足、懈怠,我将避免由于过于自信而不再对相关法律进行认真研究的现象;
我将不在法庭上进行讽刺和挖苦,因为我知道法官的一言一行,无论对治愈创伤还是造成创伤都将有深远的影响;我希望我将永远不会忘记我第一次出庭时的紧张不安,尤其是当一位新律师在我面前出庭时;
我知道我做出的所有判决都得到上诉法院的支持是不可能的。一旦被改判,我想我会理解上诉法官也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而且他们比我要聪明;
我希望在我对罪犯量刑时,将永远牢记公众的利益,同时又不忘记一个法官对人类生命和人的价值所具有的重大权力;
我希望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时,我有决心和能力,并且能够保持立场,不动摇;
我将永远不会过于自信,以至于停止寻觅自身的偏见和成见; 我祈祷,当我的法官生涯结束时,无论是在明天早上还是在30年以后,别人都会说我的工作是完美的、为人是诚实的;我为司法体制增了光,并且为人类的生命和正义贡献了我微不足道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