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教育系统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_教师任职管理办法

叙职履职报告 时间:2020-02-28 16:56:2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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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

为切实促进名优教师的专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区名优教师梯队建设,更好地发挥名优教师的骨干带头作用,促进我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特制定《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办法》。

一、职责与待遇

(一)职责

1.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2.主动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有效落实核心素养培养,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3.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本区本校学科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做出贡献。

4.三年内须完成以下任务: 【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的履职以“领航计划”“拔尖计划”的目标任务为要求,以课题攻关、助力“强校工程”实验校建设、团队发展、示范辐射为重点。

(1)主持课题攻关。与“领航计划”导师团、“拔尖计划”成员协同制定重大课题方案,组建课题攻关团队,带领团队成员开展课题攻关和成果提炼,完成1项区级及以上重大课题,形成高质量的学术研究及其运用的成果。

(2)助力“强校工程”实验校建设。采取进驻“强校工程”实验校或市“攻关计划”基地、“拔尖计划”工作室与“强校工程”实验校结对等方式,聚焦学校发展规划、课程计划编制、特色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学校内涵发展核心主题,宣传推广自己的教育思想,推进优秀成果的实践应用,开展蹲点实践研究,提供示范引领和专业指导,全方位支持“强校工程”实验校建设。

(3)引领团队发展:以重大课题为引领,以“拔尖计划”为抓手,以课例为载体,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合作实践、研究、研讨、交流和总结,以及亲身示范与指导,促进团队成员形成成熟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凝练教育教学思想。

(4)示范引领辐射。运用团队的资源,组织1-2次面向区域的教学展示;个人到农村学校或对口地区讲学不少于2次;个人承担社会公益讲座不少于2场。通过教学展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发挥个人及团队的示范引 1 领辐射作用,扩大专业影响。

【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的履职以“拔尖计划”“种子计划”的目标任务为要求,以课题攻关、教师培训、示范引领为重点。

(1)领衔课题研究。跨校组建1个5-10人的名优教师团队(含研修基地团队),带领团队成员围绕区域学科教学改革重点和难点问题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完成1项区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结题报告不少于2万字),形成具有实践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同时,以课题研究为主线,通过团队成员的共同学习、共同研究,实现团队成员的共同发展。原则上每个团队每学期至少进行5次公开项目研究活动。

(2)助力“强校工程”实验校建设。采取进驻“强校工程”实验校或 “种子计划”项目研究基地与“强校工程”实验校结对等方式,聚焦研究项目,开展集群研究,深化实践探索,提炼策略方法,搭建分享平台,促进研究成果应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3)承担教师培训。把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通过经验介绍、专题讲座等形式在区域范围内推广和分享。在三年内至少作3次较高质量的区级(含研修基地)学科专题讲座或乡村学校讲学,形成至少1门区级(含研修基地)教师培训课程。

(4)示范引领辐射。在开放常态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在三年内至少开设一节能充分反映本人教学特色的区级及以上的示范(展示)课;至少承担本区一所学校教研组建设的指导任务;至少参加一次送教农村学校志愿服务活动。

(5)教学经验汇总。带领团队,三年内,形成一套教学案例集、10堂课堂系列录像、一本学科作业指导手册、一份学科评价方案。

【示范教师】

示范教师的履职以“种子计划”的目标任务为要求,以教学专题研究、带教培养青年教师、承担课堂教学示范为重点。

(1)开展教学专题研究。参加1个名优教师团队(含研修基地团队)课题研究工作,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或根据本人专业发展方向,确立1个研究专题,带领教研组或备课组成员开展团队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转化为至少1门校本研修课程。

(2)带教培养青年教师。至少带教培养2名青年教师或新教师,签订带教协议,制订带教计划。通过共同备课、教学示范、听课指导等方式,提高带教对象的师德素养、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3)承担课堂教学示范。在开放常态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在三年内至少开设3节能充分反映本人教学风格的校级及以上的示范(研究)课,其中至少有1节是区域(片级、集团或联盟内部)以上的示范(展示)课。

【教学能手】

教学能手的履职应紧密结合“种子计划”的目标任务,以课堂教学研究、承担课堂教学示范为重点。

(1)开展课堂教学研究。参加1个名优教师团队(含研修基地团队)课题研究工作,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或根据本人专业发展方向,确立1个研究主题,在课堂教学中开展行动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并至少形成2个校本研修课例。

(2)承担课堂教学示范。在开放常态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在三年内至少开设3节能充分反映本人课堂改革实践探索的校级及以上的示范(研究)课,其中至少有1节是区域(片级、集团或联盟内部)以上的示范(研究)课。

【校骨干教师】由学校参照上述内容自行制订。

(二)待遇

1.优先参加国家、市、区各种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优先获得学科教学实验、教育科学研究、专著出版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和经费资助。

2.享受名优教师工作津贴。特级教师(特级校长)每月3000元(包括来青浦支教、流动的“双特”等特殊贡献人员),学科带头人每月1000元,示范教师每月700元,教学能手每月500元,校骨干教师每月300元。发放办法见《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考核办法》。

3.为激励和稳定农村学校骨干教师,凡属农村学校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校级骨干教师,其名优教师工作津贴每月分别提高500元、300元、200元、100元。

4.对积极参与交流、支教、柔性流动的名优教师予以专项激励。全职流入农村学校的名优教师(指流动到农村的城区名优教师),支教第一年除享受相关待遇外,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自愿转编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名优教师,支教第一年除享受相关待遇外,每月给予2500元补贴。以上津贴按《关于的批复》(青人才办〔2018〕1号)执行。

二、组织与管理

1.由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区名优教师履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管理和服务。

2.学校名优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本校名优教师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名优培养发展提供支持,做好考核、总结、展示等工作。3.区名优教师考核由区、校共同实施。特级教师的履职考核由区组织实施;学科带头人实施区、校两级考核,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主要由学校考核。所有考核以履职任务为主要内容。具体办法见《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考核办法》。

4.培养对象在任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名优教师荣誉与待遇:

(1)违背本届区名优教师参选承诺行为,或履职考核不合格;(2)学校年度或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行政、刑事处分;

(4)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或离开青浦区教育系统;(5)从农村学校调入城区学校,特级教师除外。

三、附则

1.原相关文件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青浦区教育局。3.本文件自2018年9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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