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合作办学协议书备忘录样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表”。
协议书编号:
协议书份数:
关于联合培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合作办学协议
甲方(培养单位):电子科技大学
乙方(委托单位):
为使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合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为其在职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在职硕士生),并选择以下类别进行培养,其工程领域(或专业)为,研究方向为。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⑵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
⑶公共管理硕士(MPA);⑷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在(城市或单位)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点,上课地点设在。
三、招生宣传区域
1.乙方可以在(城市或单位)面向本地区招生,并在乙方培养点冠以“电
子科技大学”面向进行招生宣传。
2.若乙方是授权进行面向社会招生宣传的培养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
在乙方所在城市授权第二个面向社会招生和培养相同学位类别的培养点。
四、报考条件及学制要求
按照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进校不离岗在职攻读,教学时间一般为周末和节假日。教学场所由
乙方提供。
对于跟班就读的课程进修人员,可以在课程期间参加国家或学校组织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对于通过初试考试、经复试合格后被学校录取的课程进修人员,自动转入在职硕士生班就读,提前所修学分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课程进修期间所修学分,有效期为四年。
六、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对乙方组织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组织统一入学考试,并按照国
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2.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乙方的需求,制定适
合乙方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按照课程设置提供教材(费用由学生自理),进行所有或部分课程教学及过程管理。
3.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要求,安排教师到乙方组织实施教学。对于乙方所推
荐的授课教师,进行资质审查,符合甲方有关要求后,发给聘书。
4.负责指定在职硕士生学位论文校内导师,负责企业方导师资质审查,符合甲方有
关要求后,发给聘书。负责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审查、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及学位论文的过程指导等工作。
5.负责合格在职硕士生的学位授予工作。
6.对于跟班进修的人员,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所有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经甲方审
查通过后,发放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
七、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负责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单位或地域范围内进行招生宣传,保证在招生宣传中合法
使用甲方的名义,保证招生宣传资料报甲方批准同意后发布,并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
2.每个班级人数不得少于30人。协助组织考生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
入学考试。
3.提供课程学习所需场地及其它相关教学设备,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4.乙方应指派专人,根据甲方课程的教学管理要求,负责在职硕士生和课程进修人
员的日常管理。
5.协助甲方安排好在职硕士生的课程学习、考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论文
答辩等工作。
6.协助甲方落实在职硕士生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课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和科研工
作、开发研究或具有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的项目。
7.乙方应负责安排甲方派出的授课教师、指导教师以及管理人员在乙方教学地点的交通、食宿、接待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以附件作为补充。
8.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培养费用。
9.乙方负责协助推荐富有经验的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副导师,协助甲方指导
在职硕士生学位论文。
10.接受甲方在培养环节中为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所进行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并在工
作中予以支持和配合。
八、培养费用及支付方式
1.在职硕士生培养类别:。
2.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培养费用为元/人(不含教材费用),需在课程开课前一
次性支付。
3.在职硕士生全程培养费用为元/人(不含教材费用),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
付时间为新生入学前,支付费用为总费用的二分之一,计元/人;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学位论文开题前,支付费用为剩余部分,计元/人。
4.对于经入学考试取得甲方研究生入学资格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人员,不重复收取
课程进修培养环节已支付的费用。
5.所有培养费用由乙方全额代为收取或学生个人单独支付,甲方向学生开具正规票
据。由乙方代为收取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缴费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所收齐的所有学费统一划转至甲方帐户;教材资料费由乙方代为收取,并与学费同时交与甲方负责学院代为购置教材,甲方从收到培养费用之日起,开始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6.以上在职硕士生的培养费用,为学校规定的校内班培养费用,校外培养点的培养
费用可以视当地的办学成本适当增加,但须报学校批准。
九、培养费用分配及支付内容
(一)课程培养阶段:
1.课程教学所有课程授课教师均由甲方派出
甲方在收到第一次费用后,按照乙方所承担的责任,在15日之内,按以下在职硕士生培养类别、比例及金额拨付给乙方,并提供给乙方学员所需可供报销的正规票据。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元/人。
2.课程教学核心课程授课教师由甲方派出
甲方在收到第一次费用后,按照乙方所承担的责任,在15日之内,按以下在职硕士生培养类别、比例及金额拨付给乙方,并提供给乙方学员所需可供报销的正规票据。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元/人。
(二)工程实践及学位论文阶段:甲方在收到第二次费用后,按照乙方所承担的责任,在15日之内,按以下在职硕士生培养类别、比例及金额拨付给乙方,并提供给乙方学员所需可供报销的正规票据。
分配比例:%;
分配金额:元/人,总计:元。
(三)甲方支付费用的内容:授课教师的差旅费、课时酬金,校内资源的使用费、管理费,甲方论文指导教师的论文指导费、论文制作费和答辩费。
(四)乙方支付费用的内容:招生宣传费、教室租金、教学管理、甲方教师及管理人员在教学期间的食宿、市内交通费用等。
(五)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所缴费用的分配比例及金额按课程培养阶段的比例及金额支付。
十、在职硕士生若中途退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培养费用,乙方不再支付尚未发生的费用。
十一、开学及毕业典礼时,甲方将派领导参加,城市间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此期间的食宿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职硕士生的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及论文答辩可在培养点或校内进行。校外培养点的在职硕士生就读期间,乙方应安排一定的时间在校内学习、研讨。在职硕士生在校内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个人自理,甲方提供方便。
十三、甲方收到正式协议15天工作日内,发给授权书,对乙方的招生和生源组织进行授权,期限为首次签订协议后半年内。未经甲方授权的单位,不得进行招生和生源组织。
十四、未经甲方审查并聘用的外聘教师,不得上课,否则课程考试成绩无效;未经甲方审查并聘用校外导师,不得作为在职硕士生的企业方导师,未聘用企业方导师的硕士论文不予开题。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附件形式作为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续签或自动终止协议。
十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帐号:***3354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市沙河支行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帐号: 开 户 行: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年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