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景峰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老旧小区物业补充协议”。
帝景峰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一)委托方:东莞市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东莞市东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东莞市东城区帝景峰小区(以下简称该物业)物业管理委托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作为对甲、乙双方签订
一、对已出售同时业主将经营权转让给甲方的商铺,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自甲方出租并交付租户之日起计收。从该日起,租户及其消费客户可享受一年的商业广场免费停车服务。
二、本协议作为对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合同及之前所签补充协议不同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东莞市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人:
乙方:东莞市东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