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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芜先生辞世,留下了“盖棺”而不能“论定”的余波。症结则仍在于1955年所谓“交信”事件。其实对此舒芜在《〈回归“五四”〉后序》等文中已多有澄清,并对因自己错误而遭致巨大人生灾难的师友们表示了深切愧歉。但仍有少数学者坚持指责舒芜为“犹大”,甚至无视舒先生一生颇为宏富的学术业绩。这使“舒芜问题”作为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一份精神案例,仍有辩议、检讨的必要。不过,与其他研究者将目光始终聚焦于“小人物”舒芜不同,我更愿意将目光侧及相关“大人物”之上,他们和舒芜在当年“交信”过程中各自不同的动机和责任,共同构成了有关现实政治和文化传统的一份沉重的思想“档案”。
一
“交信”一事是舒芜“谤满天下”的主要原因。绿原忆其事云,1955年初批胡风时,“《人民日报》记者曾经奉命向路翎、绿原组稿,均被婉辞。于是转而再找舒芜。舒芜欣然交出了胡风从前写给他的百来封信,并按某位文艺领导人的具体指示,撰写并发表了《胡风反党(后改称‘反革命’)集团的第一批材料》。形势急转直下,胡风及其‘集团’一夜之间从‘反马克思主义’变成‘反党’,进而‘反革命’,随后株连上千人,涉及人命十余条。”[1]“欣然”一词不免臆度,同时绿原有意识“遗漏”了某些已引起争议的细节。“争议”发生在当事人舒芜和另一当事人林默涵(即绿原文中提及的“某位文艺领导人”)之间。1989年,“胡风案”彻底平反未几,林默涵即发表了有关舒芜主动“交信”的谈话:
大约在1955年4月的某一天,舒芜来到中南海中宣部办公室找我。他交给我一本装订好的胡风给他的信件,说其中有许多情况,可以看看。当时我认为私人信件没有什么好看的,就一直放在书架上,没有重视。隔了一段时间,我偶然拿起来翻了翻,发现其中有许多暗语,例如“两位马褂”(指何其芳、刘白羽)、“豪绅们”(指当时重庆进步作家们)、“官们”、“权贵”、“老爷们”(指一些共产党员和党的负责干部)、抬头的市侩(指茅盾)、“跳加官”(指当时进步文艺界的活动)等等;还有一些充满讥讽,憎恶的语言„„我不能不感到十分惊讶、意外,也极为气愤„„于是我把舒芜找来,请他把信中人们不易看懂的地方作些注释,把信按内容分分类,整理得较为醒目一些。舒芜同意并且很快整理出来了。[2]
此说立即遭到舒芜反驳。舒芜在接受奚纯访谈时表示,该次见面因于林默涵的通知,而且“我坐下以后,林默涵同志拿出他已经看完了的我写的《关于胡风的宗派主义》的文章,和我交给叶遥(按:《人民日报》编辑)的订成一本的一百多封信”。[3]此后,舒芜还多次反对“交信”(乃至“献信”)之说,“所谓‘献信’的事情是不存在的,林默涵在回忆录中说,‘有一天我将胡风的一百多封来信主动送到中宣部林默涵办公室,当时就看了,研究了,确定了如何分类,如何编辑’,这不是真实的,那么短时间也办不到”,[4]“当时并不存在‘交信’的问题。”[5]林、舒回忆“在两个关键情节上截然不同”,“其一是谁先找谁,其二是材料的分类题目是谁定的”,“如果林的版本属实的话,无疑舒芜当时的主动性和责任更大。如果舒芜的版本属实的话,林无疑是在歪曲事实和推卸责任。其中必有一方是不诚实的。”[6]比较而言,林默涵应是“不诚实”的。证据是:林默涵是党内胡风“思想讨论”的主要负责人,他不可能将胡风私信“一直放在书架上,没有重视”。舒芜陈述则比较可信。奚纯在采访舒芜后又采访了另一当事人叶遥,叶遥说法与舒芜基本相同。数年后,叶遥直接撰文记述了这段往事。她回忆,当时她受《人民日报》文艺组负责人林淡秋、袁水拍安排向舒芜约稿。
