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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北京市 河北省2013至2015年合作框架协议
(2013年5月22日)
来源: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援合作三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在整合北京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的重建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内设区域合作处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为共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就进一步深化京冀合作达成共识,特制定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以开放的思维深化两地经济社会全面合作,着力打造首都经济圈,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合作重点
(一)着力打造首都经济圈。
1.共同推动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将石家庄、衡水、沧州纳入规划布局。双方围绕产业布局与发展、城镇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文化大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发展、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领域,争取国家在土地、税收、生态补偿、国家重大项目布局、区域口岸大通关等方面对首都经济圈给予支持。
2.加快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共同争取国家铁路局,尽快完成京张铁路、京沈客运专线可研批复等相关工作,尽快就涿州-北京新机场-廊坊城际铁路、京九客专开展前期工作。双方开展轻轨合作项目前期论证研究,综合考虑、积极推进利用轻轨、城际铁路和市郊铁路等多种制式逐步解决北京与三河燕郊等地间的轨道交通问题。共同争取交通运输部专项支持,推进北京大外环高速公路建设,尽快形成环北京的高速通道。加快京昆高速(涞水至北京段)建设进度,尽早开工建设京台高速(廊坊至北京段),争取同步建成。加快推进密涿高速(密云至廊坊段)、承平高速、密涿高速支线(北京市东六环至三河段)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北京至张北公路、国道107、国道109升级改造项目前期方案研究,尽早启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北京与河北省环京县(市、区)公路规划对接工作,逐步就大厂县与通州区之间的道路联接方案等具体合作项目达成相关协议。
3.着力推动区域工业合作。按照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在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钢铁、石化、汽车、建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节能环保、钒钛新材料等领域,研究制订支持政策,促进全面对接合作、共同发展。创新合作方式,探索两地飞地经济合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开展对接活动,对转移到河北省的北京企业实行特殊政策、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实现利益共享。
4.继续深化农业合作。双方支持北京市农业生产流通企业在河北省建设蔬菜、畜禽等保障首都市场供应的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搭建京冀合作农副产品产销信息服务平台,合作开展“农超对接”。
5.推动区域建筑业合作。积极推动双方试点企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和持证上岗人员管理信息互认,建立试点企业进入对方建筑市场协调服务机制。加快建筑市场建设,建立建筑市场需求信息、相关行政管理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执业资格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认。
6.逐步推动食品安全合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联动协作机制备忘录》。河北省加强对进京食品的安全监管,实施进京生鲜食品冷链配送,保障进京食品安全。北京市向河北省提供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持。双方推动建立不同形式的农副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和检测结果互认制度。
7.加强区域应急合作。加强两地部门间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立突发事件联合响应、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合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应急工作交流,构建条块结合、区域协同、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合作工作格局。
8.开展标准化建设合作。建立区域标准化委员会,推动各合作领域的标准化协调统一,协调解决京冀合作中出现的重大标准问题,共享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信息及标准文本。
(二)共同推进北京新机场建设。
会同民航局共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北京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开展勘测、环评、用地、洪评、水资源论证,加快新机场周边高压线改移、天堂河改移、征地拆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新机场配套综合交通方案研究,做好新机场道路交通规划研究与衔接,统筹谋划对接新机场的综合交通体系,共同做好新机场周边区域城乡规划协调。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对新机场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事宜予以支持,对永定河洪泛区调整方案及相关问题给予支持。密切协作,推进新机场临空产业高端示范区建设。
(三)共同促进首钢在唐山做大做强。
争取国家支持,推进实施首钢在河北省的投资项目。河北省将首钢总公司投资在当地的钢铁企业纳入河北省发展规划,在矿产资源配置等方面与河北钢铁企业同等待遇,共同支持首钢(迁安)矿业公司办理相关矿权手续,妥善解决首钢京唐钢铁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双方支持首钢京唐二期项目。
(四)全面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合作。
1.共同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基地。利用中关村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有利契机,支持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在河北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河北省企业在中关村设立研发中心。共同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河北省环京市、县,围绕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开展战略合作。
2.加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双方鼓励北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河北建立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鼓励北京高校科技园在河北建立园区,鼓励双方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
3.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合作。共同申报、争取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落户在京冀地区。双方围绕海水淡化、产业升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食品安全、尾矿综合利用等双方关注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难题开展联合攻关,支持推动示范工程的实施应用。加强科技信息交流,共建科技合作机制。
