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_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实习报告 时间:2020-02-27 14:51:5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学时(周):4到5 周学分:4学分开出学期:第八学期开出单位(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等法学理论课程。

制定人:

一、制定依据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06版培养方案制订本实习教学大纲。

二、目的与基本要求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是法学高等教育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实践环节。毕业实习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了解法律程序、法律文书的基本类型,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把理论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增强感性认识,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培养和锻炼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要求学生有目的地参与到司法实际工作中,使学生了解我国司法的实际情况,了解法律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结构,学习法律工作人员的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学习社会,接触社会,锻炼提高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从思想品德到专业知识的全面培养锻炼,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要求;

(三)通过实习,检验在校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毕业实习要求:

(一)落实实习单位

毕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集中实习单位由法学系负责落实,目前 已建立固定实习单位十余个,具体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上都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采取分散实习方式的学生自行落实实习单位,实习单位要求为: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等。

学生根据实习单位工作性质,按照实习单位的安排从事法律事务工作。(需要提供实习介绍信的同学可到学院办公室开具)

(二)实习具体要求

1、实习学生按地区或实习单位组成实习小组,指定组长一名,参与实习的同学均为组员。组长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同学实习情况的汇报、联系及检查。

2、实习前召开师生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强调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结束后召开实习工作总结大会,交流实习体会,总结经验教训。

3、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保密要求、安全要求、纪律要求。有事临时不能参加实习,应向实习单位领导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对不遵守实习纪律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降低其实习成绩,较严重者将中止其实习并遣返回校,其实习成绩作废。

4、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每周主动与校内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校内指导教师采取电话查询、实地巡视等方式检查、指导学生实习。

5、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要求以及指导教师的布置及时做好毕业实习日记的纪录工作;实习结束时应填写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日记和毕业实习报告连同实习鉴定表交由校内指导教师审查后,综合评定出学生实习成绩。

三、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根据实习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按照实习单位的安排从事法律事务工作。

四、基本内容和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基本内容:

学生应当比较系统地了解办案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辩护、非诉讼代理、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等基本法律实务环节;基本学会记录、阅卷、调查、取证、写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以及其它法律文书,掌握处理一般实际操作问题的能力。

毕业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06版培养方案的要求,毕业实习统一安排在第八学期开学后的四到五周之内。

五、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应当根据学生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评定分数。毕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如下:

1、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2、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3、中等: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4、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5、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者,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1)旷工(旷课)时间累计达3天者或请假时间累计达10天者(延长实习时间补回请假时间者不计);

(2)参与赌博、收礼、受贿、行贿等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者;

(3)泄露案情和机密者;

(4)丢失、毁损实习单位文件者;

(5)严重违反文明规范,有损于深圳大学学生形象者;

(6)不按时上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者;

(7)实习报告结构混乱、内容空洞、错误明显者;

(8)实习单位及导师的评价为不合格者;

(9)学院专业实习指导委员认为的其它属于成绩不及格的情形。

毕业实习为必修课。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准毕业,必须进行重新实习,实习时间由法学系另行安排。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

二零零九年三月

下载《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word格式文档
下载《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