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暑假护校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暑假护校协议书”。
红石桥小学2015年春季学期暑假护校协议书
甲方:红石桥小学
乙方:
为确保2015春季学期暑假期间学校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过校委会讨论通过,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护校协议:
一、护校日期:2015年7月5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护校范围:学校范围内所有财产。
三、护校要求:
1、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护校人员必须全天到校护校。
2、护校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在校园内进行安全巡逻检查,特别是教学楼、电教室、学生宿舍、教工宿舍要加强重点防范。发现可疑人应多询问,若发现有破坏学校公私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应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要及时关锁大门。
3、护校期间,若因护校人员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而发生意外事故,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属乙方责任的(不含自然灾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学校所有财产乙方不得私自出借给他人。
5、暑假期间,学校用电仅供乙方照明。不得插接其它高功率电源,不得私自将电接出校园。因用电引发的火灾和财物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开学后,乙方向学校交接手续后,财产如无任何损坏和丢失,甲方给乙方付护校劳务费每日10元。如需赔偿,在劳务费中扣除。
7、乙方应节约水、电等资源,不得故意浪费。
8、乙方不得在甲方单位内组织、参与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9、其它未尽事宜,按情况开学后在教职工会议上讨论研究。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甲方要求教职工将个人财产或贵重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否则,如遇意外偷盗,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名: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