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书吗(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离婚协议书民政局有吗”。
第1篇: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书吗,可以自己写吗?
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书吗,可以自己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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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书吗,可以自己写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种方式: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
具体步骤是: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下的罚款。
第二种方式是: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具体程序是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及与离婚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等,法院依法受理后,会进行审查,如双方确系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抚养教育费的支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等等达成了一致的协议,那么法院就会以《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
我们对于离婚的概念并不陌生。离婚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办理,而作为离婚材料中最重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拟定,也可以采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范文进行书写,总之,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否则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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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
第2篇: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必要吗?如何公证?
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必要吗?如何公
证?
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您就按照上面介绍的程序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您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后,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涉及双方今后权利义务的离婚协议书有必要办理公证吗?具体该如何办理公证事宜呢?为您解答离婚协议书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二、离婚协议如何公证?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四、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有关内容,如果您觉得离婚协议书公证心里会踏实些,那您就按照上面介绍的程序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如果您觉得离婚证已拿到手,离婚协议书也已经在民政局备案,没有必要花那份公证费,那不用去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意义不大,为保险起见,也可以办理公证,但要主要办理公证的注意事项。如当事人因办理离婚登记事宜有困难的,也可向律师做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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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租房怎么分割?
离婚协议书有时间限制吗
第3篇:离婚协议书需要律师吗
离婚协议书
男方:
民族:,年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女方:
民族:,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 月 日生育一个孩子,取名:。因婚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孩子()由男方抚养。
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有配合女方探望孩子的义务。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家中属于女方的家用电器女方自愿折价顶替孩子全部生活费。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篇2:离婚协议书律师整理版
离婚协议书
男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 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 个孩子。因婚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婚后双方育有 个孩子,孩子信息如下:(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2)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2、双方同意,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安排如下:由抚养,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孩子 岁止。由抚养,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孩子 岁止。
3、因孩子学习需要支付学费及生活费的,由 支付%;由 支付%。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一方可探望另一方抚养的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另一方探望孩子的义务。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同意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双方现有的共同财产及分配情况如下:
(1),价值元,归所有;
(2),价值元,归所有;
(3),价值元,归所有;
(4)其他安排
四、债务的处理:
1、双方现有的共同债务及承担情况如下:
(1)债权人:,债务金额: 元,借债时间: ;由 承担;
(2)债权人:,债务金额: 元,借债时间: ;由 承担;
(3)债权人:,债务金额: 元,借债时间: ;由 承担;
(4)其他安排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特别约定(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与离婚协议签署页)
男方(签字):
签 署 日 期: 年 月 日
女方(签字):
签 署 日 期: 年 月 日篇3:【离婚协议书】(律师修改版)离 婚 协 议 书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____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甲、乙双方分摊,男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0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转帐到女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内,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数额,有双方另行协商。
本条约定的抚养费,仅是指一般的生活和教育需要费用。如儿子/女儿因特殊情况需要有重大支出,除紧急其概况外,女方应提前通知男方,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比例。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女儿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____方,另一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不配合办理,则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元人民币; 5、离婚后_____方户口应在自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仍未迁出的,则按日支付补偿金________元;
6、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女儿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元;
7、女方应悉心抚养女儿,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8、男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_____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女儿共同生活__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____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给乙方; 2、房屋:
⑴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⑵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_______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______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__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____________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_______万元;
⑶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月____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_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⑷房内物品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归甲方所有。3、汽车:
夫妻婚后购买的豫a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篇:离婚协议书可以复印吗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转载于:离婚协议书可以复印吗)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县(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名,名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___________由 方抚养,随同 方生活,抚养费由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分摊,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方应于每月的日前将的抚养费转账到__________方指定的__________银行账户内,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 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可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期间,如果 方不能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定有必要支付抚养费时,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户口迁到 方,方应协助配合办理,如果 方不配合办理,则赔偿方经济损失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5、离婚后,方未经 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_____方赔偿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6、方应悉心抚养,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7、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______次,方在周六上午八点接__________到 方居住地,于周日下午六点送回__________方居住地,但应提前通知__________方,______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寒暑假可以与__________共同生活______天,如_____方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______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探望,______方有协助的义务;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__________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确认共同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分得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2、房屋:
