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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 将其公司所属的自驾营运车辆共 台,为 车型,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台车当日租赁底价收入的部分;(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乙方收入:每台车当日结算底价含税;(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每次租赁结束后进行结算。
4、乙方每次按实际收到底价租金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油票、维修发票及办公发票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等费用。
三、车辆交接业务操作流程
1、乙方委托租赁车辆归甲方车辆预定调度部门进行预定调度管理;
2、发生租赁业务需求时,由甲方人员与乙方人员进行车辆交接验收,验收包括(证件、保险、车况等),并附检验车辆单据,一式两联,一联给予甲方,一联给予乙方,并凭证备案。
3、租赁业务结束时,由甲方人员按照交车时的交车单据与乙方人员车辆还车验收。出现损伤部分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四、违章押金业务操作流程
1、甲方人员按照正常手续收取客户违章押金,2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户违章记录,如未能收到乙方在25个工作日内提供的违章信息,甲方将在25个工作日后将违章费用退客户。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书面违章信息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违章的部分违章押金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客户。
3、违章费用超出违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给予高出部分的追缴,并承担因未能追缴高出违章押金部分费用。
五、车辆事故赔偿、救援业务流程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协助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广告、策划、宣传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权书以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置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6、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为租赁车辆投保如下保险项目: (1) 车辆交强险; (2) 第三者责任保险; (3) 汽车损失险;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5) 盗抢险;(6)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7) 玻璃单独破碎险。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车辆交付给甲方时,必须在甲方预约交车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
5、车辆交付时无任何交通事故未尽事宜和产权纠纷。 6、车辆必须配备gps车辆定位系统。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8、在不干预甲方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驻部分工作人员参与、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并监督委托租赁车辆的安全情况和运营情况。
七、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作期限自动延期 ,届时双方另行续签委托租赁协议。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后附件一:汽车委托租赁管理车辆明细表
附件一:汽车委托租赁管理车辆明细表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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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二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电子汽车衡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赁方向出租方租赁旧电子汽车衡壹台,规格_____米,___吨(秤体_____节,传感_____个,仪表_______一个)。
二、租金支付:
1、租金计算: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2、承租方应交电子汽车衡的押金________元,应作为担保。
3、租赁费用从承租方的押金里面扣除,多余部款由出租方把设备(电子秤)验收合格后,再退还给承担方。
三、租赁计算起止时间:
1、电子汽车衡租赁的计费时间,由出租方把设备安装、调试好后之日起开始计算。
2、电子汽车衡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机械停工,按日天的照常计算。
3、电子汽车衡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电子汽车衡安装拆回起吊设备及从出租方运到承租方场来回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电子汽车衡检定由徐州技术监督局负责,检定费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设备的租赁由承租方配备操作人员,但必须经出租方操作设备人员认定其操作资格,才能使用设备。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承租方对租赁电子汽车衡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机械的损坏。
1、承租方承担的租赁其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损坏(正常损耗不在此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损坏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由承租方负责处理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安全能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损坏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生产,尽量满足承租方要求。
(2)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设备的安全,严禁违章使用,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子汽车衡状态完好。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数量、基本情况详见清单: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壹佰元/月/辆,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业务以外的营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租赁金.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所租赁车辆正常保养、上保险(三者50万以上)及年检负有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维修费、高速通行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提供证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及索赔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强制保险。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双倍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车辆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章)承租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喷嘴将有一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续租车辆,实际归还日期为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租金、保证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日(月)租为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大写),支票(_______)和现金(_______),由乙方在收到车辆时支付给出租人。
2.乙方收到车辆后,应向出租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支付现金支票一张。
3.乙方租赁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应按合同签订日期提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不按时交付的,收取200元滞纳金;长期拖欠的,每10天加收一倍滞纳金。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归还车辆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如果提前归还汽车,预付租金的余额将不予退还。
4.乙方租用的车辆每天行驶不超过200公里(24小时),甲方按规定收取超额行驶费,超额行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确定(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过合同签订时间的,4小时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整天计算。
第三条喉舌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车况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和车辆盗窃救援。
3.负责乙方租赁车辆的二次维护和年检..