他回忆了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和胡风、路翎等人的交往,1945年写的《论主观》一文发表后,胡乔木同志曾找他谈话,批评过他,他不服气,和胡风等曾通信来往等。我问他,“那些信是否还在?”„„只清楚地记得舒芜妈妈动作很麻利,弯腰从双人床下拉出一个小皮箱,把箱子打开说:“信都在里面哩。”舒芜同志说,他想根据这些信写胡风的宗派主义。我说,那你就给我们写一篇这方面的文章吧。舒芜同意。饭后,我和舒芜商量,胡风等人给他的信,能否先借给我们看看,他说,“可以”。我仔细数了数信件,大约一百多封,都是装在信封内的原信,没有装订成册,我拿出大包里一个用绿色条条毛巾缝的小兜,把信装进去,小兜塞得鼓鼓囊囊的。我对舒芜同志说:“放心,信,我一封不会丢,看完如数奉还。”[7]
叶遥将信件带回《人民日报》,读过以后又交给袁水拍、林淡秋读。三人皆感“吃惊”,“尽管有些内容不知指何人何事,但讥讽、谩骂的话大体上是能看懂的”,但叶遥“怕丢失,失信于人”,很快“一封不差地交还舒芜”。然而事情出现变化,有人从中嗅出了“政治价值”。叶遥回忆,舒芜交来《关于胡风的宗派主义》一文后,“袁水拍同志对我说,能否向舒芜同志再借一下胡风的原信,以便核对原文。我说可以。我到舒芜家再借胡风的原信,告诉他我们需要核对原文。这时,舒芜已将这批信订成册了。我拿回后交袁水拍同志。以后袁水拍同志将舒芜的文章和胡风给舒芜的信送中宣部林默涵同志审阅”,“又过一些天,袁水拍同志告诉我,请通知舒芜同志到中宣部找林默涵同志谈他的文章,我通知了舒芜同志。”[8]显然,袁水拍“核对”是假,他和林默涵要用这批私信大做“文章”是真。
叶遥证实了舒芜的说法。叶遥较少文化名人往往会有的自我塑造心理,而且她在50年代以后与林、舒两位皆无交往,她的回忆比较可信。最关键的是,林默涵在舒芜、叶遥提出不同意见以后,未能提出有力的自辩,也表明他作伪可能甚大。综合各类“版本”信息,舒芜最后对“交信”一事的概括应是客观的:“那件事情可以这样说,甲有一件东西,乙借去了,丙在甲乙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拿给了丁看。甲就是我,乙是当时《人民日报》的编辑叶遥,丙是当时《人民日报》文学组组长袁水拍,丁就是林默涵。当时《人民日报》命题叫我写一篇《胡风的宗派主义》的文章,文中引用了胡风给我的信中的部分内容,叶遥借去这些信核对„„叶遥拿到信之后也没有意识到什么,但袁水拍看后觉得很重要,就送到林默涵那里去了”,“林默涵说,你的文章不用发表了,人家已经不想看你说什么,人家要看胡风说什么„„所谓第一批材料就是这么出来的。” [9]
