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 承诺书(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规划许可证承诺书”。
第1篇:建设许可承诺书
承 诺 书
为维护河北省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二、本次申请注册事项人员均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没有重复注册和兼职挂靠人员;
三、本次通过行政审批系申报的相关信息和附件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本单位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业 公 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为维护河北省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二、本人为申请注册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在其他单位重复注册和兼职挂靠;
三、本人提供的注册有关信息及相关附件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本人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处罚。
申请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2篇:噪声许可承诺书
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噪承诺书
为巩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本公司郑重承诺在杭州市萧山市区中心各个建设项目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
一、落实施工场地环保责任管理,增强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设置降噪、隔噪设施、及时维修陈旧机械设备,降低施工场地噪声污染。
二、未取得噪声排放许可证不进行施工作业;未经批准不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翌晨6时时段内施工。
三、如因不执行环保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的,除接受行政处罚外,愿意接受环保部门对我公司实施建筑施工环保审批事项的限批:
(一)每受过1次行政处罚,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起1个月内不予受理连续施工和噪声排放许可证的申请。
(二)一年度内累计受过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6个月内不予受理连续施工和噪声排放许可证的申请。
(三)一年度内累计受过5次以上行政处罚的,12个月内不予受理连续施工和噪声排放许可证的申请。
四、本承诺自签章日起一个年度内有效,逾期续签。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章)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3篇:卫生许可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商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二、保证卫生许可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店结构布局、功能区域划分、空调安装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四、本店做到不采购和向顾客提供过期、变质的酒水、食品。五、本店服务人员做到先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七、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若违法经营造成的后果,本店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
第4篇:排污许可承诺书
承
诺
书
XX环境保护厅(局):
我单位已了解《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我单位不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不存在依法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对所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要求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生变化时,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满足要求,并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一旦发现排放行为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将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5篇:卫生许可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商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二、保证卫生许可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店结构布局、功能区域划分、空调安装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四、本店做到不采购和向顾客提供过期、变质的酒水、食品。
五、本店服务人员做到先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七、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若违法经营造成的后果,本店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第6篇:商品房预售许可承诺书
商品房预售许可承诺书
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本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已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京山县房产管理局有关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预售许可、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县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杜绝下列有违诚信的行为:
(一)以抬高销售价格或者虚构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绝购房者购买可供销售的商品房;
(二)不通过网上备案操作系统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
(三)不按规定在正式合同打印、签约并网上备案30日内,为购房者办理实物备案手续;
(四)其他违背诚信的商品房销售活动。
二、本公司向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申报的本次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中所有资料是合法真实的。如有不实,由本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接受贵局对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客户的诉求。贵局要求对购房客户诉求事项进行调查和解释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我公司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
四、在入网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贵局可通过“京山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网站予以通报并载入本公司的诚信档案。
申请人:
(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
第7篇: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6号)要求,本行政机关就试点地域企业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许可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二、法定条件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1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三、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xiexieba)在线填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下载填报后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并按顺序提交申报材料(试点地域企业提交告知承诺书),申报材料目录如下:
1、申请书(见附件);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为在国家局网站在线填报 成功后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备案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4、网站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 5、网站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6、栏目设置及说明(申请经营性的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7、保证药监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3)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械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11、企业无未结案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5、第82条规定的承诺(只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1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3、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承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四、试点地域范围
河北雄安新区;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廊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许可时限
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
本行政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机关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记入诚信档案系统。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告知部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的承诺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就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行政许可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已知晓行政许可机关告知的上述全部内容; 二、承诺已经达到申请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条件,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三、申报时提交的证照、证件等复印件,能够按照行政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供原件核查;
四、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未经主管部门核查通过前,承诺暂不开展申请资质相关的经营活动;
五、本企业己知晓并愿意遵守有关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以上承诺是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8篇:食品流通许可承诺书
食品流通许可承诺书
【篇1: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承诺书】
承诺书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裁决意见 书》的精神,我(单位名称)的经营场所设在潍坊高新区,面积平方米,职工 人,属于《山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条所称的“九小场所”。“九小场所”是指下列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五)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六)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七)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八)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2: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责任人: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篇3: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定]】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和索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按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食品进货票据,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食品安全法》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应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并设置提示牌,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于自检或监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告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情况并报告辖区食品监管部门。
七、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消费者损失。
八、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经营、贮存、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九、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十、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