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区养老院合作协议”。
社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协议
甲方:***村委会
乙方:***服务商法人代表:***工商许可证号:****** 根据《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使用管理规定(暂行)》要求,为规范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以下简称养老(助残)券)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居民能够享受安全、便捷和称心的养老助残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根据通州区老龄相关委文件精神,在辖区中选定条件适合的服务商,对服务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指导,确保助老服务规范。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较差、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项目予以剔除。每季度对服务商进行综合考评,对不合格的服务商有权解除协议。
(三)甲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接收乙方在上季度所收取的养老(助残)服务券。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向区老龄委上报结算单,经市、区老龄部门核实、下拨资金后,适时将核算后的支票或现金拨付给乙方。
(四)甲方监督乙方对服务卷的收取、结算、使用的全过程,乙方必须以提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的方式向居民收取养老(助残)券,不得私自将养老(助残)券兑换现金。如发现兑换现金以及违规使用服务卷,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向居民提供的居家养老(助残)服务项目有;
1、****************
2、****************
3、****************等等
(二)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规收取养老(助残)券。特殊情况下服务券可延期至下一年度使用,但不可提前使用。如在收取服务券环节发生争议及过失,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应依法经营,恪守行业规则。为持卷消费居民提供热情服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在服务过程中因自身经营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申报服务券结算明细,待资金拨付后及时结算。
三、其他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他有关附件文本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商家所在居委会留存壹份,报区老龄委或区残联备案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村委会乙方:***服务商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 章)(签 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