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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宣传方案
按照市委要求,2012年全市组织开展“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为推动活动有效开展,营造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和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现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坚持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以消息、评论、图片、综述、通讯、专版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重要会议、重点活动及阶段进展成效,宣传“感动江城人物”的先进事迹等,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我市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具体安排
评选活动的宣传主要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对外宣传四种方式进行。
(一)新闻宣传
1.开设专栏、专题。评选活动动员大会后,市直各媒体在重要版面、频道(频率)统一开设“大力开展‘感动江城人物’评选活动”专栏、专题,集中报道活动的相关情况。同时各媒体要深化“走转改”活动,增设“走基层·寻找身边的感动”专栏、专题,报道在系列评选活动中涌现和挖掘的先进模范人物。此专栏开设“开栏语”,每周不少于3篇报道。表彰大会结束后,专栏调整为“感动江城人物风采”专栏、专题,集中刊(播)发重点“感动江城人物”先进事迹。
2.召开新闻发布会。动员大会后,市组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公布开展“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各类“感动江城人物”评选细则、推荐方式、推荐途径和推荐时限等。评选结果公示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发布评选结果公示渠道、时限等信息。
3.做好重要节点会议的宣传。一是做好动员大会的宣传。动员大会当日,市电台、市电视台、市经广台做好专题报道;江城日报次日刊发报道,配发颁奖图片;江城晚报次日一版导读,二版刊发消息,配发颁奖图片。二是做好颁奖盛典的宣传。颁奖盛典后,市电台、市电视台、市经广台做好专题报道;江城日报次日头版刊发报道,配发颁奖图片,刊发颁奖盛典图片专版;江城晚报次日一版导读,刊发颁奖盛典图片,二版刊发报道,同时刊发颁奖盛典对开通栏图片专版。市电视台全程录播,市电台、市经广台现场直播。同时,市直各媒体做好评选活动期间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重要调度会议、协调会议的宣传报道。
4.做好评选活动进展的动态报道。活动启动后,市直各媒体刊(播)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评选期间,市直各媒体对全市评选开展的活动、阶段性进展及取得的成效等进行动态报道。做好“感动江城人物”事迹展览、“感动江城人物”先进事迹巡讲报告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5.做好评选活动综述报道。市直各媒体按照活动阶段分别刊(播)发综述报道,篇幅1500字左右。4月初刊(播)发动员启动阶段综述稿件,7月初刊(播)发推荐阶段综述稿件,颁奖盛典后刊(播)发整个活动综述稿件。
6.播出评选活动专题节目。启动大会后,市组委会办公室邀请3名嘉宾,在市电视台《对话江城》栏目中播出一期专题节目,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详细解读评选活动。颁奖盛典后,邀请典型人物录制播出8期《对话江城》专题节目。
7.做好评选活动重要信息公示。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在市直媒体对各系列接受推荐联系电话及“感动江城人物”候选人等重要信息进行集中公示。
8.开展“感动江城人物”先进事迹集中宣传。表彰大会后,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个系列中确定3位“感动江城人物”,从9月下旬至年底,市直各媒体在“感动江城人物风采”专栏、专题中集中刊(播)发先进事迹。原则上每周刊(播)发典型不少于3个。市组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集中采访。
(二)社会宣传
1.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人开发主题语、张贴画、宣传语、手机短信、形象短片等,提供给市直媒体及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
2.开展街路、户外宣传。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乡镇)、社区的作用,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板报、宣传牌、户外广告牌等,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评选细则、奖励办法等,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市组委会办公室举办“感动江城人物”先进事迹展览,展览形式由市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设计,展览内容由各牵头部门负责提供。
4.市组委会办公室精选部分“感动江城人物”,编写《“感动江城人物”故事汇》,各牵头部门分别编写本系列《“感动江城人物”故事汇》,编写形式、版式风格等由市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设计。
5.市组委会办公室精选部分“感动江城人物”,组建全市“感动江城人物”先进事迹巡讲报告团,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进行巡讲。各牵头部门组织本系列的“感动江城人物”在本系统、本领域进行巡回宣讲。
6.市组委会办公室编发全市“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简报》。各牵头部门编发本系列评选活动《简报》,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信息。
(三)网络宣传
1.设置网上专题。活动启动后,吉林市精神文明网、松花江网、市政府网站、吉广网、吉林根网立足自身实际,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立评选活动专题。
2.大力宣传“感动江城人物”先进事迹。颁奖盛典后,吉林市精神文明网、松花江网、市政府网站、吉广网、吉林根网在专题中加挂颁奖盛典视频,对评选出的“感动江城人物”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刊载。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网站对所评选出的“感动江城人物”进行宣传。
3.做好手机信息宣传。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结合深入开展“把文明短信传四方,让文明彩铃响耳边”活动,定期向市民手机用户发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信息,不断提高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四)对外对上宣传
1.强化主流媒体报道。活动启动后,市组委会办公室及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中省直媒体沟通,邀请来吉采访,协调市直媒体对口上传稿件,在新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等中省直媒体刊(播)发一批报道,实现中省市直媒体多层次宣传。
2.开展专版宣传。颁奖盛典后,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在吉林日报《江城周刊》刊发“感动江城人物”评选活动专版。
3.做好对上信息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要及时向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上级部门报送信息,使“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在中央、省主办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关刊物上刊发,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三、组织机构
市评选活动组委会成立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市委宣传部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各县(市)区常委宣传部长,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市直各媒体主管新闻宣传领导。
宣传报道组下设具体工作部室,负责评选活动宣传工作的组织、调度、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活动是今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提升道德水平、引领社会风尚有重大意义。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及市直各媒体要高度重视,将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方案,精心组织开展。特别是市直各媒体要在重要版面、固定栏目和重要时段刊(播)发相关报道,确保形成声势、确保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及市直各媒体要按照《关于开展“感动江城人物”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找准宣传切入口,讲究宣传艺术,准确把握受众的关注点、兴奋点和接受习惯、心理特点,对评选活动的工作成就、人物亮点、重要节点进行重点宣传、深度报道、组合报道,不断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3.把握导向,加强配合。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强化正面宣传,通过报道着力形成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要将在宣传中发现的好典型、总结出的好经验,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反馈。各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媒体沟通,密切联系,为宣传报道工作提供新闻线索、翔实素材和必要的采访条件。
4.面向基层,搞好结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开展好评选活动与推进“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立功竞赛活动结合起来,培树一批推动攻坚跨越、致力民生福祉的先进典型。市直各媒体要把做好评选活动的报道与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各项道德实践活动的宣传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深化“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蹲点调研采访,挖掘一批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的感动人物。
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
吉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