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股述职述廉报告(精选3篇)_宗教局年终述职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1-05-10 07:25:5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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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宗教局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3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经上级批准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同年8月正式组建,夏同志被任命为局长和党组书记。

根据市委《关于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考评的工作意见》(鹰发5号文)的要求,现将本局党组去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树立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工作

1、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立足自身实际,将我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融入到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框架之中。目前,全市已有80%的民族村组被列入省、市、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其中余江县马荃镇杨柳雷家村、市志光镇西江雷家村和泗沥镇汪湾雷家村、樟坪乡杨家垅村分别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和年度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村,同时,我局也被评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帮扶先进单位。年12月5日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会上,我局介绍了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和兄弟地市的充分肯定。

2、不折不扣地开展政风行风活动。在活动中,我局建立了受理投诉机构,公布了投诉意见箱及电话,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电子投诉邮箱,将我局的执法职能及管理目标、服务事项承诺等在办公场所外墙报和政府网站公示。以散发宣传单和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与群众交流、答疑。深入少数民族乡(村、组)、庙宇、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走访县(市、区)党政领导,虚心听取当他们对民宗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就民宗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取得了实效。市解决了增编及民族、宗教、维稳三项专项经费等问题,余江县解决了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车辆问题。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活动,强化了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行政,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促进健全和完善了制度建设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机关作风,取得良好成效。

3、认真落实各项综治工作任务。去年以来,我局组织了县(市、区)举办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宗教干事、各教堂点负责人培训班,指导督促爱国守教团体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制止一起境外(台湾台北县)基督教徒赵某在我市的非法传教活动;指导、协助有关乡镇依法拆除了两处非法庙宇,有效地抵制了境外宗教渗透,遏制“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保持了全市宗教界的稳定,被评为全市综治达标单位。

4、切实做好抗冻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新年期间发生了雨雪冰冻灾害,使我市大部分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尤其是樟坪畲族乡和地处山区的佛道教庙宇遭受严重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对此,我们一方面积极指导和帮助民族地区群众和宗教场所开展抗冻救灾、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另一方面认真搞好服务,积极向上级等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支持和援助。截止5月底,为樟坪乡争取到社会各界援助资金和各类救灾物资共计45万元,为天师府、锦江天主教堂争取到省民宗局的救灾补助资金共计2万元。

四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动员全局机关党员和干部捐献善款和交纳特殊党费共计7000多元。组织各宗教团体及场所举行祈祷法会,并开展募捐活动。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市宗教界共向灾区捐款近40万元。

此外,我局还落实好了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和情况。我局还认真履行好了城市管理联建共创责任,完成了市“联创共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全面实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我局依据有关文件,结合我市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鹰潭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拟到2010年,樟坪畲族乡实现农业总产值 1650万元;工业总产值45亿元,力争50亿元;第三产业总产值700万元。乡财政总收入2亿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全市其他9个少数民族村、组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2、积极探索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路子

一是认真总结并宣传推广樟坪乡经验。近年来,樟坪乡走出了一条 “把金山银山垒在园区,把绿水青山留在畲乡,把更多实惠带给百姓”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创造出广受赞誉的“樟坪模式”、“樟坪经验”。年,全乡完成财政总收入1.1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156万元,全乡人均财政收入达到3万元,民族地区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乡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人均纯收入三项经济指标均位居全省8个民族乡之首,进入全省农村经济发展乡(镇)前列。年,该乡还被评为全省十佳环境优美乡(镇),荣获年度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乡镇中广泛推广“樟坪经验”。为此,我们通过鹰潭一报两台、以及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省政府也先后两次在该乡召开现场工作会议。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对口支援工作。我局坚持走民族工作社会化之路,积极争取市直有关部门齐帮共扶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全市所有民族乡、村、组都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对口支援,共获支助资金68万余元。例如,市地税局为帮助受援村(市余家乡流桥村雷家村小组)群众解决饮水困难问题,先后多次组织、聘请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勘查和指导,投资10余万元从60米深的地下引泉水进村入户,让畲民喝上了干净卫生的矿泉水。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想方设法挤出资金,帮助少数民族村、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是民族地区公路建设成效显著。投资近千万元的樟坪乡、上饶市铅山县太源、篁碧三个畲族乡联通公路已全线贯通,正在抓紧硬化;全市民族行政村所有的通村公路都实现了硬化,全市9条民族自然村通村公路也于去年底全部实现了硬化,提前三年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位居全省民族地区公路建设工作的前列。

