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林宝生10[1].10.13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民调解协议书模板”。
泽调委2010—060号 当事人:林宝生 男出生年月:1967年09月18日汉族家住: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东河路钱江花园2幢202室 身份证号码:***514
当事人:王均民 男出生年月:1975年12月07日汉族家住: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安溶村5区74号 身份证号码:***412
简要经过:2010年8月10日0时40分许,王均民等人在泽国镇汇都KTV206包厢喝酒,因其朋友和林宝生发生纠纷,王均民等人将林宝生的脸嘴部等处打伤。为林宝生的赔偿事宜,双方当事人向本组织申请调解,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王均民一次性赔偿给林宝生医药费、续治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二、上述款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在达成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三、林宝生放弃追究王均民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林宝生放弃伤残鉴定。
四、本纠纷作一次性了结,双方不得纠缠。
五、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安机关留存一份,留本组织一份备查。
当事人:当事人:
调解人:调解单位:
2010年10月14日 人民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