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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动以惠民殡葬、公益殡葬、绿色殡葬和人文殡葬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殡葬事业发展,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殡葬集中整治活动。为保证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市殡葬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倡导先进殡葬文化、推行现代生态殡葬”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以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和整治“三沿六区”乱葬乱埋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临泽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一)集中整治乱葬乱埋
1.整治“三沿六区”乱葬乱埋。集中力量和时间,对“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城建区、风景名胜区、湿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工业园区)乱葬乱埋集中整治。通过整体搬迁、绿化掩盖、拆除坟墓装饰建筑等方式,全面治理“三沿六区”视野范围内的裸露坟墓。4月5日前全面完成**、**两个景区的坟墓迁移任务;
(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并存的原则,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科学选址,加大公墓建设力度。2011年,县上要规划建成1处公益性公墓,完善已建的经营性公墓区;各乡镇均规划新建公益性公墓;各乡镇按照村庄布局、村民意愿合理划定、建设1-2处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区,禁止乱葬乱埋。由县发改委牵头,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建设、财政等部门配合,整合资源,分工协作,积极新建临泽县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逐步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服务网络。
(五)大力整顿殡葬用品市场。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依法对丧葬用品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倡导使用鲜花、蜡烛、纸花圈等文明、绿色、环保丧葬用品,杜绝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封建迷信活动,净化社会风气。
三、工作步骤
全县殡葬集中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3月10日—3月19日)1.广泛宣传发动。以“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为主题,以文明殡葬、共建和谐为重点,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的氛围。按照市上确定的今年3月为全市
葬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乡镇、村(社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20日-9月30日)1.进行全面清查。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动员和引导整治范围内坟主申报登记,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掌握应迁移、整治的坟墓数量、位置及坟主基本情况,填写调查摸底统计表册,于3月20日前上报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治理整顿。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临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职能,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对乱葬乱埋坟墓进行平坟、迁坟专项治理(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知名人士、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除外)。
3.大力推行火葬。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火葬区范围,在积极筹建殡仪馆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火葬。推行火葬后,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临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死亡后不实行火葬、骨灰装棺二次葬的,对家属不发放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0月1日-11月20日)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对全年殡葬集中整治工作“回头看”,做好自查验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并将集中整治资料汇总、建档立卷,于11月5日
步明确工作思路、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工作时限,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纪检、组织、人社、监察等部门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财政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解决集中整治工作经费、坟墓迁葬补偿等费用;民政部门履行殡葬管理、监督、执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殡葬法规政策;发改(物价)部门要负责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及服务项目收费、殡葬用品价格的审批与处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负责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及违法占用耕地的处罚;规划建设部门要负责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的审批与处罚;林业部门要负责公墓区、整治区绿化和林场墓地治理;交通部门要负责公墓区道路交通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殡葬市场的准入审批、管理与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要负责公共场所祭祀活动的管理;文化部门要倡导先进殡葬文化;卫生部门要加强传染病患者遗体的防疫,指导殡葬管理部门做好传染病患者遗体的消毒处理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负责少数民族的殡葬活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道教协会的作用,正确宣传引导殡葬方式和祭祀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村(社区)负责所属单位、辖区范围内殡葬活动的管理、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