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
一、责任主体
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为《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签发机构负责本机构内信息统计上报,各级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信息汇总、审核并逐级上报。
二、内容
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要按照上一级管理机构的要求,填报《出生医学证明》当年申领数、首次签发数、废证数等相关信息。
三、要求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填写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报至卫生局。
各级管理、签发机构及人员要正确理解各指标的含义及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并认真填写,各指标不得出现空项,没有数据的填“0”各级管理机构应通过数据核查、逻辑关系检错方式认真审核辖区内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并汇总上报至上一级管理机构。
2012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