4.协助乙方处理租赁期内的所有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
5.如果车辆发生故障,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的道路上提供免费救援。
6.在租赁期间监督车辆的使用和客户的声誉。
7.依法享有其他出租人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合法、正确、安全地使用车辆。乙方应承担因违反法律、纪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车辆油、刹车油、防冻液、胎压、灯光等的日常检查。每天,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进行上述例行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需要更换零件,应事先获得出租人的许可。
4.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燃料费(应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费用。
5.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知甲方向保险公司报告。乙方应提前支付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的医疗及相关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维修车辆),然后向甲方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及各种相关证明文件,甲方应据此向保险机构办理损失认定。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承保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差额。因交通违章事故导致租赁车辆被扣押维修期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租赁车辆累计租金总额的60%作为停驶费。因乙方使用车辆造成的一切伤亡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如果车辆在乙方租赁期间被盗、报废或以其他方式丢失,自车辆丢失之日起至甲方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止,乙方应承担车辆租金的40%,以及保险可扣除部分。
6.在租赁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后,如果租赁期未满,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支付固定的20%的汽车损坏费,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一辆替换汽车,不保证与原租赁汽车相同。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换车。(1)(2)。
7.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外,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有义务协助处理乙方或甲方书面许可的司机发生的保险索赔。
8.租赁期内,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乙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及保险公司免赔额,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如乙方未能取得保险公司要求的相关理赔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保险事件中无法赔付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
9.租赁期内,如乙方车辆需驶离___________(地区),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并自三日起出租。
10.租赁期内,如车牌丢失或损坏,车辆无法继续使用,乙方不仅应协助甲方及时完成更换手续,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支付更换车牌期间的租金、车辆检验费和换证费350元。租赁期内,如驾驶证遗失或损坏,车辆无法继续使用,乙方除应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更换手续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终止前更换驾驶证的费用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内,如果车辆正常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辆送回我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汽车零部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二手车按照4s店的维修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所有不被交管部门接受或保险不理赔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甲方车辆加速折旧(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计)。
1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车辆归还公司,并办理车辆归还事宜。十五个工作日之后,如果没有违反,押金总额将被退还。如有违章,甲方应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乙方应根据交通违章处罚文件将押金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其自身的部分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车辆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表》和《车辆租赁价格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本合同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六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二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_%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七
出租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辆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八
为进一步促进_________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
注:
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_________元/小时计算。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节假日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
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_________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_________分,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
四、结算方式。
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账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民法典》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九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车牌号为x牌的x汽车壹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需要。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特殊(应急)情况下,出租车辆经出租人许可由承租人指定专人驾驶,并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三、租用期限暂定为贰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1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解除合同。
四、租赁车辆费用报销范围及方式。
2、超出市区范围行驶:因工作业务需要经承租方指派外出,行驶过程的油耗和过境费按实报销,车辆损耗费按每公里1.20~1.40元标准核报(凭票据报销)。
另外车辆保险费、日常保养维修费用及交通事故处理费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五、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自行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六、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车辆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
甲方(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车牌号:车辆类型: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车辆品牌: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
二、合同期内车辆租赁总费用费用为________。
三、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三)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进行正常保养,按期进行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配合甲方。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车船使用费和车船使用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二)乙方负责车辆年检,车辆保险;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一个车队(共计xx辆货车)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xx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xx万元,共计xx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xx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三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日。
2、施工地点及内容: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
动延续生效。
3、工作台班单价/台班,闲置台班/台班。(是否含税)。
4、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8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场费元,乙方吊车进场甲方预付现金元,每工作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6、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
原则,乙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8、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9、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1、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车损,如轮胎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损;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3、承租方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证者驾驶。
4、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5、出险后不报案、隐藏真实情况24小时内部通知出租方的。
6、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7、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承租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归还出租方的.车辆,承租方应按所超时间交付双倍租金。
三、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我公司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租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承租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所发生的扣分、罚款,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方可协助办理。
五、以上条款为租赁合同的有效副本,与《汽车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五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地区),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350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4s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1)(2)。
周记。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六
