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2009年浙江林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宣传部 学工部 教务处 科技处 团委 人文学院)2009年6月11日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16号文件以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五四爱国运动90周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等历史契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大学生社会观察,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拓展实践途径,创新实践形式,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扎实有效的组织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
实践成才青春报国
二、活动内容
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本着建设令人满意的生态大学和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目的,充分发挥我校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服务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生态省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共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成长,在锻炼中提高。
各学院(部)可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活动: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青春奉献祖国
结合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五情”教育,继续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创意实践行动,结合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与实践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开展形势政策
宣讲活动,在实践中提高了自身素质,落实了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了青年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纪念重大历史事件,开展特色实践活动
结合重大纪念事件,大力开展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五四爱国运动9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特色实践活动。通过社会观察与调研、走访名人、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活动,深刻认识党带领人民60年的艰苦征程,切身体会改革开放30年的巨大变迁,激发大学生参与祖国建设的热情。学习五四爱国运动在新世纪的重要意义与时代精神,弘扬大学生以祖国为荣、为祖国服务的爱国主义精神。
(三)推动青年就业,成就创业梦想
结合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力开展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拓展企业资源,加强产学研联系,促进校企共建。在部分知名企业和校友企业中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组织我校大学生以社会实践小分队形式深入企业调研实践;围绕大学生就业实习和企业所需主题,积极开展大学生赴企业开展暑期挂职锻炼实习实践活动;积极探索与开拓大学生赴企业挂职锻炼和就业实习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着力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推动更多大学生的就业发展。
(四)聚焦农业发展,推进农村建设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农村医疗服务及医疗体制改革”、“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耕地保护”、“农民增产增收”、“农业发展、科技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现代农业发展”等为调查研究的方向,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基层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的所思所想,收集确切资料,撰写调研报告。
(五)深入城乡集镇,关注弱势群体
组织学生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集镇,关注弱势群体,关注老龄人口、农民、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等,特别是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通过“一对一”帮扶、爱心援助、法律支持等活动,切实进行弱势群体援助。
(六)推进法律普及,坚持基层民主
组织相关专业的学生大力宣传普及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积极营造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为企业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七)践行生态和谐,注重环境保护
生态镇(乡)、村的建设是生态省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我校生物环境类学科的特色和优势,深入乡镇、农村宣讲现代生态文明知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民从思想上不断重视生态环境,在行动中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争当生态理念的宣传者、生态体验的排头兵。
(八)践行八荣八耻,崇尚科学文明
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八荣八耻”、义务支教、社区服务、文艺演出、送医药下乡、调查研究、播放专题影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也可以重点地联系各地市农村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基层、贴近生活的服务,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精神文明的整体发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九)开展支教扫盲, 传播先进文化
组织学生培训农村中小学师资,丰富中小学生的暑期生活,为农村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服务。通过举办文化补习班、文化辅导班,帮助农村青壮年文盲提高文化水平,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
(十)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健康生活
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农村、工厂企业等,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开展专题研讨会深入讨论,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视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对“两法”、“两规”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使群众真正深刻理解安全生 产知识的重要性。
三、总体进程安排
(一)5月——6月为前期筹备阶段,主要包括工作安排,动员学习,创意实践,申报立项等步骤
1、确定社会实践主题及地点
各学院、部门根据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确定社会实践主题及地点。
2、组建团队
学校继续以立项方式支持重点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各部门可按照要求向校团委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校级重点团队1—2支。各学院要面向本单位组建团队若干,并报校团委备案,天目学院组建15支及以上(各系组建
