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规定心得体会(精选6篇)_奖惩规定心得体会

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2022-01-30 07:26:1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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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规定心得体会(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奖惩规定心得体会”。

第1篇:员工奖惩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员工奖惩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办公室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学习,经过办公室全体员工集中学习和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大家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每名员工反醒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学习让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办公室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办公室全体员工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每名员工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每名员工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使每名员工意识到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前述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及时总结、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第2篇:员工奖惩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员工奖惩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办公室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

学习,经过办公室全体员工集中学习和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大家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

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每名员工反醒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

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学习让员工遵守规章制

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办公室

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办公室全体员工能从思想上高度 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每名员

工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

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

责任。通过学习让每名员工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

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

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

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使每名员工意识到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

第3篇:奖惩规定心得体会

奖惩规定可以调动其工作潜能和工作积极性的制度,是一种正激励机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奖惩规定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参考!奖惩规定心得体会1

电力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同时也是一个高危行业。也就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非一般规范和严格,遵章守纪是保障电力正常生产的必要条件。

秉承某南省员工奖惩办法的精神,我局自上至下,组织每一位员工学习了《员工奖惩办法》,通过此次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古语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虽是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语,却很好地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军队的战斗力来自于铁的纪律,企业的战斗力和生命力来源于各级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崇高的职业道德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中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造成的无序浪费,更是非常糟糕的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企业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它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

供电企业的员工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这就要严格遵循员工奖惩办法,切莫触犯了其中的条条框框。否则,就要受到应有的惩处,甚至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自由。相反,只要我们很好地遵守员工奖惩办法,勤勉敬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不但不会受到惩处,而且能够得到应有的奖励。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模范遵守员工奖惩办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时时刻刻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鞭策自己,本着“他的工作我有责,我的工作我负责,公司的工作我尽责”的原则,勤勤恳恳的工作,不怕苦,不怕累,为公司的建设奉献出自己的全力,一心一意为公司建设做贡献。

奖惩规定心得体会2

通过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集中学习,经过自我理解和同事们在会上积极的讨论,让我对公司的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意识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也使我反醒到自己平时工作中对于制度方面做不不全面的地方,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达到了学习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教育活动的体会:

自开展制度学习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

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

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奖惩规定心得体会3

几天前,单位组织我们学习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通过学习受益非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规矩的重要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家的规矩是——法律;企业的规矩是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除了对公司员工行为的约束和管控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体现——引导、激励。奖惩办法中的“奖”就是引导和激励;“惩”就是约束和管控。

“惩”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使我们更加成熟、完美和成功。《制定“规则”需要严守“规则”的大力支持!重新将规则定位到我们个人的身上,更是如此,没有规则,我们将没有安全,没有发展的机会与平台,更谈不上什么成功。是规则和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次次成长的平台,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有些员工以为规章、制度都只是企业的需要,却没有认识到更重要的一面:规则和制度更是我们个人成长的平台,即每一个员工希望在企业发展,不仅要学会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更要学会利用制度给予的资源发展自己,提高能力并增加业绩,这是一种职业纪律,更是一种职业技巧,因为企业常常会通过“制度”把资源和荣誉给予员工,如果你与“制度”格格不入,那些资源和荣誉只会与你无缘。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电力企业的管理要执行“严抓严管”的治企方略。电力行业的特殊在于——高危。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电是一特殊的东西,它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如但是果你严格按规程把控,它的用途就非常广泛,就会很好地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服务。如果你把它当儿戏,不严肃认真对待,它就会成为洪水猛兽。这就要求我们遵章守纪,以免出现事故危害自己、危害他人、甚至危害社会。于此我们将能更加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避免受到惩处,甚至能够得到奖励。

奖励时鼓励向上。对员工而言既是自身的提高,又能增加收入或者其它奖励,何乐而不为?对于单位而言,员工的提高就是公司业务能力的提高,相对于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给予员工的奖励又算得了什么呢?

如此双赢的事情,你为之?我为之?何乐不为?

奖惩规定心得体会4

近日,响应公司的号召,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学习。通过学习,是我认识到加强《规定》的落实,是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加强《规定》学习,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以下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学习《规定》的重要意义。

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成熟的企业文化,是构建企业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合规是行业发展的基石;是由始至终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由于我们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企业的管理要执行“严抓严管”的治企方略。这就要求我们遵章守纪,以免出现违规现象。于此我们将能更加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奖优罚差。

二、增强《规定》的执行力,激励个人成长。

有些员工认为《规定》只是企业需要,却没有认识到更重要的一面:《规定》更是我们个人成长的平台,即每一个员工希望在企业发展,不仅要学会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更要学会利用制度给予的资源发展自己,提高能力并增加业绩。

社会的飞速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新的时代对公司员工的要求不仅仅是做一个遵章守纪的碌碌无为的员工,它要求的是能适应新环境、新技术的弄潮儿。而《奖惩规定》中的“奖”就提供了引导和激励人才发展培养的通道。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受公司的奖励制度的激励和引导,秉着“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信念,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4篇: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1、目的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2、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勒令辞职(视为以实际行动提出自动离职)四种。

