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水利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降水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污水处理厂综合处理间打13眼井,井深12米、筒仓综合办工楼打10眼井,井深12米、复混肥循环水池打25眼井,井深15米、淀粉装置区西区打54眼,井深15米、热电厂卸盐酸泵房及酸碱库综合池打14眼井,井深15米、循环水池打20眼井,井深15米,以及降水
二、承包方式及进场施工时间
依照2012年10月26日签订的降水施工合同执行。
三、承包造价及工程量
依照2012年10月26日签订的降水施工合同执行。
四、双方责任:依照2012年10月26日签订的降水施工合同执行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依照2012年10月26日签订的降水施工合同执行
六、付款方式:
依照2012年10月26日签订的降水施工合同执行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甲方对以上合同具有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章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工期完成,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