“交信”、“献信”之说不足采信。但胡风私信的公开发表的确严重加剧了“胡风派”的悲剧。当然,对此事学界有所争论。祝勇认为:“无论舒芜是否将胡风的信公开,胡风的结局是早已注定,更改不了的。”[10]余世存也表示:“对于毛泽东来说,有没有舒芜,胡风都是逃不掉的。但是,舒芜确实给了毛泽东一个台阶,一个说得过去的‘借口’。”[11]这类判断缺乏根据。胡风思想与《讲话》确实存在分歧,“三十万言书”更使他难逃意识形态打击,但这并不意味着“胡风派”必然会上升为“反革命”,并终遭逮捕、流放之罪。对此,贾植芳有所回忆,当初批胡风虽然紧张,但毕竟与后来的政治运动还不一样。在我心里,也没有特别大的压力。因为在这以前,有批判电影《武训传》和批判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但这两次运动都没有构成对当事人的迫害,孙瑜、俞平伯还加了工资,升了职称„„(我)每天喝酒上课写东西是照常的,并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刘大杰还跑来嬉皮笑脸地说:“老贾,这回恭喜你要升官发财了。”他说那话决不是调侃,是有孙瑜、俞平伯为先例的。[12]
贾植芳是不肯“原谅”舒芜之人,或不足为凭,但朱寨的判断可再作佐证:“(1955年初批评)有浓重的政治斗争气息,但还限于理论问题范围,还是以理论武器对理论对象的批判。在不少理论问题,比过去有提高深入。当时作家出版社编辑出版了六集《胡风文艺思想批判论文汇集》”,“其中大部分文章的立论和论证是慎重严谨的。”[13]故贾植芳的后续判断极为可能:“‘*’中我看到刘少奇在一九五五年二月份有过一个关于胡风问题的指示,他说:‘对胡风小集团,可以开一些会,根据政策原则,对他采取帮助的态度,对胡风不是打倒他。’如果按刘少奇的设想,胡风的命运也许和孙瑜、俞平伯一样”,“但随着舒芜公布的胡风的私人信件,整个形势就发生了任何人都难以预测的逆转”,[14]“这对我们每个与胡风有关系的人来说,都是一个晴天霹雳。”[15] 二
舒芜首当其冲。尽管他并未“献信”,但如果他不说,文艺界领导又从哪里去“嗅”出可利用的“气味”呢?连林默涵都表示,“我又没有特异功能,怎么知道舒芜会藏有这些‘宝贝信’呢?”[16]信毕竟是由舒芜手中流出,且将信件整理成册、加以挑选、配以注释,皆他亲手所为。这是舒芜的道德亏欠之处。但他最初的确做梦也没想到这些信会从宗派证据“跳升”为“反革命”罪证。他晚年的沉痛忏悔实亦因此而发。虽然个体在特殊历史语境下的迷误和软弱可以理解,且此类事情到“*”已成“寻常事”,但舒芜的亏欠仍足以为后人戒。然而问题不应仅止于此:在舒芜之外,还有哪些人需要为信件的公开发表负责,他们的动机和责任又何在呢?根据叶遥等的回忆,这些信件从舒芜家双人床底“走”到《人民日报》,还有四个关键人物:袁水拍、林默涵、周扬和毛泽东。
毛泽东无疑是最大责任人。黄秋耘表示:“搞出这个案件,可谓适逢其会!那个时候,(毛泽东)正需要人为地制造一场文字狱来镇压一下知识分子的不满。批判《武训传》搞不起文字狱,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也搞不成文字狱。恰恰在这个时候舒芜提供了胡风那么多的私人通信,那真是求之不得,如获至宝啦!”[17]这种看法代表了知识界比较普遍的意见。“告别革命”以来,对毛泽东的检讨与反思已在各领域展开,他对“胡风案”的处理反倒成为末节。这种“讨论不多”的状况恰是毛泽东成为焦点所致,而非疏漏。相对而言,周扬、林默涵和袁水拍(尤其后两位)的责任倒真的被“疏漏”了。如袁水拍,由于在“*”结束时自杀身亡,现在几无人再记得他的“首发”之功。