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安监系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党组、省安监局党组有关文件精神和对开展“警示教育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在全市安监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加快建设惩防体系,推进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培训良好风气的有效手段。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可以有效教育和引导安全监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执法为民,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有利于激励和鞭策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廉洁奉献的优良作风,更加认真负责、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和省局党组的部署安排,以“学准则、守准则、用准则”为主题,以“查差距、明方向、促提高”为主线,紧紧围绕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防患未然的总体要求,创新教育活动形式与载体,突出教育内容的多元化和针对性,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扎实开展“一查两找”工作,引导党员
1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努力化解潜在廉政风险和廉政隐患,确保“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X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XXXX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XX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四、活动时间
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在全市安监系统随即开展第二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的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4日,开展范围为全市安监系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同时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时间至8月31日。
五、步骤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5日至7月28日)
1、下发《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方案》,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必要性。
(二)开展活动,组织有序(7月28日至8月20日)
1、邀请XX市检察院反渎局领导到我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2、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现身说法活动;
3、加强宣传,将《廉政准则》、《贵州省安监局九条纪律》和廉洁自律宣传挂图上墙,供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学习,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4、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围绕“警示教育周”的主题和内容,认真总结经验体会,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努力方向;
5、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吸取深刻教训,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6、购买并开展读《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学制度、守制度、用制度》活动,全体干部拟写心得体会。
(三)积极讨论,撰写总结(8月20日至8月31日)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作好学习笔记并开展讨论,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市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廉政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0日前拟写活动总结报省安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支部的生活会,带头参加“警示教育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搞好“一查两找”,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开展好活动。
(二)落实具体措施。各县、区(市)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把“警示教育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树立执政为民、务实创新、朴素廉洁、公道正派的形象,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市)安监局要把“警示教育周”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要从自留党费或行政经费中列支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作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经费保障,保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开展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结合。各县、区(市)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将开展“警示教育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同建党9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安全监管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