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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图书馆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学校图书馆装修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图书馆作为消防一级安全单位,保证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校有关法规、规定,就本工程施工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建处、图书馆、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图书馆施工现场。
二、施工人员要持相应施工证件进入图书馆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施工人员出入,并做好相应登记,防止闲杂人员入内。
三、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施工安全、防火、治安、卫生、防盗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人员自觉做好各项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和管理。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接受基建处和图书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自觉维护好图书馆的安全。
四、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前对图书馆的公共区域设备,书籍进行覆盖保护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在施工时应防止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五、施工单位对所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杜绝事故隐患。
六、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区域和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施工方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严谨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远离图书设备及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和工程无关的电器设备,并且使用施工电器设备时应与图书馆技术人员沟通,确定电源可用后,方可使用。
七、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基建处、图书馆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施工单位违章作业要求整改时,需立即整改。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基建处、图书馆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基建处、图书馆及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十、施工期间若因乙方原因丢失物品,乙方应照常赔偿,图书丢失则十倍赔偿。
基建处(盖章)
基建处责任人
年月日
图书馆(盖章)图书馆负责人 年月日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