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服务技术集成的合作协议律师修正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整合技术服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移动通讯终端
关于移动服务技术集成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份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4
一、甲乙双方合作范围
1.1 甲乙双方将对手机内置业务产品、手机应用集成项目进行合作(以下简称“合作业务”合作范围包括:通过手机使用的各种增值业务(包含SMS、MMS、WAP、IVR等各种产品),手机使用的各种应用软件、娱乐软件,以及各种可以在手机上使用的新技术、新应用产品、服务等(以下简称“合作业务产品”)。
1.2甲乙双方合作的各种项目和产品都以手机为载体。乙方负责为合作业务产品提供其业务涉及到的各型手机作为应用平台。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手机应用平台,在其中内置合作业务产品。
1.3合作业务产品中如包括收费产品并实现盈利,双方将对此实际利润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成。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负责对合作业务产品的开发、设计及运营。
2.1.2合作业务产品中,如包括需通过移动运营商进行收费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这些产品在移动运营商处的接入及结算工作。
2.1.3乙方在用户对合作业务产品产生疑问、投诉且不能单独处理时,可以要求甲方给予适时协助。
2.1.4合作业务产品中,如包括有向乙方最终用户收费的产品,则甲方负责给提供后台查询系统,供乙方查询合作收入。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合作业务产品,在乙方业务涉及到的各型手机中的实现内置。2.2.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开发合作业务新产品提供各种技术支持及相应的手机开发平台。2.2.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推广渠道及内置平台有相应的经营资格和合法性、未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三、甲乙双方利润分成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产品中如包含甲方向乙方最终用户收费的项目并且已实现盈利,双方将就此实际利润按比例分成。
3.1甲乙双方合作产生利润的分配原则:
国内项目:双方对合作收益纯利润上按照3:7的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占30%,乙方占70%)。
国外项目:双方对合作收益纯利润上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占40%,乙方占60%)。
具体的合作收益纯利润,以甲方与上家移动增值服务运营商实际结算收入为基础依据。3.2 结算时间:每个自然月进行一次结算。甲方承诺2个月的结算周期,且在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收益结算。
3.3 结算流程:甲方将在每次与乙方结算前向乙方发送上一结算周期合作业务的计费单据。乙方应在收到结算单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如乙方无法提供相应发票,则甲方根据税务相关部门的规定,对乙方的收入进行税款的代扣、代缴。3.4 乙方的帐户信息: 开户单位: / 4 开 户 行:
帐
号:
四、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叁 年,从
年
月_ _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
五、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予以保密。5.2为本协议之目的,“专有信息”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权方是非常重要的;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5.3 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的除外。
5.4 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5.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3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六、声明与保证
6.1 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6.2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6.3 其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6.4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6.5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6.6 乙方保证其有权在乙方手机产品中内置甲方无线增值业务的产品代码或使用路径,并保证本协议项下乙方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若乙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纠纷或法律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7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手机端软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若因乙方提供的手机端软件导致任何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8 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内置甲方无线增值业务产品代码或使用路径的手机通过合法途径设计、生产、组装和销售,乙方在设计、生产、组装或销售等环节发生的纠纷或法律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者履行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均被视为违约。7.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关于违约的具体说明的书面通知后,如承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按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如认为不存在违约行为,则应在收到对方关于违约的具体说明的书面通知后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 4 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由违约方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免责条款
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且对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日内向对方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九、其他
9.1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和解释。
9.3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合作期满后可协商书面顺延合作期限。
9.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对本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说明。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为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处)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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