而据前述叶遥回忆,袁水拍是以“核对原文”为名让叶遥再次找舒芜借出胡风信件的,然而袁并未“核对”,而是向林默涵作了“举报”(亦可能是先“举报”再找借口借信)。而林默涵在获知这些私信后,迅速决定以之大做“文章”。而且,在制作“第一批材料”的过程中破例地“没有送胡乔木同志审阅”,[18]其用心不免阴恻。当时胡乔木受周恩来安排,一直负责胡风思想工作,与胡风实有一定交谊(1955年5月18日晚在毛泽东定胡风为“反革命”时,胡乔木当场表示异议,未果)。林默涵绕开胡乔木,分明是想排除“干扰”,弄成“既成事实”,陷胡风于万劫不复之地。周扬对这批充满不实、臆度和诬陷的“第一批材料”同样欣赏至极,立刻决定在《文艺报》发表并送呈毛泽东。显然,在信件公开过程中,袁水拍、林默涵、周扬所起作用远大于舒芜,故伍宇称他们为“策划者”,然而策划者们“隐身在后边”。[19]
且据当时苏联外交官尤今的日记,毛泽东定胡风为“反革命”的根据,不仅有林默涵等授意制作的“第一批材料”,而且还有来自周扬等人的政治“密告”。后者舒芜不曾与闻。尤今日记记载,1955年5月25日,他拜访毛泽东,向毛递交了苏共中央5月23日给情报局成员党的信件,在进一步的交谈中,毛同志提出了一些有关党的内部的问题。对于反动分子胡风的活动,毛同志说现在已经很清楚,胡风是一个地下反动组织的核心人物,这个反动组织得到了国民党或者日本特务机关的支持。毛同志说,胡风在1925年领导了北京的共青团组织,同一年他通知北京地下党领导陈毅同志,由于工作艰苦而危险,他辞去共青团的领导工作。那时胡风叫张因达(音译)。在国民党时期,胡风在云南军阀部队里。这支部队名义上听蒋介石指挥,实际上在云南自成一体。他在那个云南军阀手下的政事部里当头头,从事政工工作。国民党逮捕了胡风两次,但发现他很快就自由了,他解释说是自己逃脱了。在日本政府特别严厉镇压进步力量和进步人士时期(1928―1937),胡风身处日本。当时,日本政府却没有压制日本作家百花子(中文翻译),现中共中央委员亦边(音译)的妻子,或者胡风。毛同志指出,在这期间,胡风可能就被国民党或日本特务机关雇用了。[20]
这里面提及胡风三件有“特务”或“汉奸”嫌疑的政治疑点。这些莫须有的“反动”材料对于毛泽东将胡风从“反党”升格为“反革命”无疑起了重要作用。与其说公开的私信是压倒胡风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如说是这些伪证。毛泽东本人对胡风具体经历并无了解,那么这些“密告”材料从何而来?显然不是来自公安部。公安部1955年下半年才着手调查胡风案情,而当时在短短一周之内,胡风“反革命”材料就被呈报给毛泽东,显然只能来自中宣部周扬、林默涵等的莫须有“制造”。事实上,林默涵在谈话中也提及此事,不过他抹去了“发现”的时间,仿佛此事是公安部调查取证之结果。这是林默涵、周扬再次作伪。这表明,林默涵、周扬的确要置胡风于死地。不少学者认为他们“始料未及”,[21]不甚确切。他们不是对政治险恶缺乏直接经验的舒芜,也非缺乏延安经历的袁水拍。周扬是延安王实味批判的党内负责人之一,撰写过大获毛泽东青睐的长文《我们的文艺观和王实味的文艺观》。其实,《野百合花》的体制内批评和胡风私信比起来,实乃“小巫见大巫”,林默涵、周扬岂不知其中险恶?但他们以最快速度为“第一批材料”配置上莫须有的“假证据”,难道内心没有一点心照不宣的预谋?