夫妻共同居住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 _______住房的所有权归 方所有。
3、其他财产:
甲乙双方各自的衣物及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发生的共同债务。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分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篇2:离婚协议书(参考样板)离婚协议书(参考样板)
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址:×××××××××××××××。(注:“户口所在地址”是指户口簿“首页”上的住址。)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址:×××××××××××××××。(注:“户口所在地址”是指户口簿“首页”上的住址。)我们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因××××××××××××××××(原因),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现双方对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与×××自愿离婚。
2、婚生儿子(女儿)×××(××××年××月××日出生)归×××抚养,×××每月支付人民币×××元抚养费,直至×××年满××周岁或直至×××独立生活止。×××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有协助的义务。
(或:婚后双方无生育子女。)
3、财产分配: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镇(街)×路×街(巷)×号×房壹套××平方米的住房归×××所有,×××有协助×××办理住房所有权过户的义务。
(或: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
4、我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与承担。
5、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协议人: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月日
(以下内容不需要打印)
注意事项:
1、请将双方的资料相应地打印在“离婚协议书”样板的“××”格式内。此“协议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请不要用复印件),“协议人”签名与签订日期暂不填写,此签名与日期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包括子女安排、财产分配、债务处理。子女安排包括子女抚养权的的归属及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的给付方式和期限;财产分配方面如涉及以后需要过户的动产、不动产须写明相关所有权号,如:房产证上的房屋地址门牌号、房地产证号、车牌号(“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名称必须与证件上的一致);债务方面有共同债务的,写明由谁负责偿还,没有共同债务的按“离婚协议书”样板所列的第4条写。
3、若离婚后,房产需要过户的,建议先到司法局公证处公证本协议书,待取得公证书后,再办理离婚手续。注: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的,应打印一式七份,公证处4份,婚姻登记处3份(婚姻登记处的3份暂不签名和填写日期)。
4、“离婚协议书”可自行打印,也可以到婚姻登记处代为打印(属有偿服务)。(建议自行打印“协议书”的,可将“协议书”内容拷贝到u盘里一同携带,方便更改。)
5、“离婚证”一经发出,存放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事后不能撤换和更改。离婚后如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有关变更的内容进行公证即可;如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篇3:离婚协议 打印模版
自 愿 离 婚 协 议 书
立协议书人:
男方:某某某女方:某某某 年龄:00 民族:汉年龄:00 民族:汉 职业:居民 职业:居民男方:福建省漳州市xx县xxxx 常住户口所在地:
女方:福建省漳州市xx县xxxx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 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婚生一男某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归男方抚养,抚养费由男方独自负担,直至年满18周岁且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依照法律规定,女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必须以适当的方式行使。
二、共同财产分割: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的个人衣物、首饰分别归属各方。
三、债务安排: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与债务。
四、其他事项:男女双方保证:我们完全是因为感情不和,并不是为了逃避计生政策、债务等非法目的。我们保证,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愿接受有关部门从重处理。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
第5篇: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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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是有效力的,如果因此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见附2)。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未发现其中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协议。
法院对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依法强制执行。(见附3)当然,这里的强制执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是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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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附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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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离婚协议书能手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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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能手写吗
我国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现象已经是非常的普遍的事情,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大多数都是因为感情不和才造成的。婚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离婚也必须要签订合法的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书能不能手写呢?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什么是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书能手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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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
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1、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在形式上的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在合法有效性上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在存档上的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证离婚协议书能手写吗”的内容,离婚协议书是可以手写的,但是手写的协议书一般字迹比较不清楚,现在普遍的是用电脑打印的方式,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是需要双方签字或者是按手印才算是生效的。您若还有疑问,可以通过律伴网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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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写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篇1:离婚协议书一般什么时候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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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一般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以上就是对于离婚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以及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等问题的相关介绍。离婚协议书就是将来离婚后双方履行义务的根据,可以减少一系列的麻烦。因此,为了保证这份协议有效,就必须要使其合法,既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也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时还要符合自己的利益。另外,还要注意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不要因此而误了大事。当然,如果在签订过程中遇到了麻烦,还可以请律师帮忙把把关,毕竟关系到人身大事,还是要慎重点好。
【篇2: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离婚协议书还有效
吗?】
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 案例
林小姐与张先生在2008年相识,同年9月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林小姐怀孕期间,张先生总是借口公司的事情忙需要出差,林小姐后得知原来他的丈夫是与公司女职员有暧昧关系并发展到同居。林小姐提出离婚,张先生表示同意。在2010年4月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中双方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林小姐,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孩子满十八周岁止,婚后共有的房屋归林小姐所有。协议签订后,张先生反悔不愿意离婚,林小姐诉诸于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评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结合本案,林小姐夫妇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未到民政部门备案且双方未领《离婚证》,所以这份《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让步,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调解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原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篇3: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性质,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呢?离婚协议书涉及的哪些条款无效?
一、离婚协议是什么?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
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这里是指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才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到最高司法机关对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条款的效力的有条件的确认,即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