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理财客户服务协议——新0504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什么是中银理财”。
中银理财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中国银行分行
乙方:
身份证件号:
“中银理财”是甲方综合运用金融知识、专业技术及广泛的信息资源优势,根据乙方的财务状况和个人需求,由甲方专人专职向乙方提供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包括利用各种银行产品、服务和理财工具,如储蓄、消费信贷、银行卡、个人票据、保管箱、保险、证券、外汇买卖、基金、债券等进行组合,提出合适的理财方案,进行个人资产配置。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个人理财服务的银行业务范围包括:长城人民币电子借记卡、本外币定、活期储蓄存款存、取款业务,个人零售综合业务、本外币投资类产品、个人贷款、长城信用卡、保管箱、私人调汇、代缴费、环球速汇、24小时电话银行服务(95566)、自助银行服务及其他业务。
(二)理财中心及网点服务:乙方持“中银理财卡”可进入甲方各理财中心接受服务,同时在甲方任一网点优先办理各类业务。
(三)客户经理服务:乙方可根据本人便利选择甲方辖内理财网点,由甲方指定的客户经理在理财中心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包括办理各项银行业务、进行理财规划、投资分析、产品咨询等。
(四)优先认购产品服务:乙方享受优先认购国债及其它各种限量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权利。
(五)理财信息服务:乙方享受我行通过电话、邮寄、电邮、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提供的国内外经济金融信息、市场动态及我行最新产品、服务和业务资讯。
(六)理财咨询及专家顾问服务:甲方根据乙方的投资需要、资产状况及日常资金运用、管理、收支情况,由相关的外汇、基金、保险、证券投资专家通过多种渠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市场行情分析及提出日常财富管理建议。
(七)讲座、沙龙、联谊服务:甲方举办各种专题理财讲座、沙龙、联谊活动,为乙方提供一个理财资讯、生活享受的交流空间。
(八)优惠服务:乙方凭“中银理财卡”在甲方的理财中心享受多种银行业务的资费减免及在甲方的合作商户处享受消费折扣优惠。
二、乙方承诺在甲方开立理财帐户,并达到以下标准(满足以下任一项即可):
(一)在我行金融资产(包括本、外币存款、各类理财产品、债券、基金、保险、纸黄金、一对多理财专户、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集合信托、证券第三方存管保证金余额以及在我行开立存管账户的证券公司中证券资产的月末市值等)总额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使用我行信用卡年累计消费额5万人民币以上(不包括购房、购车、装修等一次性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大额刷卡消费和零折扣率商户的消费)。
(三)在我行办理各类个人贷款余额累计达到50万元人民币以上,纳入统计的贷款金额均为正常类余额。
三、中银理财客户凭证及其使用规定
乙方符合条款二条件,并与甲方签署中银理财客户个人理财服务协议后,将获赠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理财卡”,此卡将作为乙方享受甲方理财服务及特约商户折扣优惠凭证。
“中银理财卡”仅供乙方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中银理财卡”如果遗失须回甲方发卡网点办理挂失补办。乙方使用“中银理财卡”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章程和规定。
四、中银理财服务年费
乙方从签署本协议起的当年享受全免服务年费的优惠。以后每年甲方将按照条款二规定对乙方理财客户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将继续享受全免服务年费,如果乙方因自身条件的改变而不再符合条款二之规定,甲方将通知乙方终止此项服务,并可要求乙方退回“中银理财卡”,客户要求继续享受中银理财服务的,则需交纳服务年费人民币1000元/年,并授权银行从其银行卡帐户中扣除服务年费。甲方理财服务收费政策如有变化,通过媒体发布信息,乙方在公示期结束后没有疑义,视为同意。
五、中银理财服务原则
乙方同意,甲方所做的咨询和服务工作是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技术,任何交易的决策均需由乙方自主做出,交易涉及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中银理财服务的退出
乙方如要退出“中银理财”服务,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甲方指定的理财经理并交还“中银理财卡”。
七、违约及终止协议
乙方没有执行本协议的条款或不满足尊贵客户标准时间超过三个月,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将被终止,且乙方对甲方之责任,无论是基本的、附带的,个别的还是共同的,现在的、将来的还是未确定的,都立刻到期且无须作要求或通知,甲方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并可采取甲方认为合适的所有行动。
八、甲方责任的免除与限制
乙方同意,除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职外,甲方就本条款下所执行或没有执行之任何行动不承担责任。
(一)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不时删除、替换、增加或修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及乙方须遵守的要求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通知的形式可以为月结单附件、通知书、电子邮件信息、印在结单或通知书上的信息或通过乙方认为恰当之任何形式,包括报刊广告、在甲方之银行大堂内、自动柜员机、屏幕上、网站张贴发出通知,或其他告知方式。
(二)甲方在执行本协议中任何条件及条件所表现的放宽、容忍、延迟及给予乙方的宽限,将不会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的权利及权力。放弃追讨违约将不会影响甲方对日后之违约进行追讨。本条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及赔偿为累计,且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赔偿。
(三)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数据或资料有任何改变,乙方会尽快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改变。
(四)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按相关法律成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则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
十、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门规章与命令。
(二)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生效的时间及条件
(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和加盖公章后生效。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而被终止,否则本协议持续有效。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每份协议效力等同。
乙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甲方已就本协议的条款和内容向乙方做了详细解释和说明;乙方已仔细阅读和理解并且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与内容,特别是对于免除和限制甲方责任的免除与限制条款,乙方已完全理解并确认同意。
十二、甲方对本章程有权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本章程中各项条款拥有最终解释的权利。
甲 方:中国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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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