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班子经常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各少数民族乡、村、组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多次向市政府分管和主要领导汇报民族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地区发展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市政府已决定从年起,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从每年15万元提高到每年的 24万元,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在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发挥效益。

五是圆满完成深山区少数民族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经过努力,我市共争取了少数民族移民扶贫搬迁指标331名、省级补助资金66.2万元。截至今年5月底,331名居住在深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已全部搬入新村新居。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了我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我局所做的工作和成绩。

3、注重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年6月,在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上,我市获得道德风尚奖,并获得射弩项目男女团体亚军,荣获女子射弩跪姿、立姿亚军。11月,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上,樟坪乡的“马灯舞”获表演项目综合类金奖,这是我市民族体育文化历史上在全国竞赛中荣获的最高奖项。

我局还积极协助樟坪乡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一座敬老院、卫生院和图腾文化广场。与市教育局联合启动了少数民族青少年再就学活动,从去年开始在民族地区推选失学青少年到市职业技术学校免费培训二年,并保送到企业就业。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1、强化依法管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渗透。

一是严厉打击宗教领域各种违法活动。年6月我们成功制止了一起台湾台北县基督教徒赵某在市河潭镇泗塘村进行的非法传教活动,有力地抵御了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年1月,市民宗局经调查摸底,发现少数乡(镇、场)存在非法建寺庙现象,立即报告,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在我局的指导下,依法拆除两处非法庙宇,巩固了专项治理的成果。二是积极应对、处理宗教领域的特殊敏感情况。做好了妥善处理五月份佘山朝圣月问题的工作,保证了“朝圣月”期间我市天主教界没有出现个人及组团赴上海佘山朝圣,也未出现大型非法宗教活动,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确定的工作任务,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上海市的充分肯定及赞扬,也得到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的通报表扬。三是做到日常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度等规章制度。督促各爱国宗教团体开展“创建和谐宗教团体”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对全市基督教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基督教工作档案。做好了我市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和备案工作。

2、采取有力措施,夯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

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并积极与县(市、区)政府进行多次沟通。使“主体在县”活动得到扎实有效的推进。月湖区设置民宗局的工作已基本解决。市民宗局获得了全省“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先进集体单位。为了发挥宗教爱国团体的纽带桥梁作用。我局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品质上能服众,学术上有造诣”的原则要求,大力培养中青年宗教界人士,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上,去年,我们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了“讲和谐、促稳定”自我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市佛教协会已于6月中旬成立,至此,我市四大宗教已全部成立了爱国爱教的宗教团体,并且解决了市属宗教团体的编制经费问题,使这项工作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3、增强服务意识,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与和谐。

一是真心实意为信教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我局的指导下,余江县民宗局做了大量的调研、调处和汇报工作,使一些历史遗留的宗教房产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天主教教堂在施工中,与当地村民发生了一些矛盾。该市民宗局获悉后,立即与当地街办联系,共同协商处置,使教堂建设得以顺利进行。二是妥善处理宗教矛盾和纠纷。积极调处了天师府个别道士因病要求待遇的信访遗留问题;指导和参与了市广觉寺发生的财产纠纷。三是搞好服务与指导、督查工作,努力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在办理天师府授箓及其道职人员出境开展道教文化交流手续时,我局做到主动服务,加快程序流程,为促进天师府加强与海内外的交流、扩大影响、增进友谊做出了努力。做好了天师府加强道风建设和服务水平的工作;鼓励天师府道职人员参加各类函授教育,提高道职人员文化修养。督促指导天师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绿化、消防等工作。我局还发挥部门自身优势的作用,积极参加与龙虎山申报世界遗产的相关工作,为成功举办第十届龙虎山道教文化旅游节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增强宗旨意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1、扎实有效地开展作风和廉政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和教育,使干部队伍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观念意识得以强化,工作作风得以改进。多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执法而产生的群众上访或行政投诉事件。在扶助项目资金分配、深山移民搬迁以及公路建设中,没有发生一起民族群众上访事件;在宗教领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执法而引发的上访、申诉案件。