周扬罪责还表现在阻碍有关“胡风案”的正常调查。由于胡风私信和周扬、林默涵等人的“密告”皆迹近猜测,在毛泽东将胡案定为“反革命案”后,中共中央还是安排了以公安部为主导的调查取证。但周扬破坏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亲与其事的王康回忆,当时经过内查、外调与审讯,均未发现胡风有“反革命”事实。1956年下半年,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三长”会议认为,将把胡案定为“反革命”性质的根据不足。但这一可能给胡风带来“复活”机会的调查被周扬横加阻挠,这是周扬不可推卸的罪责。林默涵、周扬不是最后决定者,但不能因此把他们的责任一推了之。有研究者即将胡风案完全归之于毛泽东,无形中抹去了周扬等的责任,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周扬只能无条件照办,绝不会‘不同意’”。[23]周扬等的责任不在于不敢对抗毛泽东的错误决定,而在于处心积虑地利用毛泽东参与制造了这桩“冤案”。这是“舒芜问题”牵涉的舒芜以外的复杂性。
三
毛泽东、周扬、林默涵、袁水拍和舒芜都应受到追问:他们的动机、责任以及文化的政治的原因各自何在?依我看来,毛泽东有他自己的理由,舒芜的软弱可为后人戒,周扬应该检省,袁水拍、林默涵之所为则深令人憎恶。
在领导新中国的二十七年里,毛泽东发动过一系列越来越猛烈的思想批判和政治批判,“胡风案”牵涉面相对较小。他为什么会发动如此之多给无数家庭留下噩梦记忆的运动呢?杨宪益在其旧体诗集《银翘集》中叹曰:“开国应兴文字狱,坑儒方显帝王威。”这类解释与毛泽东治国诉求有所隔阂。1949年初期毛泽东个人声望已达极点,无需通过批判某位文艺人物来树立“帝王”之威。他之屡屡发动思想斗争和权力斗争,与他对思想现状和接班人治国路线的不满有关。在中国统治人物中,毛泽东毋宁是一位孤独而另类的领袖。按邹谠的界定,他可谓一位“激进主义者、理想主义者、乌托邦主义者、浪漫主义者”,[24]这具体表现在他把“群众”放在比精英集团更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恰如萧延中所言,“毛泽东政治哲学的理论核心和基本特征,即关于20世纪中国人民摆脱受压迫、被奴役的地位,走向自由与幸福的学说,这一基本的思想倾向和理想追求,是支配他终其一生探索的内在驱动力”,“爱护人民、依赖人民、拯救人民,甚至为人民作主,是他永恒的思想灵魂。”[25]而且,他坚信社会主义革命及其制度可为“人民”谋取最终的幸福。为此,他毫不留情批判任何与他的思想相冲突的文化人物,摧毁任何与他的治国政策不一致的政治人物,并整体性地抑制传统中国的精英阶级,如具有独立话语诉求的知识分子和把持资源的权力阶层。胡风的悲剧即发生在这一背景之下。就草根政治情怀和非民主的政治土壤而言,毛泽东的所作所为并非完全不能理解,但这构成了20世纪知识分子的悲剧的前提。
舒芜最大的亏欠不是示信于人,而是对信件的注释。若论前者,则胡风在“三十万言书”中已先引用舒芜给他的私信。胡风共计7次引用舒芜私信,并由之得出舒芜是“反党分子”的结论。虽然胡风是负怨而为(针对此前舒芜的《从头学习》),但他的借私信以攻击对方的做法,引起舒芜的不满和效仿完全可能。故舒芜对叶遥无意或有意透露胡风私信的存在,不是最关键的。最要害者是他不应“曲解”胡风私信。即便有林默涵的授意或“指示”,其中也应存在舒芜个人可操作的弹性空间,但舒芜未对胡风“笔下留情”。何以致此?原因复杂,或是一念之差(譬如要与胡风争胜),或是软弱(慑于林默涵所代表的中宣部权威)。但另外两种原因则多有争议。一是舒芜自述的思想转变之因,一是不少学者论定的前程考量。前者当属部分事实(有少数学者不愿承认),此处不作细论,后者则可见于何满子的批评。他认为,“舒芜应该知道此事的厉害,用私信罗织成罪的非同小可”,“他的下狠心是考虑自己的前程而经过熟虑深谋的。”[26]此说实亦不妥。纵观舒芜一生,以布衣始,以布衣终,他的最大愿望,不过是要在京师文化昌盛之地做一学者,以不负家学,以不失自我期许。而这点“前程”,在1952年底即由于冯雪峰等人的赏识而得实现(由南宁文联副主席调任为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到1955年,舒芜确实无甚“前程”需要通过“出卖”师友来谋取。从这点看,舒芜缺乏政治智慧。而在道德上,他的亏欠亦是事实。不过,舒芜的人格并没有跌出今日知识分子的一般水准,更没有低到周扬尤其袁水拍、林默涵的程度。
