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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哈业胡同中心校
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工委、教育厅、司法厅、综治办、妇联联发的„2012‟第7号文件精神,根据九原区教育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推进“依法治校”“创建校园法制文化”,为学校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制定全我校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是经济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是学校内涵发展稳定进步的需要。
二、组织机构
组长:宋贵钦哈业胡同中心校党支部书记
马军明哈业胡同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杨忠副校长
刘瑞峰副校长
成员:蔚海德育主任
王慧大队辅导员
倪凤仙教务主任
温二根教务副主任
高云龙总务主任
李永飞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与任务
根据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在全校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对象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制权威,不断增加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基层政法部门、学校、社区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宣传教育机制。
四、活动时间、内容及步骤
要提高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刑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环境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0月)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广播站、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师生皆知,组织好在9-10月开展的“法纪教育月”活动,并以此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启动。同时,认真做好“六个一”活动:一堂法制班会、一期法制板报、一堂法制辅导课、一次法纪教育报评、一次法制故事演讲比赛、一次模拟法庭。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6月)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小学阶段学生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普法主要针对3—6年级学生进行,采取
课堂、主题活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学生有所收获,全面推动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1.积极创建“法制文化进校园”和示范点,依托周边派出所、交警支队等友邻单位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活动,谈及学生自身相关的法律知识。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法制小课题研究。
(1)调查收集,走近法律。为使学生了解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学生调查、收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感兴趣、想研究的内容。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妇女儿童权益法》《国旗、国徽法》《交通安全法规》《环境保护法》等。
(2)自主研究、了解法律。在学生初步了解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自由组合成研究小组,深入了解某项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采访法律人士等,再将学习到的许多法律知识汇编成项目作业、法制手抄报、调查报告等。
(3)学习交流,运用法律。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班级、年级、全校性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互相学习中加深对法律的了解,使法律学习研究也能成为同学们感兴趣的课题,并逐步尝试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4)开展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各年级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读本的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分年段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评估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2.积极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坚持课堂讲授与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全面组织落实“每日一法”(以班为单位,利用早读课前5分钟时间,每天学习一条法律知识)和“隔周一课”(每两周以班为单位,上一节法制课),课堂教学直观、具体,应作为主要的方法长期采用。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还应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引发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展示学习成果。
3.积极开展法制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师生法制演讲、辩论、摄影、征文、模拟法庭等,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4、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与兼顾教师、家长相结合。重视对教师的法制教育,鼓励全体教师自学《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依法治教有更深刻的认识。其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让家长接受到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通过家长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来关爱下一代。
(三)活动总结阶段(2013年6月-12月)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通过本次活动,我校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2.树立典型,深入开展。活动中及时发现典型,培植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并总结典型经验,以此带动学校的整体普法工作。
3.努力创建国家、自治区级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总之,我校将认真做好本次普法活动,为每一个孩子的明天而努力。
哈业胡同中心校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