2、搞好支部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和党员宗旨意识。我局为了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在工作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给支部活动经费3000 元。机关党员干部中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纪律观念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开展的生动活泼。我局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年度达标先进单位。

3、努力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带头,亲自撰写信息调研文章。制定了民宗系统信息工作意见及市局机关《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工作。去年,我局超额完成了省局下达的上报信息任务,被评为全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通过全市各级民宗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沿着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前进,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得以规范,宗教领域稳定和谐。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民族地区总体发展还不平衡,民族政策宣传存在差距,少部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仍存有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领域的境外渗透形势仍然严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有待于进一步夯实,市局需加大服务和支持力度。机关工作制度建设与落实需要进一步强化,党组班子建设以及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性、能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第2篇:宗教局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宗教局领导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3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经上级批准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同年8月正式组建,夏同志被任命为局长和党组书记。

根据市委《关于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考评的工作意见》(鹰发5号文)的要求,现将本局党组去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树立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工作

1、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立足自身实际,将我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融入到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框架之中。目前,全市已有80%的民族村组被列入省、市、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其中余江县马荃镇杨柳雷家村、市志光镇西江雷家村和泗沥镇汪湾雷家村、樟坪乡杨家垅村分别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和年度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村,同时,我局也被评为年度新农村建设帮扶先进单位。年12月5日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流动现场会,会上,我局介绍了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和兄弟地市的充分肯定。

2、不折不扣地开展政风行风活动。在活动中,我局建立了受理投诉机构,公布了投诉意见箱及电话,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电子投诉邮箱,将我局的执法职能及管理目标、服务事项承诺等在办公场所外墙报和政府网站公示。以散发宣传单和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与群众交流、答疑。深入少数民族乡(村、组)、庙宇、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走访县(市、区)党政领导,虚心听取当他们对民宗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就民宗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取得了

实效。市解决了增编及民族、宗教、维稳三项专项经费等问题,余江县解决了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车辆问题。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活动,强化了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行政,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促进健全和完善了制度建设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机关作风,取得良好成效。

3、认真落实各项综治工作任务。去年以来,我局组织了县(市、区)举办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宗教干事、各教堂点负责人培训班,指导督促爱国守教团体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制止一起境外(台湾台北县)基督教徒赵某在我市的非法传教活动;指导、协助有关乡镇依法拆除了两处非法庙宇,有效地抵制了境外宗教渗透,遏制“两乱”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保持了全市宗教界的稳定,被评为全市综治达标单位。

4、切实做好抗冻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新年期间发生了雨雪冰冻灾害,使我市大部分民族村组和宗教场所尤其是樟坪畲族乡和地处山区的佛道教庙宇遭受严重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2亿多元。对此,我们一方面积极指导和帮助民族地区群众和宗教场所开展抗冻救灾、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另一方面认真搞好服务,积极向上级等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支持和援助。截止5月底,为樟坪乡争取到社会各界援助资金和各类救灾物资共计45万元,为天师府、锦江天主教堂争取到省民宗局的救灾补助资金共计2万元。

四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动员全局机关党员和干部捐献善款和交纳特殊党费共计7000多元。组织各宗教团体及场所举行祈祷法会,并开展募捐活动。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市宗教界共向灾区捐款近40万元。

