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师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新学分申请列表”。
2015年创新实践学分申请的类别及要求
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本科期间必须修满2个创新实践学分。
一、申请类别 1.研究型课程类
学生通过参加研究型课程学习获得的学分,直接记载为创新实践学分,不需要申请。
2.科研实践训练项目类
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开放实验室项目和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取得的成果,由指导教师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汇总上报,统一申请创新实践学分,不接受学生个人向学校申请。
3.学科竞赛、专利发明与学术论文类
对于发表的论文、文章等,要提交刊物原件、复印件(期刊封面、相关目录页、正文)以及学生证的复印件。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要提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对于学生个人报名参加非学校统一组织的比赛并且获奖的情况,除了要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参赛通知和参赛结果通报的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类
对于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交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5.课外社会实践创新类
只对参加教学计划外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的相关成果进行认定。对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且获得符合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奖项,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附有总结材料;实践活动成果是调查报告的,要认真填写《课外社会实践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将相关成果用A4纸打印,附在申请表后装订;对于参加学术报告会(是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学院聘请的校外专家进行的讲座)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首先要填写《参加学术报告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并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报告写出不少于4000字的学习体会或论文(上报材料要按“申请表—学习体会—学习记录复印件”顺序装订)。
6.课外文体活动创新类
课外文体活动指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参加的国家、省、市大型文体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的单位要提供相关说明。参加活动且有获奖证书的交原件与复印件。没有相关证书的,要填写《课外文体活动类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对于已经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规定》获得加分的项目,不再重复认定创新实践学分。
二、汇总表填写要求
(一)项目类别(表格内填写代码即可):
1.学科竞赛(a-1),发表期刊论文(a-2),发表非期刊论文等(a-3)2.职业资格证书类项目创新实践学分(c-1)
3.课外社会实践创新实践学分(e-1),学术报告类(e-2)4.课外文体活动创新实践学分(f-1)
(二)项目内容:比赛名称/论文名称/证书名称等。
(三)主办单位:如果是发表论文,填写刊物名称和出版年月、期次。
(四)获奖等级/成果:如果是公开发表论文,需填写作者名次。
(五)学号:必须准确,否则学分将不能正常记录到学生本人记录(必须是半角状态下的数字)。专业名称要准确。
(六)电子版汇总表已经设置好格式,请尽量不要更改,以免影响打印效果。
三、认定结果公示及查询
2015届本科毕业生在校4年中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的汇总表,将在2015年5月上旬发到学院负责人,届时请负责人通知学生核对确认。对于学生在核对中发现的问题,要由学院负责人进行汇总,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进行复核。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上查询到的创新实践学分(不含研究型课程),经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在学生毕业前,统一汇总到教务管理平台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毕业成绩审核。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