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书”。
关于申请2014-2015学年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正式开展,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与条件
(一)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包括住宿费)和生活费。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学习认真,能顺利完成学业,课程不及格科目不超过2门(含2门);
5.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6.能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承诺向贷款银行提供毕业以后的工作单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
7.对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展期续贷”、前期贷款未结清者,不受理申请。
二、申请材料
1.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不确定填写内容者,先留空);
2.督促还款承诺书(需父母或监护人签字);
3.助学贷款面谈记录(银行工作人员面谈时再填写); 4.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需乡、镇、教育局或民政局盖章确认);
5.研究生身份证(双面)、学生证复印件; 6.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7.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由研究生院提供),2014级新生无课程成绩,则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8.福州辖区办理的扣款存折(卡)复印件;
9.两个见证人(1名辅导员和1名同学)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
三、贷款额度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
四、审核报送
1.各学院汇总并审核申请人条件以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完整;
2.各学院请于12月11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申请材料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附件1)一并报送研工部。同时将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26117710@qq.com。
五、其他事项
1.研究生填写材料时,务必根据“填写材料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并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
2.各学院审核材料时,务必按照“助学贷签约注意事项”(附件3)要求逐
一、认真审核。
研工部 201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