此外,我局还落实好了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和情况。我局还认真履行好了城市管理联建共创责任,完成了市”联创共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全面实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我局依据有关文件,结合我市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鹰潭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拟到2010年,樟坪畲族乡实现农业总产值1650万元;工业总产值45亿元,力争50亿元;第三产业总产值700万元。乡财政总收入2亿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全市其他9个少数民族村、组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2、积极探索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路子

一是认真总结并宣传推广樟坪乡经验。近年来,樟坪乡走出了一条“把金山银山垒在园区,把绿水青山留在畲乡,把更多实惠带给百姓”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创造出广受赞誉的“樟坪模式”、“樟坪经验”。年,全乡完成财政总收入1.1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156万元,全乡人均财政收入达到3万元,民族地区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乡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人均纯收入三项经济指标均位居全省8个民族乡之首,进入全省农村经济发展乡(镇)前列。年,该乡还被评为全省十佳环境优美乡(镇),荣获年度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乡镇中广泛推广“樟坪经验”。为此,我们通过鹰潭一报两台、以及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省政府也先后两次在该乡召开现场工作会议。

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对口支援工作。我局坚持走民族工作社会化之路,积极争取市直有关部门齐帮共扶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全市所有民族乡、村、组都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对口支援,共获支助资金68万余元。例如,市地税局为帮助受援村(市余家乡流桥村雷家村小组)群众解决饮水困难问题,先后多次组织、聘请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勘查和指导,投资10余万元从60米深的地下引泉水进村

入户,让畲民喝上了干净卫生的矿泉水。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想方设法挤出资金,帮助少数民族村、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是民族地区公路建设成效显着。投资近千万元的樟坪乡、上饶市铅山县太源、篁碧三个畲族乡联通公路已全线贯通,正在抓紧硬化;全市民族行政村所有的通村公路都实现了硬化,全市9条民族自然村通村公路也于去年底全部实现了硬化,提前三年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位居全省民族地区公路建设工作的前列。

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班子经常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各少数民族乡、村、组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多次向市政府分管和主要领导汇报民族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地区发展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市政府已决定从年起,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从每年15万元提高到每年的24万元,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在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发挥效益。

五是圆满完成深山区少数民族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经过努力,我市共争取了少数民族移民扶贫搬迁指标331名、省级补助资金66.2万元。截至今年5月底,331名居住在深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已全部搬入新村新居。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了我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我局所做的工作和成绩。3、注重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年6月,在江西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选拔赛上,我市获得道德风尚奖,并获得射弩项目男女团体亚军,荣获女子射弩跪姿、立姿亚军。11月,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上,樟坪乡的“马灯舞”获表演项目综合类金奖,这是我市民族体育文化历史上在全国竞赛中荣获的最高奖项。

我局还积极协助樟坪乡多方筹集资金,新建了一座敬老院、卫生院和图腾文化广场。与市教育局联合启动了少数民

族青少年再就学活动,从去年开始在民族地区推选失学青少年到市职业技术学校免费培训二年,并保送到企业就业。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1、强化依法管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渗透。

一是严厉打击宗教领域各种违法活动。年6月我们成功制止了一起台湾台北县基督教徒赵某在市河潭镇泗塘村进行的非法传教活动,有力地抵御了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年1月,市民宗局经调查摸底,发现少数乡(镇、场)存在非法建寺庙现象,立即报告,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在我局的指导下,依法拆除两处非法庙宇,巩固了专项治理的成果。二是积极应对、处理宗教领域的特殊敏感情况。做好了妥善处理五月份佘山朝圣月问题的工作,保证了“朝圣月”期间我市天主教界没有出现个人及组团赴上海佘山朝圣,也未出现大型非法宗教活动,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确定的工作任务,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上海市的充分肯定及赞扬,也得到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局的通报表扬。三是做到日常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度等规章制度。督促各爱国宗教团体开展“创建和谐宗教团体”与“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对全市基督教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基督教工作档案。做好了我市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和备案工作。2、采取有力措施,夯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

