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实施方案2.14(修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开展纪念全民义务
植树运动31周年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福安经济开发区、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绿化领导小组,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2012年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31周年,是全省持续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及市政府对民生战役的具体要求和闽绿办[2012]1号《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市绿化委员会决定在2012年植树月期间,开展以“身边添绿,美化家园”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早谋划、尽早准备,制定出各自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及宣传活动的具体方案,并将方案于3月3日前,活动总结书面材料于3日25日前上报福安市绿化办(联系电话:6158818或***)。同时,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四绿”工程认真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2012年各项造林绿化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绿化义务植树活动月纪念活动通知
附件:
福安市开展纪念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1周年活动方案
一、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宣传系列活动。
省政府已确定今年3月份为第3个“义务植树活动月”,我市拟开展下列系列活动:
(一)市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节前后(市委市政府拟定3月7日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由市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班子领导带领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学校师生、部队官兵、城乡居民群众等各界人士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开展“保护母亲河.家园清洁”活动。
由市团委牵头,选择1-2个示范村开展活动。通过组织青少年开展植草种树、恢复植被、美化环境等绿色实践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保护母亲河行动,在全社会形成“我环保,我时尚”、“我环保,我光荣”的风气,营造人人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创造生态良好、环境秀美的生活环境。
(三)开展“种植三八林” 植树活动。
由市妇联牵头,组织社会各界妇女广泛开展营造“三八林”、“巾帼林”活动,种植各种纪念林(树),如组织夫妻种植“夫妻树”,组织女职工种植“三八林”,组织新婚夫妇种植“鸳鸯林”,号召男女青年伴侣栽“长青树”;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上应有的作用,积极鼓励妇女参与承包荒
山、荒坡、荒沟,参加小流域治理,承包小型水利工程绿化等项目。
(四)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开展绿化“六进”活动。
为了进一步弘扬生态文明,由市绿委牵头组织开展绿化进社区(街道、居委会)、进村镇、进单位、进校园、进军营、进家庭的“六进”活动,营造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的氛围,使每个家庭、每所学校、每个军营、每条街道、每个单位、每个村镇都成为植绿、护绿的重要载体,成为绿化和美化的衍生地,使福安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
(五)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在《闽东日报》、《福安快讯》、福安网等主流媒体上开辟有关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的专栏、专题。
2、通过播放专题片、点歌、播发滚动形式的公益性宣传口号(标语)等各种形式在福安电视台、电台等媒体上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爱绿护绿的积极性。
3、利用联通、移动等平台,发送有关“四绿”工程建设及纪念开展“3.12”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1周年等方面的短信,扩大社会知晓度、影响力。
4、在城市出入口、交通要道、主要街道、社区、学校等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专栏,并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
5、在乡镇、村庄的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专栏,同时也可通过举办灯谜展、书画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二、开展森林、园林、绿色城市(乡镇)创建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植树节、植树月,积极开展森林、园林、绿色城市(乡镇)的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以景观乔木为主的森林公园、城市片林、环城林带建设;赛岐、穆阳、晓阳、溪柄、潭头等具备一定条件、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在摸清底细的基础上,对照标准,争取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制订的创建目标;其它乡镇也应积极推进绿化、美化建设,努力打好基础,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达到创建目标;建设部门要加快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推进森林、园林、绿色城市(乡镇)的创建做贡献。
三、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创建活动。
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寻找适宜地点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按照《福建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制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方案,鼓励广大机关、企事业和市民参与种植“碳汇林”、“巾帼林”、“共青林”、“新婚林”、“夕阳林”、“同心树”、“同龄树”“金婚、银婚长寿树”等各种纪念林(纪念树);通过规范化的植树基地建设,把全民义务植树与部门绿化、与重点生态工程、与城市景观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与社区绿化等相结合,不断拓宽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及绿化实效。
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成果登记活动。
从2012年起,全市启用新的《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统一折算标准和统计口径,将非规划林地造林和零星“四旁”植树成果验收与全民义务植树检查验收相结合,对2012年全民义务植树成果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