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申请设立典当行需提交的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典当行申请流程”。
江苏省商务厅2014年规定 申请设立典当行需提交的材料
(一)设立申请(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新增典当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典当行章程;
(四)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安全)制度;
(五)出资协议和股东出资承诺书原件;
(六)市级商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帐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七)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近三个月内出具的);
(八)2013年度法人股东的纳税证明、资信证明和法人股东股权结构证明。
(九)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201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十)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且在净资产额以内;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类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
(十一)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商务厅的日期在3年以上)复印件;
(十二)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复印件;
(十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十四)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意见(股东到股东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
(十五)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十六)上市公司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
注:申请人应将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注目录。
无锡市商务局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办理指南
典当行设立:
一、典当行设立程序: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日(工作日,下同)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典当行设立的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典当行设立须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