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报到须知_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协议书 时间:2020-02-27 23:11:5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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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报到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签订就业协议书流程”。

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报到须知

为了提高工作效能,方便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您花最少的时间办最多的事,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第一部分: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一般是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签订的三方协议。其作用主要在于证明学生已经就业,学校据此将学生列入就业计划,办理派遣手续。

一、签订对象

1、户口在学校的应届本科以上学历者:

①户口不在学校的,一般不签《就业协议书》,不影响报到就业。签不签协议,主要区别在于户口落在何地。若不愿将户口迁至西安,可以不签;否则,按下述方法办理。

②户口为不在学校的非农业户口,但本人保证仅凭报到证(也叫派遣证,毕业时,由学校向当地教育厅申请下发的。如右图为硕士学历的,本科生的报到证为淡蓝色。)可以将户口迁出的,也可以签订《就业协议书》。“仅凭”是指仅仅凭学校的报到证,不需要户口迁入地的准迁证(因首次凭报到证就业的,西安市公安部门不出具准迁证)既能迁出户口的。

③户口为不在学校的农业户口,若要按第②条办理,应先将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业(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否则,不能签订。

2、往届本科以上学历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上述应届生办理方法办理。

①毕业后未签订就业协议,学校也未办理派遣手续。

③用人单位上级(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④学校盖章(一般盖两个章)

⑤《就业协议书》一般为一式三份(部分学校为一式四份或以上)。以上手续办完后,一般为用人单位、学生、学校各执一份。注意:请将《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接收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专用贴条》(如下图)交给学校,档案转递前务必将此贴条粘贴于档案袋正面。若西安市人才中心没有发此条,不贴也可。

五、时间要求

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办结《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手续(邮寄或委托办理的,可延长一周),并将其中一份交至唐都医院人力资源办(可邮寄)。逾期不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

第二部分:报到手续

“报到”一词有三种含义:一是持学校发的《报到证》,到西安市人才中心报到。二是派回原籍的,回原籍报到。三是到唐都医院报到。本部分内容,没有特殊说明时,是指第三种含义。

第一节:应届生正常报到程序

“应届生正常报到”是指上学时户口已转至学校,毕业时学校根据学生与我院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了派遣手续,及时发给学生报到证(报到单位写“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报到地址写“陕西省西安市”)、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写“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或“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或“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派出所”;西安本地学校出具“常住人口登记卡”也可)、办理了人事关系、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一、到唐都医院人力资源办登记备案

1、时间:从本人毕业时起,至2012年7月25日止。

2、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就业协议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等学校新发的证书材料。

3、内容:到唐都医院人力资源办出具介绍信、入职通知,并办理备案登记。

二、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

1、条件:学校邮寄档案的,须档案已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并登陆西安毕业生网(http//www.daodoc.com)。凡第四军医大学2011年以后毕业的,不能网上查询的,请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其他军队院校相同。

E、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或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 F、《政治审查表》。此表必须在“人事代理单位或所在学校审查意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两栏加盖公章。“人事代理单位或所在学校审查意见”一栏,应届生一般由所在学校、院系或保卫处盖章,往届生一般由人事代理单位盖章,如人才中心,部分档案在原工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的,也可由原单位盖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一栏,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非报到后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即应届生户口在学校的,应由学校集体户口所在的派出所盖章。

以上涉及盖章单位,均为来唐都医院之前的相关单位。不能在西安市人才中心或落户西安后的派出所盖章!!

G、户口本或户籍卡复印件 H、《个人安全责任书》

I、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西安市城六区户口的(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新城区、灞桥区、莲湖区),服务中心商调函》、入职通知、存档介绍信等材料,并办理备案登记。

二、回原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调取档案等手续 凭人力资源办出具的《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商调函》,回本人档案所在地调取档案,同时应出具行政介绍信和户籍证明。行政介绍信由档案所在地出具,一般为当地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如右图)。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若当地派出所不予办理,也可让派出所在户口本复印件上盖章)。调取的档案可以邮寄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也可以由本人自带,建议本人自带。

特别提醒:为节省您的时间和精力,调取档案时,请尽可能将下列事项一并办理。

1、婚育证明。

2、在原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此证明无关与原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临时工作,目的是证明您已经没有既存的劳动关系。

无业或待业的,应在本人所在社区、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往届生出具此项证明后应按顺序排在第5页之H项材料之后。

3、《政治审查表》。

4、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开至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党委)

5、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事宜,请与原单位联系、确定本人社会保险办理的险种、缴费期限、金额、转移方法等。

6、执业证书变更注册事宜,请与原单位以及我院相关业务部门(医生:医教部医疗科,电话84777914;护士:护理部,电话84777144)联系变更注册事宜。

7、其他应在原单位、原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的事宜。具体可参考第二部分第一节第三项,应届生正常到人力资源办报到有关内容。

三、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请持人力资源办出具的存档介绍信,本人档案(若为邮寄的,请先确认档案是否到达,方法同前)、身份证、行政介绍信、户籍证明前往西安市人才服务

如前述)报到证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将户口(非农业户口)迁至我院。

若不要求户口迁至西安,也可以放在原籍。

二、需办理改派手续的。

“改派”一般是指在毕业生未到初次派遣的单位报到之前,由学校重新办理派遣手续(开新的报到证)。办理改派一般需要原单位的退函和新单位的接收函,具体情况请与学校联系。

三、档案材料不全或没有密封的。

档案是完整记录本人经历的法定材料,自建档之日起,每段经历均需相应的材料证明。常见档案不全,缺失的材料有:中学档案、工作证明(某段工作经历没有相应证明)、转正定级表(应届毕业生毕业满一年,应在档案所在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档案不全的,应由相关部门补齐。

档案必须是密封的,开启后未密封的档案是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注意:凡是档案不全或未密封的,档案存放机构是不接受的。

四、已签《就业协议书》,但户口在原籍,本人不愿将户口迁出的。先由学校办理派回原籍的改派手续,再按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

五、档案存在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的。

大多数档案存在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简称“省人才”)的,毕业时没有办理报到手续,本人为了参加地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临时将档案存在省人才。这种情况均应先回原派遣单位报到,再按往届毕业生正常报到程序中的“调取档案”、“存档”、“到人力资源办报到”、“入科”等程序办理。其他档案虽不在省人才,但情况类似的,也应照此办理。

六、原档案所在地不出具行政介绍信的。

行政介绍信是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本人关系调出时必须出具的。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不应以档案必须“存满3个月”或“存满1年”等原因,不出具行政介绍信。一般情况下,档案存放机构见《商调函》后应无条件转递档案,以上原因或许是出于利益原因或其他原因,应由您与当地协商解决。

七、部分毕业生报到证下发时间较晚。

部分学校报到证、毕业证等下发较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他材料备好,先入科报到,待报到证等下发后,再办理其余手续。注意:一旦报到证等材料下发后,应立即办理相应手续,因为所有手续都有办理时间限制,以防过期。

个人信息。对您来说,户口本首页和您的个人信息页就是有效信息页。

3、所有表格统一用A4纸复印。

第七节:联系方式

一、唐都医院人力资源办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新寺路569号 邮编:710038 联系人:李蕙羽 屈焕敏

联系电话:029-84777078;84777076

二、西安市人才中心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88号世纪星大厦(老三届)4层 邮编:710065 联系人:孙 洁 陈敏刚

联系电话:029-88360286转8303或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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