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希望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张北希望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征求意见稿)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有关安全卫生事故,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订立此协议书,由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共同遵守。
一、学校的责任:
1、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教育,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学生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中的十二条规定造成学生的伤害事故由学校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履行的是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不是监护职责。
3、学生发生学校不承担责任的安全事故,学校应积极配合家长(监护人)及相关当事人处理好相关事项。
4、严禁教职员工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学校要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5、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二、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承担的责任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家长应知晓并承担以下教育管理或相关责任。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 1
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与
学校、班主任及时沟通联系,学生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以及行为情绪有异常
情况,随时通告班主任。了解掌握学生在校、离校、返校时间。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或财产受
到损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
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4、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
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奔跑打闹”如果不
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
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教职工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
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
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6、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
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
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
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8、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9、家长应督促孩子按时上学、上课,放学及时回家。学生因事、因病不能
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
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以及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家长自行负
责。
10、节假日学校不举行补课等活动,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确保不出安
全事故。
三、事故责任:(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2号
令)
1、学生或者未成年人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
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
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
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
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4)未成年人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职责的。
2、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
不当的,无法律责任:(1)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事。(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
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3)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3、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
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外发生的;家长自愿组织的早晚
自习,节假日上课。(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4、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本人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家长承担赔偿责
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易爆物品、玩锐刃钝器物,打闹、打
架,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方负责。
6、学生到校后严禁私自外出,外出需班主任(同家长联系确认)签写请假条
后方可外出。因学生私自外出校园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规定学生不准站在窗台上从事擦窗户之类的带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准
学生爬墙、爬树、爬窗户、不准攀登高层建筑物。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
校不负责任。
8、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
法》之规定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家长有权向学校管理工作提出质疑、建议,共同切磋适合学生特点,贴近学生实际的管理教育方式。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持一份,期末交学校存档,家长持一份。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字):学生家庭地址:家长联系电话:班主任电话:学校电话:
2011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