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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电子商务专业 校外实习教学工作会议纪要
纪要(2014)号
时
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09 :00—11:00 地
点:电子商务专业教研室
参加人员: 山东双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孔令辉
经管系主任 李虎君、孔建华
电子商务专业教研室教师 戴明、马春莲、王震、李芳芳、石林等人
缺席人员:无 主 持 人:戴明 记 录 人:马春莲
主要议题:关于2014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进入山东双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企业运营管理认知实习有关教学指导工作问题
会议主要内容及议定的主要事项:
一、校外实习基地山东双一集团有限公司实习环境(孔令辉)
山东双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一集团)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新华工业园,占地面积210000平方米,总资产3.5亿元,职工1200余人。主要生产玻璃钢风力发电机机舱罩、玻璃钢冷却塔、风机、屋顶通风器、机制采光板、工程车罩、汽车FRP、SWC、FRP饰件等复合材料产品,以及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和工程安装。是山东省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目前公司建立了企业网站并开通了产品展示和客户留言系统,进行公司和产品销售宣传以及在线订购业务,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正在提高,网络营销效果正在形成,公司网络商务形象初步确立。目前,从业人员对网络营销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欠缺,缺乏对企业电子商务实施的宏观概念和网络营销开展的具体操作办法;目前公司具体的电子商务营销岗位和任职要求主要有:“电话咨询专员”、“网络客户服务专员”、“营销经理”、“ERP运营专员”几类岗位,要求人员要有较强的抗压能力、进取心、危机处理能力和总结调整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商品推销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在学习能力等。
双一集团可供我院经济管理系学生实习的岗位有“电话营销专员”、“网络营销调研专员”、“网站维护专员”、“ERP运营专员”。学生通过以上岗位的学习,不但能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更能够提前认知职业角色,掌握企业运营过程中各职能岗位的工作情况。
另外,为保证实习效果,协议对校外实习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工作进行了有关规定,对实习期间校内指导老师和学生参与的技术研发、项目研制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二、电子商务专业校外实习目的(孔建华)
校外实习是电子商务专业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在校学习中的“实战演习”。通过实习可以全面检验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实践能力进而为学生就业奠定基础。
通过校外实习教学使学生走向社会接触企业真实的工作环境,熟悉企业网络贸易营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掌握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信息化运营与管理、企业网络营销与策划、企业网络贸易的基本流程和方法技能。培养、锻炼学生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坚韧、吃苦、开拓的工作作风,锻炼学生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就业观,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一)通过实习,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拓宽视野,增强对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获得实际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巩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敬业、创业和合作精神。
(二)通过实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电子商务工作的性质、特点,明确其工作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了解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掌握正确处理业务的能力和技巧,为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通过实习,使学生能熟悉实习单位相关工作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四)通过实习,使学生熟悉现行专业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实务操作技能,使学生对本专业工作实践有一个较全面的感性认识,从而更进一步消化和深化已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
(五)通过实习,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较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
(六)通过毕业实习,培养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
三、本次2014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赴双一集团校外实习时间与内容(戴明)
(一)企业运营管理认知实习的内容
本次实习为企业运营管理认知教学性实习,其目的和任务是让14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了解体验企业文化,了解企业运营管理流程,熟悉企业网络营销与企业信息化管理岗位设置和职责,掌握企业网络商店运建设运营流程
1.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
实习单位的历史沿革、组织形式、经营方向、经营规模、管理体制、人员结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经济效益、行业状况;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人员结构、行业主管等。
2.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组织情况
实习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电子商务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素质结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
3.了解双一集团网络营销与企业信息化管理岗位设置和职责。
4.熟悉并实践企业网络营销与企业信息化管理岗位业务操作流程和工作任务。
(二)校外实习任务与要求
(1)实习期间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
(2)实习期间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如遇生病或有特殊事情必须向实习单位请假;(3)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违纪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维护学校的声誉,遵守各项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职业素养,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导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5)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须事先征得系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
(6)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守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单位指导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保证实习安全,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7)无故不按时上交实习报告和实习作业的,其成绩按不及格论;不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实习规定时问三分之一者,取消实习考核资格。
(8)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离校前应向学校提交申请,并与学校签署协议,对在校外期间自己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9)实习中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并尽可能做好实习记录或者实习报告。
(三)本次校外实习时间安排与组织管理
1、校外实习时间
14级电子商务1班:2014年11月13日至10月14日 14级电子商务1班:2014年11月17日至10月18日
2、实习指导组织管理 校内指导教师:马春莲 校外指导教师:孔令辉
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组:组长 孔建华、孔令辉 组员 戴明、马春莲、王震、李芳芳、石林
3、对实习指导人员的要求
(1)执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实习前必须做好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向实习单位说明实习目的、要求和实习具体安排,争取实习单位支持;
(2)加强实习前的实习教育工作。实习前应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实习安排,组织学生学习实习纪律和考核要求,并进行职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
(3)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实习单位和学生之间的各项工作安排,保证学生实习效果和下届实习工作的延续性;
(4)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一起,根据实习计划对实习过程的各项工作负责;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因材施教,耐心指导,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5)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检查学生出勤及业务进展情况,认真指导学生学习,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加强过程控制,做好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实习成绩;(7)实习结束后,负责实习工作的总结,提交书面报告。
四、实习考核方式(马春莲)
按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日记、实习指导人对实习生评价表、考勤表和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日记、实习指导人对实习生评价表、考勤表和实习报告。
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于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能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
误;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否则,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违纪者在补做实习期间所用的费用,由学生个人自理。未补实习或补做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