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补充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造价咨询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补充协议
委托人:兰州军区空军乌鲁木齐干部生活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甲方)咨询人:新疆新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名称:兰州军区空军乌鲁木齐干部生活基地(经济适用住房)一期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2008年10月15日签订的兰州军区空军乌鲁木齐干部生活基地(经济适用住房)一期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甲、乙双方于2008年10月15日签订的兰州军区空军乌鲁木齐干部生活基地(经济适用住房)一期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中的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结算审核甲方以此工程造价核减额的2%作为奖励金额支付给乙方(核减额为审核确定的造价与送审单位所报造价的差额)。
二、奖励金额在工程结算造价成果文件提交后15日内以现金、银行支票等有效方式一次性支付。
三、本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乌市仓房沟路1370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仓房沟分理处
帐 号:30020***748邮政编码:8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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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乌市青年路17号阳光花苑A座1508室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解
放北路支行营业部帐号:***01087邮政编码:830002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