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爱情读后感(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第1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对富家小姐菲尔米娜一见钟情,他千方百计的接近菲尔米娜,并以情书的方式最终俘获了这位千金小姐的芳心,然而菲尔米娜的父亲,一位以卖驴起家的暴发户,对这段感情持非常激烈的反对态度,他威胁阿里萨如果不放弃对女儿的追求,就一枪打死他,但是阿里萨回答说:“没有比殉情更伟大的了。”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他把女儿送到了偏远的乡村,想以此来阻断他们的交往。他成功了,一年之后,当菲尔米娜再次回到家乡见到对她朝思暮想的阿里萨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在我见到你的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想,这幻想蒙蔽了我的双眼,忘了吧!”菲尔米娜一句轻描淡写的“Forget it.”让阿里萨这颗情种一等就是半个多世纪。
之后菲尔米娜嫁给了当地有名望,人也英俊潇洒的乌尔比诺医生,并和他相守了51年9个月零4天,乌尔比诺最终死于一只调皮的鹦鹉,他为了把它从树上捉下来摔死了。临死前,他对妻子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虽然菲尔米娜在影片的最后向阿里萨叙述说:“乌尔比诺是一个好丈夫,我想不到比他更好的人了,但是回首往事,我觉得我们的生活中痛苦艰难大过欢乐,许多无谓的争吵,许多难消的怒火……很难想象,一个人这么多年,在家庭纷争中挣扎,还怎么能快乐起来,该死!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爱。”但可以确定的是乌尔比诺对菲尔米娜的爱丝毫不少于阿里萨五十多年的执着。当他知道阿里萨这个潜在情敌的存在之后,他找到为了配得上菲尔米娜的高贵身份已经成为富有而有地位的轮船公司经理人阿里萨,宣战似地向他表达他对妻子的爱:“我的妻子是我的精神支柱,没有她我一无是处,我爱我的妻子胜过一切,胜过世上所有人。”虽然,在他们五十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乌尔比诺也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外恋,但最后他还是放弃了这段感情回归了家庭,影片中没有交代乌尔比诺此时的心理活动,只是说乌尔比诺对家庭的看法是他认为“婚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安定。”但我以为,相比阿里萨一生600多个炮友和两段同年轻姑娘的爱情,这实在算不上什么。也许有人会说,如果阿里萨当初和菲尔米娜结合的话就不会有之后的这些风流情事。可是这种假设是不成立的,一个不存在的前提推出来的只能是不存在的结论。所以我们无从知道,如果菲尔米娜嫁给了阿里萨是不是更幸福。也不能知道阿里萨是不是比乌尔比诺更忠贞。
故事的结局是在经历了53年7个月零11个日日夜夜的漫长等待之后,阿里萨终于如常所愿的等到了一生最爱的人。像他片中所说的那样:“我的灵魂终于找到了归宿,我很高兴的发现,真正宽广无垠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两位七旬老人最终在阿里萨的轮船上结合并平静地死去。
基于这个故事,我想到关于爱情的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好的爱情。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话题。每个人对爱情的理解都不同。《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算是比较的全面了,但不是爱情全部的样子。在我片面的理解中,好的爱情,首先要冒巨大的风险;好的爱情是两情相悦,一见钟情并且日久生情;好的爱情是你们不但在外貌上相互吸引,更重要的是你们的灵魂相互匹配。一见钟情的是爱情吗?是,但只是爱情的开始,远远不是全部。爱情需要一见钟情,但是一见钟情的不都是爱情。后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他们之间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的关系。影片中阿里萨对菲尔米娜的爱就是一见钟情式的爱。但马尔克斯创作的是有虚构情结的小说,我觉得他在小说中一是虚构了阿里萨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这种忠贞不渝指的是精神上的——以及,作者出于对女主角菲尔米娜的偏爱,而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几乎完美的女神。在现实生活中,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因为对某人一见钟情,而恪守一生的。当然不能否认的确有这样的存在,比如金岳霖之于林徽因,我没有看过关于他们感情的书籍,只是了解,金岳霖先生为了林徽因先生终生未娶。但这是一种特殊情况。
