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证明资料的收集审核要求10.05.26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什么是毕业生就业证明”。
毕业生就业证明资料的收集审核要求
一、就业协议
1.省内签约
学生网上签约成功后,各学院收取用人单位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信息网上审核存档协议书,操作如下:在“协议书审核(系统生成)”栏目中,选中审核通过的学生,点击“存档通过”。
2.省内单位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情况
(1)学生从网上录入省内协议书,并下载打印;送交单位隶属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
(2)收取鉴证后的省内纸质就业协议书,协议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若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环节可省);
(3)核查纸质省内就业协议书中所有信息与网上录入一致无误,尤其单位名称必须保证网上录入与单位公章内的名称一致无误,否则会影响学生正常派遣;
(4)在信息网上审核存档协议书,在“协议书审核(学生录入)”栏目中,选中审核通过的学生,点击“存档通过”。
3.省外签约
(1)登陆“信息网”通过学生账户录入省外就业申请
(2)各学院通过各自账户的“省外就业审批”栏目给予“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前提为:
①各学院务必让学生落实签约单位应具备为毕业生落户口及接收档案的资格,否则将导致毕业生无法落户口及接收档案;
②收取纸质省外就业协议书,协议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若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环节可省);
③经学生确定已经落实该单位能够为其接收户口及档案,让学生写出“保证书”,方可审核通过,内容为:本人系**学院2010届**专业毕业生**,经与**单位确认,该单位可以为我本人落户口及接收档案,特申请学校将本人报到证、户口及档案派遣至该单位,如有任何问题,后果本人自行负责。毕业生签字**,日期**。该保证书由各学院长期保管,以防止因误派遣导致学生追究学校责任。
(3)通过各学院或学生账户从网上录入省外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原则:
a)省外生源学生签省外就业协议编号为4370110+学号(去掉2007);
b)省内生源学生签省外就业协议编码需到就业办登记领取编号。
(4)各学院将网上录入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内容与学生签订的纸质省外就业协议书进行信息核对,具体需核对的内容有:
①纸质省外就业协议书中不得有空项;
②纸质省外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填写信息及用人单位信息与网上录入一致无误,尤其单位名称必须保证网上录入与单位公章内的名称一致无误,否则会影响学生正常派遣;
③用人单位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圆章),其它的部门章或其它形状的章如劳动合同专用章、财务章、方形章等均不可。
(5)确定准确无误后,各学院通过网上“省外就业协议书审核”栏目将协议书“存档通过”;
(6)纸质省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留存一份,单位一份,交学校一份。
4.非派遣省外签约
若学生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但该单位不具备接收户口档案资格,毕业生报到证只能派回原籍,可采取“非派遣省外签约”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a)收取纸质省外就业协议书(审核要求相同);
b)通过网上“灵活就业信息管理”栏目录入灵活就业信息,需在“申请类型”中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并将信息录入完整即可。
注意:“非派遣省外签约”算正式就业率,请各学院予以重视。
二、劳动合同
1.网上进行劳动合同信息录入,录入不得有空项;
2.提供劳动合同首、尾页(含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复印件(审核后最终由学
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3.核对确认网上录入信息与劳动合同信息一致。
三、灵活就业申请
1.网上进行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录入不得有空项;
2.收取纸质灵活方式就业证明。2010年新版的灵活方式就业证明中添加了“就业岗位”“单位规模”两项,请使用新版表格(新版表格已于09年年底通过信息网群发邮件至2010届全体毕业生,并同步发送到校内办公平台);
3.检查纸质灵活方式就业证明,检查内容为:
(1)所有栏目填写完整,不能有空项;
(2)单位名称要与网上录入名称、单位公章内的名称一致无误;
(3)单位电话不得与学生联系方式一样;
(4)核对确认网上录入信息与灵活就业证明信息一致;
(5)审核公章注意事项:
①公章需为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圆章),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的公章为椭圆型,内有外文;
②其它的部门章或其它形状的章均不可,譬如:劳动合同专用章、财务章、方形章等。
四、自主创业
网上进行自主创业信息录入,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后最终由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五、升学(包含普通专升本和社会专升本)
1.各学院使用信息网“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选择“升学”,录入升学院校信息,“档案转寄地址”一栏录入升学院校教务处,如济南大学教务处;
2.专升本不去就读者,提交个人不去就读申请,由本人、辅导员、就业办主任签字,将申请和录取通知书交就业指导办公室(请附本学院专升本不就读学
生名单,包含学号、姓名、录取院校字段信息);
3.社会专升本,由各学院从网上录入“毕业去向”(同1),并提供录取且就读的毕业生名单(含学号、姓名、录取院校字段信息)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六、出国
1.出国学习:收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右上角处注明学生姓名、学号;
2.出国工作: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审核后最终由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3.各学院使用网上“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对应应该为“出国工作”或“出国学习”。
七、基层就业项目
1.服务西部:从网上“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选择“缓派”,在“是否服务西部”字段选“是”;
2.需提供团省委服务西部录取证明复印件。
八、征兵
1.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审核后由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盖章);
2.各学院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修改就业信息”功能修改“毕业去向”字段,改为“征兵入伍”。
九、暂不就业的1.学生本人写出暂不就业申请;
2.各学院收集暂不就业申请并审核;
3.通过网上“灵活就业信息管理”栏目中的“申请类型”选择“暂不就业”。
十、暂不毕业
1.收集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材料;
2.由各学院使用“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栏目,将“毕业去向”字段改为“不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