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的通知_关于住房补贴的请示

申请书 时间:2020-02-27 22:29:2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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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教职工申请住房补贴的通知

2013年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即将开始,本次申请期受理范围:新教工住房补贴及已发放住房补贴教工的职称职务调整人员,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4月1日至5月31日递交住房补贴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浦东校区后勤处房产管理科(行政楼305室,联系电话68682067)。申请表可从校园网《住房货币化补贴信息栏》下载。住房补贴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申请步骤祥见校园网《住房货币化补贴信息栏》。

一、受理教职工新申请住房补贴

我校教职工校龄满三年(2010年8月前进校,以人事处认定为准)并且已购房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①住所地《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②户口簿、身份证[已婚职工须递交配偶身份证](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及相关表格(要求见下)。

(1)“新职工”(2000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须填写:表1《上海金融学院教职工住房建筑面积申请表》、表2《上海金融学院教职工基本情况确认表》。

(2)“老职工”填写:表1《上海金融学院教职工住房建筑面积申请表》、表2《上海金融学院教职工基本情况确认表》、表3《上海金融学院外单位调入教职工及配偶原单位住房情况调查表》。

填写“表2”后,教职工到人事处确认并签章证明其职称、校龄、工龄和享受人才引进补贴待遇等信息。干部到组织部确认并签章证明其职务信息,之后“表2”递交人事处。

二、受理已核发住房补贴教职工的职称职务调整

今年受理2008-2012年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职称职务调整工作,考虑到原先已提供过房产证等证明材料,为简化申请程序,所涉及的教职工只需填报《表2-1上海金融学院教职工职务、职称调整情况确认表》到人事处、组织部确认相关信息并签章后交后勤处房产管理科登记即可。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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