他的特别之处在于,其一,施爱者,无论是小说中的阿里萨还是现实生活中的金岳霖都属于世所罕有的骨灰级情种,也可以说是真正至情至性的人。爱情在这种人眼里就像阳光空气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影片里阿里萨的叔叔谴责他把商务信件写得像情书一样情意绵绵,而阿里萨却回答说:“因为我需要爱情呀,我需要爱情。”是的,每个人都需要爱情,它是这世上最美好最值得期待也最有意义的事情,之一。但在这些骨灰级情种眼里,爱情不是之一,而是全部,类似的情种还包括《霸王别姬》里张国荣饰演的程蝶衣,“不疯魔,不成活”;《恋恋笔记本》里的雷恩·高斯林,《爱你就像爱生命》里的王小波和李银河,《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的徐静蕾,等等,他们是真正为爱而生的人,没有爱,生活将会暗淡无光。
其二,被爱者,菲尔米娜或者是林徽因,是完美到女神一样的人物。无论是外在样貌,还是内在修养上,她们几乎都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菲尔米娜是剧中虚构的人物,所以她的完美可以理解。但是林徽因的完美却是非常难得的真实之美。无论是外貌,才情,气度,修养,品德都无可挑剔。这样的人是值得被人眷恋一生的。也只有像林徽因这样的美女兼才女有有资格让人苦守一生。只不过,金岳霖的不幸在于,他没有像剧中阿里萨那样等到了乌尔比诺的死,林徽因先他,更先梁思成一步去了,如果先走一步的是梁思成,那么金林倒是可以成就一段千古佳话。哈,就像小说里的结局。而且,不同于菲尔米娜对阿里萨爱情的游移不定,林徽因是明确表示过她也同样爱上了金岳霖的,只不过,彼时“罗敷已有夫”,只能“还君双明珠”了。
可是话说回来,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几个林徽因,菲尔米娜,也没有几个金岳霖,阿里萨,我们是生活在世俗生活中的凡人,既不是女神,也不是情种,甚至,有些人连浪漫主义的想法都没有,或者有,却不能也不敢实施。爱情在现代人眼里变得越来越不纯洁,我们给爱情附加了诸如房子,车子,票子一类的与爱无关的条件,所以我们一旦见到,哪怕是电影小说里虚构的专一纯洁浪漫爱情都觉得震惊不已。但事实是,本来我们就该如此的。说起来,真是可悲。
由此我想到,普通人的爱情实际上是十分困难的。即使我们做不成女神,也不是情种,但我们依然需要爱情,依然需要一见钟情为开端的爱情。我之前所说的爱情需要冒巨大的风险,就在这里——你并不能确定一见钟情就是真正适合你的那个人,而且很多时候都不合适。有人说,一见钟情不就是喜欢这个人的外表吗,那不就是外貌协会吗!我说是,一见钟情就只是喜欢这个人的外表而已,就是肤浅的外貌协会。但是这有什么不对吗?如果一个人连外表都吸引不了你,你又怎么会有兴趣去了解他的内在呢。更无从谈爱了。但事情的麻烦和复杂就在这里,一个人光从外表上吸引你的确不靠谱,有很大的可能是这个人在外表之外没有更多的,更优秀的内在可供你挖掘欣赏了,这也正是一见钟情的风险之处。很多,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像小说电影里那样爱上一个一见钟情的女神式的人物。两个人的匹配程度很大一部分在于灵魂和谐程度,也就是日常所说的,志同道合,趣味相投,在智识和阅历上几乎处于同一层面,能够愉悦的交流分享并一起成长。
第2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85年。该小说不仅表达了“经历爱情的折磨是一种尊严”,更重要的是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一)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二)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三)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第3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研一下学期开学匆匆忙忙的去图书馆只为能借到这本书,结果呢,偌大的图书馆竟然没有,因失落引起的决心可能胜过失落本身,所以最后还是千方百计的从同学的同学那里借到了。大约三分之一的行程时加西亚马尔克斯逝世,惋惜之余似乎也给这趟行程增添了某种色彩,某种以往从未有过的色彩。临近学期末,也总算看完了,满脑袋的问号,其中不免有个问号是当初为什么那么执着的非要看她。
2014年6月27日的下午,伴随着一声长叹,这趟难以理解的哥伦比亚式爱情之旅画上了句号。舍友问:“看完了?”“嗯,看完了。”“什么感受?”“恕我这个俗人不能理解这样的爱情。”毫不夸张,这是当时对这本世界名着最大的感受,脑袋中的问号又多了一个,名着怎么这么不能理解。