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并积极与县(市、区)政府进行多次沟通。使“主体在县”活动得到扎实有效的推进。月湖区设置民宗局的工作已基本解决。市民宗局获得了全省“宗教工作主体在县”争先创优活动先进集体单位。为了发挥宗教爱国团体的纽带桥梁作用。我局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品质上能服众,学术上有造诣”的原则要求,大力培养中青年宗教界人士,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上,去年,我们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了“讲和谐、促稳定”自我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市佛教协会已于6月中旬成立,至此,我市四大宗教已全部成立了爱国爱教的宗教团体,并且解决了市属宗教团体的编制经费问题,使这项工作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3、增强服务意识,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与和谐。一是真心实意为信教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我局的指导下,余江县民宗局做了大量的调研、调处和汇报工作,使一些历史遗留的宗教房产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天主教教堂在施工中,与当地村民发生了一些矛

第3篇:财政局监督股述职述廉报告

财政局监督股述职述廉报告

2010年财政监督工作在我局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县委、政府既定的任务及财政中心工作,以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为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根据自己所在股室的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了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农惠农专项清查(专项资金综合治理)、乡镇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竭尽全力、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下面我将遵照县纪委的要求从工作和廉洁等几方面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陈述:

一、我股的工作职责

1、研究拟订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研究提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的建议或措施。

2、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财税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及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等情况;配合监察、审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完善监管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会同局内有关股室监督县本级预算的执行。

4、研究拟订全局对外检查计划,统一管理全局对外检查工作。

5、监督局内各股室财政法规、政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本级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

6、按照上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要求,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7、协调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协调和指导局内各业务股室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全局各项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制定。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贯彻省市精神,强化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1、认真开展2010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工作,并配合完成了省级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

2、协调县民政局组织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于10月9日完成了自查阶段的上报工作。

3、经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了《XX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县具体实情,对六户相关企业布置了自查和有选择的重点检查,并且完成了上报工作。

(二)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全局对外检查计划,组织实施了4户行政事业单位(含2户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并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局,受到市局的肯定和表扬。

(三)全面监督,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专项清查、配合参与了纪检委组织的2010年财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

1、按照省、市强农惠农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了《XX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各阶段的工作,清查项目个数76项,资金总量达61134万元。并且通过县局与市局的协调,省级检查组未抽选我县作为重点检查县。

2、按照县委2010年财政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要求,配合纪检委对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审计、重点检查资金进行了清理摸底。

(四)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为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和会计工作,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乡镇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大力调整乡镇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支出节约和管理规范。按照市局文件安排部署,组织县辖18个乡镇开展2010年监督检查的自查,并分片选取独石口、龙门所、东万口、大海陀、样田、炮梁6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

(五)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为重点,搞好政府及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1、参与带队组织对XX区实施了财税大检查的县区互查工作。

2、根据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对大海陀、黑龙山、剪子岭三个上划林场的人员编制、固定资产情况及债权债务进行了监督核查。

3、根据县领导的有关批示,对我县白河治理征地补偿资金使用及县政府招待所200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4、完成了县卫生局下辖茨营子、镇宁堡、炮梁、三道川四个乡镇卫生院基建欠款和健龙福利化工厂贷款的核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2、完成2010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及强农惠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的扫尾工作。

3、一如既往的配合好市局派驻我县的财政监察员工作。

4、努力完成上级及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2010年个人廉政情况

按照纪检部门的要求,能经常性学习党纪法规,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以此端正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正确对待手中的职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上的事能及时与主管局长和各股室沟通,有效避免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作为我个人来讲,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总之,在2010已过去的时间里,自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的要求比,与兄弟股室所取得的成绩比、与局领导的要求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职能发挥、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新的时间里,我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立足自身,努力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再创财政监督工作新业绩。

述职述廉如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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