为加快嘉峪关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乙方:xxx(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持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协议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做记录。车辆租赁期满一月后付清乙方当月租金。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损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期间的任何费用及责任。
6、甲方安租赁费的20%收取管理费用,如经营过程中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费比例的2倍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险种,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只负责给乙方联系客户,签订租赁合同。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果遇到车辆毁灭,被盗或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车辆外表及各部件有损坏。如果是承租人人为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剩余车辆的保养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车辆费用。
10、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xxx(车主)。
20xx年x月x日。
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七
出租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里程:车辆允许行驶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________元。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
起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返还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
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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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作协议篇十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形式。
第一条乙方自购车辆入籍挂靠甲方,独立从事公路运输经营活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第二条车辆名称、型号及相关证件号。
第三条经营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续签合同,则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则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户至乙方名下,收回经营权。
第四条合同期内,甲方代为乙方办理规费缴付车辆检审、投保(乙方须先交保险费)、理赔,协助处理行车交通事故,办理法定营运手续,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偿服务(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挂靠经营费用的缴付标准及方式。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选择按第项方式缴纳车辆挂靠服务费: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挂靠服务费,合计元整(大写)。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于挂靠车辆年审时缴纳。
2、按季向甲方缴纳挂靠服务费,大写大写仟佰拾元整。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每季度20日前缴纳。
注:未按时缴纳的每延迟一天加收欠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向甲方缴纳年度风险防范金大写元整,牌证手续押金元整。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行为,凭合同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合同期内,若遇国家征费机关依法调整有关规费征收标准时,乙方应于调整规费的当月补缴调增部分的规费,不得拖欠。
三、特别约定。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与风险,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义务,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及手续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定车辆营运证照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规避经营风险,乙方需参加甲方组织的统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险费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责任险。即核定载质量小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10万元;大于等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20万元;大于等于6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30万元,10吨以上50万元。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负责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知情后应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处理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完毕后,符合理赔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办理事故损失理赔手续。保险赔款收回清算时,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项,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款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第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时与甲方办理到期续保手续和缴付全部保险费,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的相关证明和票据以及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协助乙方对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或签署有关事故处理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同意全权委托和授权,且事故的最终经济赔偿责任和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乙方应按如下要求服从甲方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营运车辆驾驶资格,包括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法定证明。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经甲方验证批准,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员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任意转包、转租或转让。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行为,必须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及时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按时参加审验和相关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抽检,发现车辆状况不符合营运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停运,并强制维护和保养,否则甲方停发一切营运证件,直至乙方将车辆技术状况恢复到合格标准为止。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其他交通运输法规,不得超载超速运输或从事各种违法运输活动。凡经有关部门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办理一切证件手续,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车辆年度审验,不得私自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外审,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800元的罚款。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因抢险救灾活动,需要临时征用乙方所驾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紧急运输任务。
7、合同期内,如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时,乙方必须将车辆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由甲方报废处理。车辆的残值收入归乙方所有,否则甲方有权追扣车辆,并由乙方赔偿因延时报废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驾驶执照吊销或因故致残,无法继续从事运输经营活动时,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以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车辆转让手续,并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经营所需的一切代办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即按项目每次收取服务费元。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扣留、变卖车辆和解除合同并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给付违约金8000-12000元。
1、拖欠挂靠费、规费及其他款项超过一个月。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车辆及相关证件转租、转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他人。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投保“商业三责险“。
4、乙方违反国家规定,不按时参加车辆、证件的年检年审。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且不服从甲方教育和规劝。
7、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8、乙方严重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行为。
五、诉讼确认条款。
第二十一条为提高《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合法性,可执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提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确认,确认请求内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满,合同若未续签,视原合同终止,(如乙方继续挂靠,原合同有效)车籍未转户前,乙方须继续缴纳挂靠费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参加国家规定的每年车辆年审年检或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终止处理。
4、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办理车辆转籍和终止经营权手续,若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
5、合同终止后,乙方车辆无论发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6、本合同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人一方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六、车辆年检。
第二十二条乙方每年必须参加车辆年检,从车辆初登日期到第十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为车辆年检周期,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三个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检时间,乙方故意拖延车辆年检时间,超期年检的车辆和未年检的车辆,车管所有权注销车辆户籍。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车辆,年检超期罚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车辆挂靠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或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协议确认。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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