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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8级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08级全体同学: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08级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有关工作已经着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
1、毕业生在本学期结束离校前应完成以下事项:第一,确定毕业论文的最终题目;第二,拟定论文写作大纲;第三,完成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填写。学生只有在上述事项完成并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能离校,否则将在成绩评定时认定为没有按照进度完成论文写作任务,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地处理。
2、论文初稿由学生通过电子邮件在2012年3月10以前发送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应及时回复修改意见。师生双方并应注意保留来往邮件以备将来检查。
3、论文二稿应于2012年4月15日(4月8日结束毕业实习返校)完成并上交,指导教师应写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4、论文三稿应于2012年5月15日完成并上交,指导教师应写出书面的修改意见。
5、三稿之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写作情况决定是否还要求其修改。
6、论文答辩大约在2012年6月初,具体时间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二、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的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4月8日(即教学计划规定的8周时间)。
2、为掌握毕业生实习情况,实习联系回执函须在预定实习时间开始后的十日内(即2012年2月23日之前)寄出,收件人写“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教研室”。寄出时间以邮戳上的记载为准,无正当理由逾期寄出的,视为未参加毕业实习。
3、2012年4月8日毕业实习结束,4月10日统计到校人数,并由班长负责将本班同学填写好的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收齐交到法学教研室,以便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三、毕业生不在校期间注意事项
1、除参加毕业实习外,有正当事由确需离校的,应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2、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工作。
3、注意毕业生信息,经常与班主任、分团委老师以及其他同学保持联系。
4、求职期间注意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法学教研室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