3、奖惩权责

3.1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长签发奖罚决定,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生效。对部长以上的,直接由总经理签发奖罚决定。

3.2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决定。

3.3奖罚决定生效后,须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册并由关系人签字认可,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并在离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知其本人家属和下一家单位。

4、奖励标准

4.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5、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员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5、处罚标准

5.1员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60%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50%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或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准的40%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辞职。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6、奖罚金额:

6.1员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10%奖励,小功按15%奖励,大功按20奖励;

6.2每警告一次,按当月标准工资总额的5%处罚,小过按10%处罚,大过按15%处罚,勒令辞职按20%处罚,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7、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5篇: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一、奖惩目的:为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奖优罚劣,有据可依,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奖惩原则:

1、按照权限进行提报、审核、决定、报备。

2、奖惩记录,由项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将信息及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扣除的绩效奖金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奖金按照财务流程支付给项目办公室。

3、奖励中提及的‘工作创新、降低费用’,严禁通过偷工减料或降低服务标准实现。

4、及时处理(当时发现当时处理)、实事求是;特别是处罚员工,教育为主,应坦诚沟通并做谈话记录,核准事实,指明错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5、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不服,可在10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提出书面申诉。

6、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四、奖励内容:

1、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对于现金奖励,要当众发放,而不是放在工资中。(1)、通报表扬:每次奖金为100元。由部门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公司总经理。

(2)、嘉奖:每次奖金为500元,授予嘉奖证书。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3)、记功:每次记功奖金为1000~3000元,授予记功证书。项目总经理提报,人资总监和集团客户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决定。经总经理特批也可予以其他形式同等价值以上奖励。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2)、对员工安全、效率等改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3)、在工作中自觉降低成本,节约费用者。(4)、预防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工作不中断者。(5)、其他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3、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干部员工在提出合理化建议、改革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5000元以上)或有明显社会效益。嘉奖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提合理化建议或发明创造,使公司获得明显效益者。

(2)、对于主管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显著收益或提升社会形象者。(3)、维护公司利益,抵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者。(4)、策划、承办、执行、督导重要工作或大型活动表现优异者。(5)、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干部员工在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等方面创新,取得经济效益(RMB20000元以上)或社会效益显著。记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为公司管理有重大改善或经营重大决策出谋划策,卓有成效者。(2)、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3)、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在突发事故中确保公司及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者。(4)、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六、员工惩罚规定:当场填写过失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1、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合同。

(1)、口头警告:给与口头警告,不进行经济处罚。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可以决定。

(2)、书面警告:给与书面警告,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20%。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3)、通报批评:每次扣除绩效奖金的50%。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和人资总监决定,报备集团客户总监。

(4)、重大过失: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部门主管、经理提报,项目总经理、人资总监、集团客户总监决定,报备公司总经理。

(5)、员工惩罚实施累进制:在1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升级为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或相当于三次书面警告),升级为通报批评;累计三次通报批评(或相当于三次通报批评),自动升级为解除合同。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形象,未给公司直接造成损失。口头警告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胸卡、或瞌睡、禁烟区吸烟、吃东西、喧哗、闲聊、上网玩游戏、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网页等。

(2)、对上级合理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礼貌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者。(3)、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两次以上或旷工半天者。

(4)、因工作态度不认真或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发生失误,情节较轻者。(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或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开展工作的。(6)、浪费、不爱惜公物或设备,情节轻微的。(7)、个人办公场所、更衣柜等不符合5S规定者。(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口头警告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书面警告: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但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2)、不服从工作安排、擅离工作岗位、干私活者。

(3)、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公司安排的业务招待除外)。

(4)、超越职权或未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指挥不当、有章不循、或监督不周,致使发生错误者。(5)、对合作伙伴或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或恐吓威胁的。

(6)、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尚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及其主管领导。(7)、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五次以上或旷工一天者。(8)、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书面警告的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员工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下)或直接造成公司工作程序等发生混乱,在客户、顾客及社会中有损公司的形象。书面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不按流程、消极怠工或办事疏忽,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者。(2)、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者。

(3)、发表损害企业形象,员工或客户声誉的言论,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4)、库存与实物不符,以虚报手段掩饰差错,推脱责任者。

(5)、库存物料短缺,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备料不及,影响工作正常运转者。(6)、由于管理不善或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对知情不报采取同等处罚。(7)、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通报批评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除合同: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给公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大费用支出(5000元以上)或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或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解除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未经允许,泄露公司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2)、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十次以上或累计旷工三日及以上者;(3)、隐瞒、伪造履历或提供虚假的医疗证明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5)、在公司范围内与顾客、同事发生打架斗殴。

(6)、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故意侵吞或非法占有公司、客户或他人财物、利益者;(7)、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未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的;(8)、伪造、盗用公司印章、偷窃、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者;(9)、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部门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10)、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11)、违章指挥或违法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者。

联合协创(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O一六年三月五日

第6篇: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深圳市创达鑫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

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

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

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

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

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警告:每次警告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警告: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3)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8)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19)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未经功过抵消者

20)试用期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1)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警告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大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

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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