(五)共同创建区域优美环境。
1.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围绕首都经济圈大气治理、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建立国家层面的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对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商请环保部、财政部,将北京市、河北省作为跨地区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国家对生态保护地区的长效补偿机制。
2.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按照国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要求,研究成立大气污染防控合作工作机构,在区域排放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联合执法监管、规划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环境信息共享、PM2.5污染成因分析和治理技术等方面加强合作。
3.共同建设京冀绿色生态带。2013至2015年,北京市安排专项资金在河北省环京地区开展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森林防火、林木有害生物联防联治等生态合作项目。加强京北地区造林绿化,迎接2019世界园艺博览会召开。共同提升京南地区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进一步优化新机场周边环境。
4.开展水资源环境监管和治理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支持,推进《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实施;共同争取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工信部支持,做好密云水库上游尾矿库隐患治理和综合利用。2013至2015年,北京市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在密云、官厅水库上游张承地区开展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项目。
5.继续实施水资源应急调度合作。共同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积极在曹妃甸开展大型海水淡化制水和向北京输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在南水北调江水进京前,继续开展从河北省岗南、黄壁庄、王快、西大洋、安格庄水库应急调水工作。
6.开展防汛抗洪合作。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北运河防洪体系建设,按照北运河防洪工程规划,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京冀防汛抗洪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推进拒马河防洪体系建设,联合开展拒马河清障,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7.开展区域能源合作。加快推进涿州、固安、三河电厂三期、秦皇岛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及丰宁燃煤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利用北京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早日批复。
(六)共同深化服务业合作。
1.加强金融合作。共同争取国家在京冀交汇处探索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引导两地金融行业广泛合作,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深入开展资本市场和要素市场领域合作。共同推动金融后台机构在两地合力布局。推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联合金融监管和司法部门共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金融违法活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2.深化区域旅游合作。加强在旅游规划、市场、信息和标准等方面的合作,形成信息、管理、服务无障碍的一体化大旅游格局。鼓励大型旅游企业、著名旅游管理公司和知名旅游品牌实现跨省经营、连锁经营和品牌输出,共同编排旅游线路、包装旅游产品,联合开展旅游促销活动。
3.开展区域人力资源与教育合作。建立劳务对接定期沟通和跟踪服务权益保障机制,搭建人力资源信息平台,通过建立来源地备案和信息核查机制实现人员可追溯。建立两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联动机制,搭建就业信息和供求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区域内毕业生生源信息、需求信息共享。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合作,研究推进两地社会保障体系对接,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功能的衔接。继续加强各级各类教育交流与合作。
4.积极推动商贸会展合作。支持北京市大型商贸企业到河北省建设区域性商贸流通市场,推进北京市城区内小商品、服装批发市场向周边地区转移。支持大型会展设施共建、共享,联合举办大型会展活动。鼓励企业参加对方举办的大型展会及投洽会。
5.进一步深化物流、港口口岸合作。双方支持北京市企业参与河北省环首都现代物流园区建设,支持北京市企业在河北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物流电子信息平台,促进两地物流枢纽的衔接。把曹妃甸港、京唐港作为北京重要的出海口,推进北京内陆港与河北省港口、内陆港、临港物流园区、物流产业聚集区的对接合作,推进口岸直通、两地海关“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和检疫检验便捷通检等区域通关模式的实施。
6.加强新兴服务业合作。联合举办培育国家级动漫、网络游戏、演出、艺术品交易、体育等领域的赛事和展会,共同开发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品牌,推动北京文化产业链条向河北延伸,建设制作、发行、物流和衍生品生产制造基地。推动北京企事业单位与河北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实行体检、疗养等服务外包。大力支持北京企业参与河北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服务外包基地、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健康产业基地的开发建设。开展新兴服务业高端人才的培养交流活动,吸引北京高端人才到河北创业投资。
(七)支持张承地区产业发展。
北京市安排专项资金,继续在张家口、承德地区实施支持周边地区发展项目,继续在张家口市开展蔬菜产销合作。北京市支持张承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将“稻改旱”工程阶段性政策延长执行到2015年底结束,在此期间,由当地政府负责做好向农民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2015年后,北京市继续支持当地发展现代农业,解决后续问题。
三、完善合作协调机制
成立京冀区域合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分别由两地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省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北京市支援合作办、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下一年重点合作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由北京市支援合作办、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轮流召开工作会,交流合作工作情况,推动各项合作任务的实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