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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本、专科学生招生录取、全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及毕业生派遣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校本、专科(含高职)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招生、就业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具体的招生、就业规定;
三、负责学校招生、就业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向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资源信息,包括学校专业设置、生源情况等;
四、负责招生录取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确保招生网络安全,完成录取工作;
五、负责毕业生就业计划、就业方案的编制;牵头组织学校与用人单位工作研讨会;负责校企(事业)单位合作或联合办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产、学、研工作;
六、负责全校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安排、考核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及就业推荐表的制作和审查工作;负责收集就业信息,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招生、就业网站专栏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八、负责联系用人单位,组织好各类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
九、代表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的信息反馈工作。
十、负责毕业生的派遣及有关遗留问题;
十一、负责就业市场调研工作,并根据就业市场需求情况提供专业设置建议,做好每年招生与就业的工作经验总结;
十二、负责生源和就业基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做好国防生招生、派遣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