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头中心学校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活动工作方案”。
湖头中心学校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
各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的通知》(安教[2010]104号)和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安委教[2008]5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镇各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旨在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我镇基础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围绕闽政办[2010]8号文确定的办学行为“五规范”要求,按照安政办
[2010]39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的通知》(安教[2010]104号)的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以对学生负责、对事业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督促检查,严肃问责制度,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新秩序,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各小学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安溪县湖头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顺宾
副组长:许元忠 叶东煌 林其冬
成员:王云晖 陈良兴 林淑兰 苏文灿 余双福 黄一鸣 林晓丽
各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云晖(兼)。
成员:陈良兴 林淑兰 苏文灿
各小学教导主任
举报电话:23101023
举报邮箱:htzx888@126.com
各小学也要相应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制定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2010年5月14日前发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tzx888@126.com),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于校公开栏公示。
(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整治时间:2010年全年。
2.整治办法:“集中整治与日常督查”相结合。
3.整治重点:课程设臵、作息安排、教学行为、作业布臵、班级编排等是否规范操作(详见附件2: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安委教[2008]56号))。
4.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各小学要开展规范办学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5月14日前上报中心学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办公室(用邮件发送至办公室邮箱htzx888@126.com)。
(2)随机督查。中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省、市、县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经常性地组织对各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的随机督查活动。同时各小学还应于5月下旬至6月底,迎接县督查组对全县各中小学开展的随机明查、暗访督查。从秋季学期开始,中心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小学组织专项督查。各小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学校自律自查制度,形成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
四、宣传引导
中心学校将统一印刷《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各小学负责分发并收集、归档回执材料,同时,各小学还要通过家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培养子女,要通过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报道“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肃问责
对于违规办学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将按安委教[2008]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形成“谁负责、谁担责”的高压态势。
附件1: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办学行为规范年活动的通知》(安教[2010]104号)
附件2:县《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安委教[2008]56号)
安溪县湖头中心学校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