学界较少注意周扬尤其袁水拍、林默涵在所谓舒芜“交信”事件中的幕后操作。三人之中,周扬对胡风有借机报复之嫌,置之中国浓厚的派系文化土壤中,实亦有可理解的成分。周扬、胡风恩怨至久,但1949年以后,两人地位悬殊,周扬逐渐掌管文艺界,而胡风根本不为中央核心层信任,故尽管胡风感到周扬处处掣绊,但周扬对对自身权力已完全不能构成威胁的胡风,实已不再视为真正的竞争对手(1952年初他曾通过彭柏山谋求与胡风和解,但未被胡风接受)。而让周扬真正对胡风痛下“杀手”,毋宁因于胡风在“三十万言书”中对周扬“反党”的大篇幅论证。这使胡、周矛盾正式步入“一方全赢、一方全输”的派争模式。借用政治权力剿除对方,这种中国官场派争的基本手段由是登场。周扬借毛泽东之手清除胡风,实是中国政客的基本斗争技术的表现,并不能说周扬品质特别低劣(其实胡风上交“三十万言书”亦含此目的)。相对而言,袁水拍、林默涵的作为,即使按照中国人的现实道德水平,也称得上“卑劣”二字。袁水拍、林默涵都是出身左翼的文人(林还有延安经历),在早年革命理想归入现实体制之后,他们事实上成为握有权力和资源的文艺官员。谋取更佳的升迁机会或保持现有职位成为他们行政生涯中的重要目标。两人与胡风皆无直接个人恩怨,但包含大量“犯禁”内容的胡风私信让他们从中嗅出了令人兴奋的个人机会。袁水拍是林默涵下级,林是周扬下级,两人应该都从胡风私信中看到了邀宠于周扬乃至于更高领导人的绝好机会。为达成此目的,林默涵还特地绕过了胡乔木。袁水拍假借“核对原文”为名从舒芜手中再次取得信件,林默涵要舒芜整理、注释信件,肯定不是因于林自称的对胡风的“气愤”。[27]当然,袁、林皆已不在,如此推测两位是否诛心之论呢,何况两位在文学上都还有一定成绩。观察一个人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譬如舒芜一生除了所谓“交信”之外,再不曾有类似污点。这表明,这类人物在本质上并不属于“坏人”之列。而袁水拍、林默涵则不然。林默涵不但在“反胡风”中对胡风罗织成罪,后来“反右”打击丁玲、冯雪峰时同样深文周纳、穿凿成狱,事实上成为周扬的“左臂”“右膀”。也因此,在文艺界影响平平的林默涵“反右”后竟然被破格提拔为文化部副部长、中宣部副部长。袁水拍的依靠对象不是周扬,而是江青。70年代中期,袁水拍也荣登文化部副长的高位。这类无原则、无节操甚至“以别人的血染红自己顶子”的卑劣行为,实在不可原谅。
四
“舒芜问题”不仅涉及所有当事人的道德承担问题,实际上也折射出两种体制与文化的当代病症。
一、1949年后为快速现代化而实施的单位制度,对知识分子的生存空间、精神方式与个人写作形成了制度性干预,恰如雷蒙?阿隆(raymond aron)所言:“所有的解放都会有产生新型奴役的危险。”[28]即如舒芜而论,他也不是从来就软弱的。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与胡乔木辩论“主观”概念时,亦可傲然而去,然而单位“生产”了知识分子对体制甚至对领导的“组织性依赖”。
二、由传统政治而沿袭而来的派系文化,深深“铸冶”了当代知识分子的心智。他们以利益关系为基础结成各种不同的非正式群体,彼此为争夺理论合法性和权力资源而展开复杂的利益博弈,即便没有政治压力亦“斗争”不已,无形中“遗落”公义、原则甚至道德底线。这两种当代病症皆是民主、自由的敌人,而在这种病态文化中如鱼得水的林默涵、周扬一类知识分子,更是民主之大敌。倘若这类体制、文化不经大的“革新”,1955年的“舒芜问题”必将反复上演。
