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6姜堰市引进优秀人才服务期协议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服务期协议书”。
姜堰市引进优秀人才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引进单位): 乙方(引进人才):
乙方系甲方引进的优秀人才,已经姜堰市人事局确认。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享受姜政发〔2009〕10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待遇,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本协议继续有效。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聘(辞退),本协议自行解除。
二、工资、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现有规定执行。2.除第1款规定的以外,甲方须兑现姜政发〔2009〕101号文件规定乙方应享受的有关优惠待遇。
3.甲方应按姜政发〔2009〕101号文件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享受市人才开发资金经费补贴或资助的相关手续,并通知乙方到市人事部门领取。
三、违约责任
1、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有关条款规定,致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诉,要求甲方执行本协议的规定,如甲方拒不履行,乙方可选择离开甲方,由人事部门负责推荐到本市其他单位工作,并且乙方享受本协议第二条第2、3款的优惠待遇不变。
3、如乙方违约,须将已享受姜政发〔2009〕101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待遇全额退还给原支出单位。
四、其他约定
五、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对仲裁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经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生效。本协议有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甲 方(盖章)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部门(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