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瀚园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商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东瀚园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补充协议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广州市番禺区石基房地产开发公司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BARMA TAHA
甲方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广华南路71号东瀚园商务大厦207物业(下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用作办公之用,并于2014年1月8日签订了《东瀚园商业物业租赁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条款作以下补充:
一、原合同第六条第4款修改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必须按照经营业务向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国税、地税等相关证照,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经营、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合格证或资格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证照,在甲方目前持有的证照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办证资料。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或不办理上述相关证照,甲方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或解除合同并收回物业,不予退回乙方所交之款项,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除本协议修改的条款以外按照原合同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