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协议书(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预防接种委托协议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协议书
甲方: 卫生局 乙方: 乙方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是国家计划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是公益性工作,有效控制了结核病的发生与流行,带来巨大社会效益。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保证及时受种是受种者和其监护人的法定义务,甲、乙双方应共同支持预防接种工作。
二、卡介苗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具有不可预知性,发生异常反应属于双方均无过错的副反应,甲、乙双方和接种机构均无相应责任,各方应相互谅解。
三、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严重损害与损伤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此次乙方在卡介苗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给乙方带来了一定的损害,甲方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今后不得再向甲方或接种单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日期: 日期: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协议书
甲方: 卫生局 乙方: 乙方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预防接种是国家计划内的预防接种工作,是公益性工作,有效控制了脊髓灰质炎的发生与流行,带来巨大社会效益,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保证及时受种是受种者和其监护人的法定义务,甲、乙双方应共同支持预防接种工作。
二、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的发生具有不可预知性,发生异常反应属于双方均无过错的副反应,甲、乙双方和接种机构均无相应责任,各方应相互谅解。
三、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严重损害与损伤的,给予一次性补偿。此次乙方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接种后发生异常反应给乙方带来了一定的损害,甲方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今后不得再向甲方或接种单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