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报平安幼儿园门禁系统合作协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移动合作协议”。
幼儿智能接送管理系统供货合作协议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为配合甲方向幼儿园提供智能报平安功能服务,愿意以甲方名义向幼儿园提供并安装智能接送管理系统。就此功能的合作按以下方式进行:
甲乙双方就向幼儿园提供智能报平安功能的合作; 双方责任界定如下:
甲方责任:指定设备安装地点,协调园方配合施工,配合乙方安装调试,负责验收使用;
乙方责任:按照甲方要求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对园方管理人员及甲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使用的培训(包括系统管理使用、退卡、换卡等),配合验收,设备维护,零部件的更换,故障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一、产品技术要求
第一条 校园门口设立接送通道。接送系统依托于校园局域网,采用TCP/IP运行。接送系统应能与宇信短信平台实现“无缝连接”。在刷卡验证有效后在读卡机显示屏上显示个人信息,验证成功,则放行;无效卡则禁止进出,并有声光报警,显示屏显示相关的无效信息提醒学校保卫人员。
二、发货计划
交货规定:甲方将发货需求上报至乙方,乙方从接到发货需求起,三、货款及费用结算
(五)结算方式:电汇或转账
四、保修及维护
第二条 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备件,提供1年的保修期,终身负责维护,在保修期内不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口规范进行开发,但不提供个别客户需求的二次开发,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模块的开发及设备和应用模块的升级。
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
1、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 所供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换货或退货,并承担换货和退货而产生的费用;
② 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外,产品交付使用不符合本合同和书面通知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款项总值 1 %的违约金。③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关模块的开发、升级,造成用户投诉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④如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及时将门禁卡押金退还于用户,甲方将视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未退还押金款项总值的 5 %向甲方支付逾期款。逾期达到5日,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本协议。
⑤乙方不得在甲方未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乐贝通、河南移动及河南宇信等品牌单独进行乙方门禁设备的销售和业务发展,出现一次将扣除当月结算所有费用,并给予警告;如由河南移动发现此情况,并对甲方进行处罚,甲方则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甲方责任:
①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货物运输费用,并向
乙方偿付拒绝接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的违约金。
③ 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按未付款项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④因甲方或运营商原因,使讯息延迟、收不到等其他问题,造成幼儿园退货或退卡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退还卡押金,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设备退货甲方应给予乙方退货补偿费用。原则上在总货款的 5 %。
⑤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因甲方和运营商服务问题,造成用户退卡退货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退押金。
⑥甲方必须保证用户使用乙方提供的设备与接送卡,如发现一起非乙方授权提供的接送卡,乙方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补偿乙方全部总货款金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所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解决纠纷的办法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通过郑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定。
七、保密细则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保密协议(附件1)的相关条款执行,如违约将按照保密协议中相关违约条款处罚。
八、附则
为实施幼儿接送“移交”安全、进出园“分流”有效管理,给更好的双方持续合作和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智能门禁卡押金退还办法,甲方责任界定如下:
一、甲方所要履行:
1、保证幼儿园小班、中班或同级别班级,使用门禁卡至少两年以上(含两年);未满两年,不退还押金。幼儿园仅限大班使用门禁卡至少一年。未满一年,不退还押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从2012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截止,有效期为三年。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如运营商与甲方终止乐贝通合作,本合同则自动终止。在执行期间,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保密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公司授权代表: 公司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