有人曾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她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笑、叹息、渴望、不幸、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其实看着这段评论我才明白我那满脑袋的问号到底来源于哪里。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时间让一个人经历所有的爱情,体验所有爱情的方式,尝遍所有爱情的滋味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对男主人公阿里萨因言,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的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这半个世纪的等待生活中,他曾在无数女性的身上找寻和迷失。在老年时他想起了所有这些带给他安慰的女人,感叹“心房比婊子旅店里的房间还多”,但所有这些为爱筑起的堡垒都经不起时间的冲刷,于是那心房里装着的又只是“戴王冠的仙女”费尔米娜了。爱对于阿里萨来说可能就是一种霍乱,他在这霍乱中沉浸,痛苦但执着的从不肯放手。这样的人,这样的执着,这样有目的的等待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一点都不能打动我,过于世俗的考虑,使我虽然能理解这样的坚持,但无法真心的赞同,我终究也只是个世俗的人。相比较,女主人公的选择倒像是一个正常人所为。年轻时为了和阿里萨在一起选择和父亲斗争;经历过生活的考验,热情冷却之后远距离静观义无反顾的选择终止这场奇怪的爱情;虽然厌烦乌尔比诺,但出于实现的压迫最终接受了做乌尔比诺太太的宿命;老年守寡之后,被孤独与痛苦缠绕加上阿里萨的一次又一次接近最终使年轻时候被现实扑灭的爱情之火重新复燃,最终选择和阿里萨在霍乱保护的船上疯狂而无憾的了结此生。这两个主人公的爱情选择有着很大的差距,前者阿里萨的爱情是激情的也毋宁说是带有幻想性质的,费尔米娜的爱情是理智的也毋宁说是带有世俗性质的。作者没有偏颇,读者就未必了。
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的爱情,更准确的应该说是婚姻生活,平淡稳定。就像乌尔比诺说的一样:婚姻生活中我们需要考虑的不是过的幸不幸福,而是如何让婚姻生活稳定。听起来似乎很残酷,但就家庭生活而言,这可能是每个人的责任。不过费尔米娜最后也感慨一辈子磕磕绊绊的生活竟然会感到幸福,真是见鬼。世俗的幸福不能理解,但毋庸置疑的是俗人也有幸福。
整部小说对话很少,作者在剥夺人物话语权的同时赋予了他们难以想象的倾诉权,似乎每个人的心里都安装了一面镜子,他们内心的想法通过这面神奇的镜子真实而细微的并毫无保留的呈现在读者面前。佩服作者,不仅仅是因为他写作手法的伟大。更多的因为他的“贪婪”,而且他有能力为他的贪婪买单。
草草一记,以后的某年某月当我再次读过这本书应该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第4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董美美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作为一个天才的、赢得广泛赞誉的小说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代表作有《百年孤独》(1967年)《霍乱时期的爱情》(1985年)。据悉,马尔克斯已罹患老年痴呆症,今后可能无法再从事创作活动。
本书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小说以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之间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作为主线,不失时机地将其他多种爱情磨练成珠,穿缀于这条主线上。而马尔克斯恨不能将人世间的种种爱情“一网打尽”。不少的爱情在书中只是一笔带过;不过,几乎是出现在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被作者系上了“爱情”的红线。这里有阿莫乌尔的隐蔽的爱情,但却“不止一次体验到了刹那间爆发的幸福”、有阿里萨许许多多的朝露之情、有乌尔比诺和林奇小姐之间羞涩而大胆的爱„„变化丰富、形态各异,“真挚火热”的情感内核却都是一样的。它不仅是一部经典的小说更是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教科书。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爱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精神的、身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爱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爱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是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我一直以为,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最最好的地方就是对人性的描述。他并没有说人性是怎样怎样的。可是他小说的人物表现出来的东西显示他对人性是那么了解。我想他对于这些人是同情的,是理解的。人们总是向着真善美的。可是又有几个人能成功的突破自己的牢笼,而达到世俗眼中的完美呢,那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人打上虚伪的烙印。我喜欢他那个真实的世界。-人们总是那么的脆弱而又顽强。脆弱是一点点事就可以触动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