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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租赁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相关物业法规及望湖城·桂香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地面、地下号车位一个,用于停放车一辆,乙方向甲方缴纳车位租赁费元/月。
二、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执行,地面车位每月30元,地下车位每月120 元。
三、本小区地面、地下机动车位,仅限2吨以下(含2吨)轿车,7座以下面包车停放。
四、车位先付费后使用,租赁期限不低于三个月。
五、乙方须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证明到甲方办理登记,签订车位使用协议,交纳车位使用费,领取机动车道闸智能通行卡。(交纳每卡工本费10元,智能卡请妥善保管,损坏、遗失补卡费10元)
六、乙方驾驶机动车出入大门,必须听从门岗保安指挥,自觉出示智能卡刷卡通行。(必要时,门 岗保安可查验行驶证、驾驶证)
七、甲方所收取的地面车位费用,仅为车位的租赁费用。此项费用扣除物业管理成本外,可当作维修资金,为全体业主所有。如业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话,可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八、甲方提供相应服务,以保证乙方租赁车位的正常使用。
九、乙方使用的车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转借、转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停放的车型、车号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补充条款,缴费凭证是本协议内容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方:安徽外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水岸星城栋室
水岸星城客服中心业主: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付费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