不过,就舒芜个人而言,与“胡风案”有关的“这一个”舒芜大致可以休矣。“另一个”舒芜则应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这就是在古典文学研究、二周研究与随笔写作等方面皆留下累累硕果的学者舒芜,亦是以家学传承自命、以学术立身的老一辈文化人舒芜。1949年“舒芜先生被历史牢记,若在三十年前,可能仅因为胡风一案。三十年后,则不同了,他的著作一部一部地出,其思想的深度、广度、高度,堪称高峰”。[29]我深以为然。
[1]绿原:《试叩命运之门――关于“三十万言”的回忆与思考》,《新文学史料》2002年第4期。
[2]林默涵述、黄华英整理:《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林默涵问答录之一)》,《新文学史料》1989年第3期。
[3]舒芜答问、奚纯整理:《第一批胡风材料发表前后》,《新文学史料》1990年第1期。
[4]舒芜口述,见祝勇:《存在的代价――透过舒芜看“迷失”》,《黄河》,1999年第6期,第89页。
[5][9]赵倩:《舒芜:走出“胡风事件”》,《时代人物周报》2004年8月18日。
[6]郑也夫:《我之“舒芜观”及其他》,《博览群书》,2001年第5期。
[7][8][18]叶遥:《我所记得的有关胡风冤案“第一批材料”及其他》,《文艺报》1997年11月29日。
[10]祝勇:《存在的代价――透过舒芜看“迷失”》,《黄河》1999年第6期。
[11]余世存:《在迷失和回归之间――我眼中的舒芜》,《书屋》2000年第1期。
[12][14][15]贾植芳:《我的人生档案》,江苏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218、218―
219、222页。
[13]朱寨:《中国当代文学的思潮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95页。
[16]林默涵述、黄华英整理:《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林默涵问答录之一)》,《新文学史料》1989年第3期。
[17]黄伟经:《文学路上六十年:老作家黄秋耘访谈录》,下,《新文学史料》1998年第2期。
[19]伍宇:《舒芜和“胡风集团”案件》,《黄河》1997年第3期。
[21]如李辉先生认为,“舒芜整理出的信和胡风的检讨,送呈毛泽东审阅。毛泽东大笔一挥,定胡风等人为‘反党集团’。形势骤然发生巨变,周扬等人也毫无思想准备”。见李辉:《胡风集团冤案始末》,人民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196页。
[22]黎辛:《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新文学史料》2001年第2期。
[23]孙国林:《毛泽东与党的文艺总管周扬》,《党史博采》2006年第6期。
[24]邹谠:《中国革命再解释》,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74页。
[25]萧延中:《划时代悲剧的剖析与理解》,载《晚年毛泽东》,春秋出版社1989年版。
[26]何满子:《学者的“伪装必须剥去”――说舒芜和胡风冤案》,《上海戏剧》1997年第5期。
[27]“老实说,当时看到胡风在给舒芜的信中对这么多党和非党作家抱着这样仇视的态度,带着这样憎恶的感情,我不能不感到十分惊讶、意外,也极为气愤。我们虽然不同意他的文艺观点,但党组织是一直把他看作进步的文艺工作者,看作一家人的,怎么也想不到他在背后会采取这样的态度。”见林默涵口述、黄华英整理:《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新文学史料》1989年第3期。
[28][法]雷蒙?阿隆:《知识分子的鸦片》,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
[29]方竹:《不幸的思想者舒芜》,《中华读书报》201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