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习证办理材料清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顶岗实习办理明细”。
一、申领专(兼)职实习律师证应提交:(序号为红色部分由事务所准备)
1、《实习申请表》(一式两份);
2、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实习申请表》两份均贴好,预留执业证1张);
3、律师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正本、副本、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交;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备案页复印件必须提交。)
4、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事务所准备);
5、就业状况证明;
6、人事档案存放情况相关证明原件(个人托管)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人事代理合同的复印件;
7、品行良好证明原件(两份不用填写日期);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是提交材料时间内的(提交材料前半月有效,超过无效)
2、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9、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复印件(附实习纪律壹份);
10、事务所出具的实习培训计划(大纲)原件;
11、指导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
12、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原件(附件3);
13、在校最后一个学期研究生申请实习,须经校(院)同意该生全日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须出具学生证及最后一学期在校研究生学校证明。
※ 注意事项:
1、“专职实习人员”:
(1)指无其他工作,专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2)退休人员申请实习,需出具退休证明(内退、退养、退二线人员申请实习不能申请实习);
(3)全日制高校在校最后一学期法学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校证明材料)。
2、“兼职实习人员”包括:
(1)在教育部批准的高等院校法学院校(系)从事教学工作;
(2)在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法学研究工作;
(3)党校教师申请兼职实习的,需另提供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证明;
(4)警官大学(学院、学校)无警衔的教师申请兼职实习的,需另提供由其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出具其不具有警察和公务员身份。
3、“指导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专职;
(2)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4)品性良好。
4、“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除提交学历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就业状况证明”根据申请人的身份:
(1)专职实习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a、已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批文的复印件;
b、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派遣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复印件;
c、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
d、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失业证或就业登记证复印件(申请人办理就业登记证的,须在“就业、失业(下岗)登记记载”页中注明属于何种类型);
e、申请人系农业户口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以及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并在人才市场办理人事关系个人代理或所在事务所集体代理相关手续。
无业证明
1、与原单位辞职后进入律师事务所人员,人事档案个人存放的(由事务所统一存放的除外),必须有档案保管单位出具无业证明;
2、申请实习或执业人员,在申请前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的,出具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或就业登记证复印件。
(2)兼职实习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证书(教师证、工作证等)复印件;
b、同意兼职实习的证明:加盖申请人工作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人事档案存放情况相关证明”应载明下列内容:(专兼职均需提供)
(1)人事档案存放地、人事档案存放的起止时间;
(2)人事档案的存放性质(个人或集体,如系集体,还应注明单位名称);
(3)人事档案中有无开除公职的记录。
7、“品行良好证明”:
(1)专职实习人员:由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
(2)兼职实习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9、“指导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应当包括:律师执业证证号页、本人相片页和年检注册章页;
10、提交复印件的材料请一并提交原件以供核对;
11、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按上述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