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96事故处理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事故处理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庆阳长庆锦林运输公司(委托人:)
乙方:张贵粉(委托人:)
甲方驾驶员李重阳于2010年12月6日,驾驶甘M51696车在甘肃省环县境内的洪德至耿湾路段6公里处,与行人张贵粉相撞发生交通事故。2010年12月6日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认定,甲方负全部责任。事故后经双方协商,在平等、公平、自愿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事故发生后,乙方先后在环县人民医院治疗所花费的医药费、治疗费等四仟捌百贰拾贰元贰角贰分(小写:4,822.22元),生活费、看护费伍佰陆拾元整(小写:560.00元),在西安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所花费的医药费、治疗费等肆仟伍佰叁拾贰元捌角(小写:4,532.80元),转院交通费贰仟贰佰元整(小写:2,200.00元),乙方家属住宿费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共计壹万叁仟壹佰壹拾伍元零贰分(小写:13,115.02元),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与乙方于2011年1月25日协商向乙方一次性处理赔偿支付赔偿金、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生活费、看护费、误工费等共计肆万伍仟元整(小写:45,000.00元。乙方收到以上款项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和费用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队备案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