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北大博士后办公室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企合作协议书的附件”。
校企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为充分发挥高校和企业的相互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管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经双方商定,就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博士后进、出站及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等手续;
2、指派博士后合作导师,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
3、为博士后办理甲方的工作证、图书证;
4、协助做好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
5、根据课题情况,积极为博士后科研工作提供支持。
6、甲方不负责为企业博士后子女解决入托、入学等问题。
二、乙方责任
1、为博士后从事的研究项目提供课题研究经费、在站期间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费(根据当地水平);
2、为博士后提供办公科研、劳动保护等条件;
3、成立博士后项目小组、指派专家协助博士后研究工作;
4、做好博士后在乙方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5、为博士后提供公寓,协助安排博士后家属的工作、子女就学、入托等手续。
6、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费合作导师指导费于博士后进站前将两年管理费和合作导师指导费一次交清。收款单位:北京大学;帐号:***11—5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营业室【可以缩写为:工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汇款用途:***企业博士后经费【在汇款的同时,请务必将汇款单位名称、经费所属的博士后姓名、管理费数额、指导费金额等传真至010-62751229】;甲方根据传真所发信息为乙方开具发票。
7、博士后在站期限为24个月,如延期将另行支付管理费和指导费。
三、其他
1、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博士后主要从事乙方的研究课题,博士后在站期间须按研究计划开展合作并接受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考核;博士后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如中途因工作需要变更研究计划,需提前和延期出站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和取得的学术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署名,博士后研究成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1997]5号文件的第25条规定办理。
3、企业博士后进站时,与甲方签订《科研工作协议书》、《岗位目标责任书》。
4、博士后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以上,应终止研究工作。对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
5、本协议一式4份。
甲方:北京大学博士后办公室乙方:(单位盖章)
电话62751229电话: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