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特快专递大宗用户邮资总付协议书”补充协议010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补充协议书价格变更”。
“特快专递大宗用户邮资总付协议书”补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的《特快专递大宗用户邮资总付协议书》(下称“主协议”)。现对主协议做如下修改与补充:
一、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甲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乙方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一般纳税人”信息、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准确详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对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向乙方申请审核同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乙方应在甲方支付结算全部款额后,向甲方提供合法的、6%税率(收派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开具的业务范围不包括国际及港澳台特快专递和国际及港澳台包裹出口业务。
三、乙方所提供的报价以及合同签订的价格为含税价格。
四、其他
1、本协议是主协议的补充,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主协议发生冲突事项,适用本协议相关规定。本协议未约定事项,适用主协议相关规定。
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叁份。
甲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上海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