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校校合作协议书11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校合作合作协议”。
合 作 办 学 协 议 书
甲方: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执行方:沈阳志远形象设计职业中等学校)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执行方代表人:刘远志
联系电话:024——86579797
乙方:阜新市天艺玛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创业路97—2号
代表人:陈钟声
联系电话:0418—6501010
一、合作项目
1、为了拓展中职学校学生的深造途径,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教育资源优势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2、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法规,经过
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作形式
1、连读特色班。合作专业:学前教育。学制3.5年。
2、具体方法:采取1年(中等教育)+2.5年(成人高等教育)教育模式。即:学生入学前1年在合作办
学(乙方)学校学习(期间参加成人高考),后2.5年到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甲方)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承认的成人大专毕业证书.并由甲方负责推荐就业。
3、收费标准:乙方收取第1年学费5000元、甲方收取后2.5年学费7000元/年。
4、学籍注册:学生入学后中职学历由乙方负责、大专学历由甲方负责注册。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在阜新设立合作办学机构,挂牌名称为:《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合作校》
(2)、甲方要协助乙方制定合作办学招生简章,提供合法的有关招生文件。
(3)、甲方与乙方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后,双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以保证学生成人高考,顺利进入甲方学习。
(4)、负责大专招生录取工作和毕业时办理成人高等毕业证书。
(5)、学生进入甲方学习后,甲方要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推荐就业协议书”。并负责100%推荐就业,就业方向:北京、上海、沈阳及大连等地。
(6)、甲方要为乙方的学前教育专业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7)、负责在甲方期间大专学习、教学管理工作。
(8)、甲方在乙方地区只设一个“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合作校”,若甲方在同一地区其他院校设立、开设相同专业的教学合作基地。乙方有权解除合作办学协议。并追究甲方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 “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宣传、落实招生人数。
(2)负责职业中专录取、注册及办理毕业证书工作。
(3)负责学生在乙方期间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双方指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4)学生入学后,负责成人高考前的教学、辅导及组织学生参加成人高考。
(5)乙方负责成人高考合格的学生100%送到甲方学习。不得以其他理由将学生转送其他学校。
四、学费收取方式:第1年学费乙方收取;后2.5年学费甲方收取。
五、注意事项
1.招生条件及要求:
(1)、16周岁以上,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语言表达清晰、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身高:女不能低于1.5米,男不能低于1.60米。
(4)、无打架、无劣迹行为。
2、学生入学时,需带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张、照片小二寸6张。
3、由于不可控制的原因,极少部分没考上的学生,三年内考上有效,可以跟读。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率。
2、本协议书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限:2011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15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乙 方:阜新市天艺玛瑙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执行方:沈阳志远形象设计职业中等学校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2011年7月15 日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