3支,院级团学组织分别组建3支),研究生部组建2支及以上,继续教育学院组建2支及以上,学生会组建3支及以上,社团联合会组建10支及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组建3支及以上,大学生艺术团组建2支及以上,学生直属党支部组建1支及以上。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浙江林学院天目学院在校学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历、跨学院组队,鼓励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组队。原则上每支团队至少由5人组成,时间不少于7天,每支团队必须有一名老师带队,鼓励学院领导担任带队老师。
3、前期培训
各学院、各部门在实践活动启动前要安排专业老师对团队进行培训和指导,包括调查问卷的设计、开展调查的方法、如何撰写调查报告、社交礼仪、安全教育和媒体宣传等内容,在培训中要加强安全教育,纪律教育,让参加活动的学生具备一定的野外自救和急救技能,还可编写、下发社会实践指导手册。校团委将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开展前期培训。
4、制定实践计划,学校重点团队申请
各学院、各部门指导各实践团队根据实践地实际情况、活动主题和团队组成结构,确定活动内容、方式、步骤、预期成果、经费等各项内容,制定详细的实践计划书,并于团委网站上下载《浙江林学院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书》、《浙江林学院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和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学院分团委、党总支审核批准后,于6月22日前报送校团委(立项申报书、立项申报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时请将申请学校重点团队和学院组建团队进行区分。
5、立项
6月中下旬,校团委根据团队申报材料,对团队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经历和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邀请有关专家、领导,组成评比小组,经初步评审筛选、答辩质询等环节,确定重点团队予以立项,各立项团队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学校审批、下拨经费。
(二)6月——8月主要为实践过程阶段
6月中下旬,举行浙江林学院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7月、8月,各团队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根据实践计划奔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并随时向校团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邀请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9月——10月主要为后期总结评比阶段,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总结表彰
社会实践结束后,各团队和个人要尽快、及时总结,按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各学院(具体要求详见下学期开学后将下发的《浙江林学院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的通知》),各学院、部门要及时进行汇总。各团队在8月20日前把总结、相关的宣传资料及《浙江林学院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上交校团委,如无故拖延,将取消各项奖项评比。
9月份,学校将根据各团队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奖和表彰。根据实践成果评选出今年的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单位、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和先进个人,并编辑社会实践成果汇编和优秀作品集。暑期社会实践成绩优良者,方可参与本学年各类先进评比。学校将在10月份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色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各学院2007级学生社会实践,具体实施方案见人文学院制定的《关于2007级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安排意见》。2006级全体学生、2008级全体学生在9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上交《浙江林学院2009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浙江林学院200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团委网站下载)。2007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由人文学院组织,其《浙江林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浙江林学院200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交人文学院,由人文学院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工作,具体办法按照浙林院团[1998]6号执行。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对全校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规划与协调,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各学院(部)要结合实际,对本部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服务方案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在组织好返乡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小分队的社会实践工作。
(二)注重宣传,密切配合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并发挥宣传报道的作用,组建的实践团队要有专门的新闻联络员,团队负责人要及时向学校和各新闻媒体提供实践情况,争取各新闻媒体的深入报道,要有反映实践的摄影或摄像资料。党委宣传部应认真指导并做好整个社会实践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教务处、学工部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本校师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团委要对组织发动和计划的制订落实具体负责,应
成立专门的暑期社会实践宣传工作小分队,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三)建设基地,扩大覆盖
大力推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特别要在革命老区、西部地区和省内欠发达地区等建立基层基地。力争在未来的几年内在村、乡镇、县市里建立以学院为主的实践服务基地,凡学院与相应单位(包括乡村)签订合作协议,社会实践二年以上,成果突出的可以参加评比校级社会实践基地或省级社会实践基地,扩大活动覆 盖面。要求各学院(部)于今年至少再建立一个社会实践基地。
(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实践方案,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活动,要教育学生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精神,要注意不要增加农村基层的负担。学校将拨专款用于此项活动的必要开支,各学院、各部门应设法拨出经费予以支持。
(五)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学院(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实践成果展示、交流评比。通过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DV展播和摄影大赛等活动,深化实践成果,进一步扩大社会实践影响。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考核细则,加强对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的考核,并将对各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各项组织工作的总结评比表彰纳入 “先进分团委”等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