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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外环住宅项目参建协议
协议双方:编号:甲方:济南三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二路7号
法定代表人:侯睿联系电话:0531-82950509
邮政编码:250011
乙方: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出资参与建设甲方开发的商品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二环南路九曲板块双龙段南侧,中海国际社区西侧。优越的区域优势,无限的发展潜力,群山环抱,天然氧吧,推窗见山,从家看窗外即是风景。银座广场鸿园店、山水大润发、阳光美乐汇、沃尔玛三分钟车程,银座中心和谐广场五分钟车程,属典型的阳光新路商圈范围。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0.75公顷,居住性质;地上容积率≤1.8,地下容积率≤0.8,建筑密度仅18%,低密度为园林景观的设置提供了广阔空间。产权70年,由两栋一梯二户纯板式、南北通透的稀缺10层、11层小高层组成。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以实际出资的方式参与建设甲方开发的南外环住宅项目,乙方实际出资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元。
2、作为参建的回报,乙方以优惠价元/平方米的单价,挑选拟开发楼座中暂定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简称该面积)的商品房一套(楼号及单元以最后公安机关认定为准)。
乙方有权以优惠价100000 元/个的价格挑选地下车位一套。
3、协议签订当天,乙方将出资款项一次性支付甲方。
4、因本协议签订时,户型面积尚未确定,因此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根据房屋测绘报告及实际户型,按本协议单价及面积差异多退少补;实测面积和预测面积如有误差的,按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据实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明确该项目地块已于2011年9月16日摘牌,并取得了土地成交确认书;甲方保证该项目预售时,政府要求的五证及相关手续齐全;
2、甲方保证本项目在2013年9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
府的有关规定,将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
3、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调整。
四、双方就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双方约定,对于参建的投资以本项目的商品房为回报,乙方不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不承担风险及收益。
2、预售条件达到时,参建方按实际楼号房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
2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 壹份,协议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参建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
合同签约地: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